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天的平原,黄绿色的杂草茵茵,万籁俱寂。
天边的曜日已经在天际逐渐西垂,明月尚未取而代之悬挂在空中,只有一个虚虚的影子散发着温润柔和的光芒,仿佛一块洁白无瑕的玉石镶嵌在那儿。
日与月,同时静静的伫立在天地间,给苍穹笼罩了一股朦胧迷离的色彩。
在平原上,几只野兔从远处的丛林窜了过来,远远看去,它们的目标似乎是那轮悬挂的明月虚影。
它们飞快的奔跑,不时地用舌头轻舔着自己的嘴唇,好像在品味着美味一般。
“吱“一声,一道惊叫打破了平原的宁静,几只野兔里,有一只踉跄着倒地,身上插着一支石镞羽箭。
石镞羽箭算不上什么极为锋利的利器,却是一个合格的草原猎人必备的武器,它能够射断坚硬的木板或是粗糙的皮甲,对于野兔的身体自然伤害力极强,这一支石镞羽箭射穿野兔的肥美的肚皮后,钉在了草皮上,箭杆还在兀自颤抖不休。
一个强壮的身影从旁边下马窜出,他弯腰捡起石镞羽箭,随即将其插回箭囊,又捡起了躺在地上奄奄一息的野兔。
“蒲类海,我们没有时间耽误了,左贤王让我们今天就要赶到汉军大营。”另一位马上的南匈奴骑士皱了皱眉头,嫌弃地说道:“我们这次,是要去找大汉的天子索要出兵的金银布帛,到时候能换无数只兔子,你在这里耽误时间有什么意义?”
唤名蒲类海的南匈奴使者咧了咧嘴角,黑黄的牙齿显露了出来,他戏谑地说道:“屠河屯,汉人常说‘礼尚往来’,我们要去找大汉天子索要金银财宝,总得给人家带点礼物,你们说是不是?”
周围的匈奴骑士纷纷哈哈大笑起来。
有人说:“这个道理我懂,但是我们匈奴向来都不屑于跟这些卑鄙的汉人交易,所以也没有带礼物的习惯,你说呢,屠河屯?“
那名被叫做屠河屯的骑士并没有说话,只是微微皱了皱眉头。
屠河屯的年纪更大一些,他很清晰的记得,在大汉王朝强盛的时候,仅仅是一个使匈奴中郎将,都能废立杀戮南匈奴单于。
在那时候,所有南匈奴人对汉朝都抱有恐惧、崇拜的复杂态度。
事实上,南匈奴本来就是危难之时被汉朝收留的,汉朝把他们作为国防力量的一部分,用来对抗北匈奴。而汉朝对南匈奴的控制是方方面面的,南匈奴甚至到了无法脱离汉朝独立存在的地步。
而北匈奴西走后,鲜卑一跃而起,成为了盘踞漠北的万里大国,南匈奴一开始还想打回老家,最后却被鲜卑揍得鼻青脸肿,要不是汉朝帮忙,恐怕都被鲜卑给灭了。
也就是这几年,汉朝内乱,南匈奴才趁机在并州实现了自治。
虽然,这种自治是以四分五裂为代价的。
“不要小瞧大汉,不要忘了美稷单于庭是怎么覆灭的。”
屠河屯说完这句话,便陷入了沉默不语,蒲类海嘿嘿一笑,接话说:“你说的也有些道理,所以我决定,今天日落前我们必须赶到汉军大营,拿走那里应该属于我们南匈奴的东西,而且还必须是我们南匈奴的东西。“
“哈哈!好!我赞成,蒲类海,你是一个勇敢的匈奴勇士,我们大家伙支持你!“
众人纷纷鼓掌,赞扬着蒲类海。
蒲类海的眼神中充满了傲气,他看了一眼周围,大喝道:“大伙都给我听清楚了,我们这一次的目的是什么?就是为了让大汉给我们足够的金银珠宝,现在是大汉的天子求我们,而不是我们求大汉,所以我希望你们不要给我掉链子,如果被我发现谁在这个时候拖后腿,就不要怪我不讲情面了。我蒲类海说道做到,绝对不会手下留情。“
“吼“,“吼“,“吼“,众人怪叫大喊着。
“蒲类海,你放心吧!我们都知道这件事情的重要性,所以绝对不会让左贤王失望!“
“呼!“
“轰隆!“
数匹骏马在平原上疯狂驰骋,蹄下的泥土被掀起一层层的烟尘,它们的速度快到极致,眨眼的功夫便冲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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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只兔子怎么卖?”
看着眼前负弓挟剑的少年,因快马加鞭提前抵达汉军大营左近的南匈奴人面面相觑。
蒲类海恶狠狠地说:“不卖!”
说实话,若不是看到这少年身边的精锐甲士如此之多,装备着令人眼馋,也是他们的石镞羽箭绝对不可能破防的扎甲,蒲类海是根本不可能搭话的。
如果在草原上,或者并州西河郡出现这种情况,他们早就抽刀砍了上去了。
现在之所以保持着基本的文明,那是因为现在的局面,南匈奴人需要靠别的方式解决问题,不可能像草原上那样随时随地就动武。
“不卖吗?他们会不会杀了我们,然后抢走我们的东西?“
南匈奴中的一人用匈奴语担忧地说道,但同时他看向汉军甲胄的眼睛里闪烁着贪婪的目光。
蒲类海一愣,随即哈哈大笑起来。
“我的兄弟啊!你的脑袋被鹰啄了吧!“他拍着胸脯,同样用匈奴语大声说道:“如果我是对面的人,我肯定不会因为一只兔子而做出这种愚蠢的举动,只需要告诉他们,我们是南匈奴左贤王的使者,他们自然会打开大营的辕门乖乖迎接。”
“不错,现在汉人已经没有勇士了,只要我们稍加恐吓,他们自然会奉上数不尽的金银财宝。”
这便是仗着对面听不懂匈奴语了。
蒲类海只看到对面那个为首的少年跟身边的老年军官窃窃私语了一番,然后问道:“既然你们不是卖兔子的猎户,你们是做什么的?”
“我们是南匈奴的使者,这是我们的正使蒲类海,乃是我们南匈奴第一神箭手!草原上赫赫有名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