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兴兴眉毛一挑,嘴角微翘,有些打趣的看向黎箫阳。
“你一个持令人问这个问题,故意为难我吧,我又没有去过天令山,怎么可能掌握它的信息?”
听了熊兴兴这么一说,黎箫阳知道他说的也是实话,熊兴兴即便是绝世第一,又是雁峰岭的高徒,可他毕竟年轻,阅历不够。在没有完全成长起来的时候,宗门不可能让他知道太多的隐秘。
这样做既是对宗门负责,也是对他的安全考虑。
熊兴兴走到御魂葫芦旁,剑指一点对着葫芦念念有词道:“魂归去兮,还不速速变小。”
葫芦表面那个“微”字瞬间亮起,随着红光渐起,整个葫芦开始渐渐缩小,短短时间,就从原来的半人大小,变成了现在单手可握的形态。
熊兴兴拿出一根红线,随手绑在了葫芦之上,之后挂在了自己的腰间。他低头左看看右看看,觉得有些满意的点了点头。
“终于不用每天背着一个打葫芦走来走去,你不知道,有一个我差点被人当作卖假药的抓了起来。都是一些凡人,我又不能真的动手,真是很麻烦的。
现在好了,美观务实,大方得体,看起来是不是像极了游走红尘俗世的偏偏帅道士。”
“哈哈哈,这个帅字我觉得用在玄河身上比较正确吧!”黎箫阳直觉自己是个诚实的青年,这种瞎眼的话自己万万是不能苟同的。
“事情既然已了,我这便离开了,师兄保重,过年的时候,我在山门等着你回来。”
“这么快,不多留一段时间,我这里酒不错,你是知道的。”
熊兴兴拍拍腰间的御魂葫芦,笑的很灿烂的说到:“这宝贝刚刚解封,我要带着他游走一段时间,既炼心也磨技,等到修行到位了,还怕这天下谁人不识君啊。”
话已至此,黎箫阳也不便多留,抱拳说到:“那就祝师弟平步青云,早日走出想要达到的那一步。”
熊兴兴抱拳回礼道:“与师兄共勉。”
另一边,洛城大学的地底深处,命主季玄经正拿着一把刻刀,在一面巨大的白色玉璧之上画着是什么。
身后的不远出,蹲着一只豹子大小的白色大猫。而她的一旁地面之上,放着一只碧绿色的瓷碗,碗内盛着半碗浓稠的血液。
季玄经的发型有些凌乱,额头也尽是细密的汗珠,每当他刻画完一组图案,碧绿玉碗中便会飞出一颗血珠填充完。
白璧血涂,这个刻符师掌握的技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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