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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记住(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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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可还是在依仗仙人之力......

两人的差距,并没有被时间弥补,反而随着时间流逝,越来越大。

朱温感到心灰意冷。

张仲生攥紧衣袖,咬紧牙关,才能抑制住身躯的颤抖。

他一动不动的望着城楼上那个英姿勃发,仿佛整座江山都在他脚下的玄袍身影,心潮涌动。

他之前没见过安王。

当日在青州城头,游说崔克礼的时候,张仲生虽然最终放弃了劝说,但那是他尊重同窗的人生选择,并不是因为他被对方说服了。

他没被说服的原因,没有别的,就是因为觉得李晔配不上崔克礼的才华。

身为情同手足的同窗,张仲生很清楚崔克礼的才能,让对方治理一镇五州之地,实在是太过屈才。而李晔注定是要灭亡的,又如何能够让崔克礼尽展所能,全力施展抱负?

儒生一生所求,无外乎立功立德立言六个字,而立功是排在首位的。学而优则仕,为官才能为民,这是儒家士子的首要追求。为国家社稷奋躯奔走,为江山父老立下功勋,是每个儒家士子的梦想。

但是现在,见到了安王本人,见到这惊世骇俗的一剑,观其气度风仪,张仲生如梦初醒。

崔克礼的选择没有错!

张仲生自忖,如果他身在平卢,面对如此风华绝代的人主,也很难拒绝对方的邀请。

张仲生想起崔克礼当日那番话:“我崔克礼已经选择了自己的明主。无论他是成是败,我都将终生跟随。他成,我治理天下;他不成,我治理平卢五州;他亡,我跟他一起埋骨在这片我们流过血流过泪的土地!”

当日他不甚理解这句话,现在他理解了一些。

跟随这样的人主,哪怕是战败而亡,也没什么好遗憾的吧?哪怕曾今发出的光亮,短暂的仿若流星一闪而逝,眨眼就消失不见,但也毕竟照亮过天际,被天下人看到过。如此,就算真的死了,也没什么不能接受吧?

张仲生不自觉的握紧了拳头。

他忽然很羡慕崔克礼。

乱世之中,良禽择木而栖。然而天下英雄无数,真正的明主却屈指可数,甚至根本就只有那么一两个。

就算他跟着儒家,去辅佐了有极大可能成事的另一路诸侯,立功立德立言,甚至青史留名,但对方是否有安王这样的英姿,有让他甘愿心悦臣服的魅力?

若是不能,那恐怕是很遗憾的吧?

毕竟,儒家士子只能活这一世。

生在乱世,投身天下,是选择成事可能最大的君主,还是选择最符合自己心意的明主?

是追名求利随波逐流,还是跟随自己的内心?

这是个选择。

乱世中每个人都面临选择。

人生总是有许多选择。

面对这样的选择,张仲生没有答案。

从前求学的时候,他遍览群书。曾今读到,很多失败的英明之主,败亡的时候身旁仍有一群忠贞之士,在敌军袭来的时候,他们宁愿自刎随主而死,也决不投降,去拥抱触手可及的权势与富贵。

每当此时,张仲生总不明白那些人的选择。

活着,难道不好吗?

活下来,施展自己的抱负,不辜负自己的才华志向,难道不应该吗?

现在,他明白了一些。

位在儒家七十二俊彦之列的张仲生,在这一战中,领悟良多,成长良多。

......

李晔手持天子剑,向前引向宣武军,语调平缓但格外有力的下令:“平卢军听孤王号令:三军齐攻,与来犯之敌决一死战!”

青州城头爆发出山呼海啸般的喊杀声,将士们成建制的杀出,向城前的宣武军发起最后一战。

平卢军将士在看到李晔一剑破了仙廷道兵后,已经士气大振。那可是连上官倾城带领最精锐的狼牙都,都无法战胜的队伍,竟然连李晔一剑都没接下。

李晔的强大,给了平卢军将士最有效的强心剂。

眼看安王回归,再临前线,平卢军上到将领下到士卒,无不舍身而战,一时间犹如下山猛虎,攻势犀利,状若疯癫。

宣武军未必挡不住平卢军,但此刻明显没了斗志,很多人本就已经对李晔畏惧万分,此刻看到平卢军杀出,无不胆战心惊,惊慌后退,有人甚至转身就跑。

张仲生纵目而望,看到无数平卢军将士,从李晔脚下的城墙、城门争先恐后的杀出,他也禁不住心神摇曳。

在城楼前,崔克礼的身影如一杆标枪,站得笔直。在此刻的张仲生看来,那个身影格外伟岸高大,也格外意气风流。

让所有心怀远大的儒家士子,都会忍不住羡慕的那种伟岸风流。

张仲生情不自禁去想:若是自己站在彼处,此刻会是怎样的心情?

他最后深深看了李晔一眼,记住了那个站在城楼之巅的安王,便头也不回的转身离开。

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这趟平卢之行,让张仲生的人生向前迈进了一大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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