第二日,搜索继续,王灯明将八爪带上了,碰碰运气。
新年的第一场雨将大地洗的很干净,镇子北边森林里的零零星星的积雪被冲刷的几乎消失殆尽。
“头,你确定她们进了树林中吗?”
“进去看看吧。”
王灯明几个人钻进了森林里。
森林的面积很大,王灯明将所有的希望集中在八爪身上。
预料的事情,八爪没闻出什么东西来,倒是追出了一头野猪,公野猪,獠牙长长,体型健硕的不行,至少五六百斤。
公猪正在觅食,嘴巴刨着地里的嫩芽什么的,发现几个警察忽然从密林中冒出来,抬头望了望,人类人多势众,井水不犯河水,它不想惹麻烦,扭头就走。
王灯明也不想惹麻烦,这片林子有野猪出没,王灯明早就知道,他还见过。
但这样大的野猪,王灯明还是第一次见,野猪王这是,不是那么好惹的,看獠牙就知道,没想到,在这片林子中,还能看到这么雄伟的野猪。
偏偏萨摩想到了猪脚煲,那美味简直无敌。
小敏子也说过,要送能弄到野猪蹄子,那她绝对可以整出一道世间最美味的猪脚煲出来。
这个吃货也不问问王灯明能不能打,砰!抬手就是一枪。
不知道探长是不清楚野猪的厉害,还是就仗着自己是警察,而且,还是一窝雄赳赳的警察在这,他就开枪,任性的,朝着野猪的脑袋打。
你就一只落单的猪!我要吃猪脚煲!
探长的想法没错,若碰到个头小的野猪,自然不会有什么危险。
但是万一碰上那体型超大的野猪,如果你惹恼了它,又不能一枪将其毙命,等着野猪狂性大发之时,那你可是要吃不了兜着走,野猪的两根长长獠牙,可以将你挑到天上去,将你的屁股眼捅上几个大窟窿。
野猪是一种使人捉摸不透的凶猛动物,身上布满了黑油,发飙时朝着目标猛冲,冲击力极大,只要被大型野猪撞到,老虎也会受重伤。
它们的鬃毛和皮上涂有凝固的松脂,猎枪弹也不易射入,因此捕捉野猪时总要出动几支人马,分头围猎,在打猎时要不抽烟、不洗澡,免得被嗅觉灵敏的野猪发觉,他们通常用猎狗确定野猪的位置,从密林丛中把野猪赶出來,再用猎枪捕杀。野猪有时也攻击人,但它们却严格遵守着“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的准则,受到人类攻击时,受伤的野猪会疯狂地向人类攻击,那场景也会令人惊恐万状。
这只野猪就本着你别打我,我也不惹你的原则。
但探长貌似并不知道这些。
王灯明惊诧的扭头:你他妈开枪了?
探长吹吹枪管淡淡的硝烟:当然,没找到人,狩猎也是可以的,我打中它了,怎么样,我的枪法好吗?
阿奇罗:‘它好像没倒下,它在盯着我们,是的,盯着我们。’
王灯明瞬间明白了,这鸟人,以为打野猪是个好玩的游戏,那多好玩,打死了野猪,然后在野地里庆祝,烧烤,别有一番风味。
嗷!
公野猪突然一声,身子一躬,浑身一震!
显然,探长的射出的子弹击中了它,但还不等几个人看清那子弹击在公猪的哪个部位,那大家伙再次发出一声愤怒的嗷叫,鬃毛倒竖,獠牙坚挺,撒开四蹄,如同一道黑色的闪电,‘呼’的一下就窜到了几个警察的跟前。
我操!
噼里啪啦,子弹乱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