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王讲述,当他发现自己无法从那片奇怪的湖泊里出来后,仅眨眨眼的功夫,脚底就传来麻痒的感觉,弄得他有点想笑。
他以为是谁躲在暗中恶作剧,气得边笑边哇哇怪叫,警告那狗日的赶快住手,否则一定叫他好看!
大水牛的皮比粗砂还糙,一般连刀都砍不进去,用力大点,刀刃能卷口。他们生来容易长皮藓,最惧怕瘙痒,常年爱泡在水里,其实也正是为对付皮瘙的困扰。
可跑来白石滩后,怎么就遇到了怪事?没泡水时身上一点都不痒,泡过水后反而奇痒难当,且愈演愈烈,简直就是一发不可收拾!
麻痒感从脚底往上走,开始时缓慢,没过多久蔓延的速度就越来越快,直到盖上脖子,然后连牛面也没幸免,鼻子里仿佛钻进了几十只蚂蚁,那喷嚏打的,天都差点给哄开个大口子。
遭遇这种奇痒,比死了更难受,魔王开始时还能叫骂,后来就出不了声了,竭斯底里的大笑耗尽力气,最后只剩下了抽搐,但痒感一点也没减退。
“不管你是谁,我都怕,行不?我求你,饶......饶了我吧......”魔王想哀求,哀求的话语却堵在喉咙里,一句也说不出来。
他绝望地望着湖水,忽然发现,身边多了许多光闪闪的小鱼,五光十色地游来游去,那股灵巧劲儿,就好像生长在碧绿湖水里的小精灵。
换作平时,魔王会把这些漂亮的“小鱼”捞上来吃掉,鱼肉富含蛋白质,新鲜活鱼更是美味可口,他绝不会任让美食从大嘴边游走。
可此时此刻,他哪还有心情做吃货?好容易见到有活物从身边游过,就恨不得叫它们祖爷爷祖奶奶,求它们把自己从湖里给推出去。
“其实那些所谓的发光小彩鱼,正是导致你瘙痒的原因。它们能发出微弱电波,水是导体,电波通过水传播的速度比在陆地更快,所以你难受得生不如死。”梦奇忍不住揭示答案。
魔王对眼前魔兔佩服得五体投地,早忘了与他的交恶,张大嘴连连说:“是是是,后来我全明白了,当时可没想通导致瘙痒的原因。就在我痛不欲生,不得不自行了断时,莫名其妙的,见到了一个女人!”
“女人?”梦奇眉头一皱,这答案他没料到。
回想管理局那间大椭圆形会议室里,好像就没见到有女人参会。之后他分析来分析去,也没把任何女人作为分析目标,可照魔王的说法,难道内奸是个女的?
梦奇问:“你确定当时看清楚了?”
魔王支吾着点头:“看清了。她又瘦又高,长长的黑发一直披到地上,当被风吹向空中时,犹如展开了一层泛光的黑纱,真是好看极了。说实话,要不是先已钟情于母牛,我一定会喜欢上她的,因为除去长发,她的五官也很精致,就像是人类在神庙里供奉的女娲娘娘。对,简直和女娲娘娘长得一模一样!”
“嗯~”梦奇抱起两臂,若有所思,“出现在湖岸上的,不可能是女娲娘娘,她一定是那个奸细伪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