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服里面别人看不到的地方是细绸小衣没错,但外面的衣裳是麻的,虽然不是那种最粗糙,能扎人的那种麻布,但对于陈嫣来说还是太粗糙了!领口、袖口等没有小衣隔离开的部分,全都被麻布磨的红红的,甚至破皮了。
可陈嫣一声不吭,要不是后来问裴英要伤药,就是那种长时间骑马在大腿内侧抹的药,他都不知道陈嫣皮肤都被麻料衣裳磨破了别的地方他看不到,但手腕一圈还是观察到了。
粉红的一片,有些破皮的地方结出了细小的硬痂——那是白玉一样的手腕,他在长安的时候曾听闻陈嫣被某些好事者称之为‘玉人’,便是因为皮肤如玉,甚至美玉不及她。
而那时见到陈嫣的一双手腕,他忽然有了不忍去看的情感他自己觉得古怪,他自认为并不是一个怜香惜玉的人,对女郎也没什么兴趣。既然是如此,女郎的美丑也就没被他放在心上过了。
裴英不了解,但也没有纠结,而是很快丢开不管了。因为过目不忘的本事,他早就学会了‘当断则断’。不然的话,那些纠纠结结的事都挂在心上,他能疯!
睡觉,陈嫣的榻上向来有轻裘软枕,全是她最习惯的寝具。即使是她出门在外,习惯的寝具始终是带着的。而如今随着商队风里来雨里去,根本不可能讲究这些,别说原来那样舒适的寝具,就连干净这样的基本需求也很难做到。
说到干净,她原本是习惯每天洗澡的现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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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想了。现在天气不算凉快,但只要没在客栈、货栈投宿,就不可能去洗澡——那些男子或许能够衣裳一脱,然后跳进河中,她却不能。
最多就是烧一点儿温水,呆在马车里擦一擦。
裴英本来以为会看到陈嫣的狼狈,看到陈嫣的笨手笨脚,最好能看到陈嫣放弃这一路艰辛,灰溜溜地回到长安,去做皇帝的妃子——他对陈嫣又没有什么特殊的感情,从一开始他就不是为了帮陈嫣才出主意、甚至一路相护的,他真的是为了看好戏!
相比起陈嫣真的成功脱离困境,他其实更想看到希望破灭,更想看到这个娇滴滴的贵女明白,反叛的路一点儿都不好走!一开始想的很美,一旦去做就是困难重重,就像曾经的他一样,也有过坚持不下去了,想要回家的时候。
不用别人去扼杀她的希望之前在长安的时候,她说‘我没办法的,没办法啊此事不是我选的’的样子并不怎么好看,好像是别人,比如那位端坐在皇宫中的天子让她陷入了这样的困境,如果没有别人,她就能突破重重困苦,最终得到自己想要的一样。
所以他把她带了出来,想让她自己扼杀自己的希望!没有比这更残忍的了,她得清清楚楚地明白,她根本什么都做不到!她的困境根本不是外界造成的,而是她自己!
裴英游戏人间,他是很喜欢旁观希望毁灭这种戏码的。因为这就是他认知中的普通人最常见的路,人的弱点在这个过程中显露无遗——裴英是一个‘人性本恶’论的坚定支持者,这种情况会让他有一种‘果然如此’的愉悦。
况且这可是看人倒霉!还有什么比看人倒霉更愉快呢?
这么看他确实是一个很坏的人了,但他自己也不否认这一点,他从来就不觉得自己是个好人不过换任何一个人处在他的位置上,他觉得十有八九也是要成为一个坏人的。
他饱受‘过目不忘’天赋的折磨,这天赋是恩赐,也是诅咒,带给他很多痛苦。这种痛苦从他人生开始就伴随着他,他可以说没有过过一天好日子!
痛苦的人想要看其他人更痛苦,这有什么问题?
但陈嫣没有如他的意,她好好地呆在商队中。她能自己照顾自己,那些不适应的地方她也尽可能适应,她甚至主动就帮商队的忙,就好像她真的是商队中的一份子一样!
裴英心中冷笑!别开玩笑了!这个商队是假的,现在你的身份也是假的!还真当自己是这个商队的人了?就算是想要扮的真一些,也没必要这般吧!?
然而裴英不得不承认,陈嫣真的就是那样做了。倒不是她将这一场假戏真做了,而是她不能看着其他人忙忙碌碌,自己却在一旁当个拖累。过去自己是‘不夜翁主’的时候倒是无所谓,反正照顾自己也是其他人的工作,都是职责范围内的事情。
现在呢,其他人可没有这个义务照顾自己当她踏上这条路后,她就不能当自己是‘不夜翁主’!
裴英也正是因为看明白了这一点,才陷入了近乎恼羞成怒一样的暴躁中这样倒显得等着看好戏的他自作多情了一回!
然而,他没有办法表达出自己的这种不爽其实好几次他都想半路跑路来着。心里觉得这一定会很有意思,陈嫣会不会因此不知道该怎么继续下去,会不会坚持几天后坚持不下去,回到长安?
但他最终没有偷偷离开,他给自己找了一个理由,他还得观察观察陈嫣看看她还能展现出什么他没有见过的面目
“大兄怎么一直看我?”陈嫣清洗完餐具,放回了餐具,发现裴英似乎一直在看她。
裴英收回了目光,随口道:“没有,不过是看看有哪些小子一直在看你说起来前几日宋先生还向我打听你有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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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配放心,我给拒了。”
这话说的半真半假,几个小商队,除了陈嫣外就两三个女人。其他两三个女人都在别的商队,有一个十分强装,家里丈夫死了,只能自己出来是女人,其实和男人一样用。还有两个,年纪再三十多岁的样子,都是跟着各自小商队老板的。平常做饭、做各种杂事,仿佛老妈子一样,有时还伺候老板睡觉。
要说长相,肯定都一般就是了,年纪在这个时代更是大龄。
陈嫣虽然描粗了眉毛,皮肤也变得粗糙暗淡,特意不修饰自己,但在其他人看来依旧是个漂亮女郎,毕竟五官摆在那里。再加上确实青春年少,肯定是有一些年轻人想要撩她的。
不过因为她是裴英这个小老板的‘妹妹’,一些做苦活儿的年轻人没勇气来搭腔,也只能远远看她了。
倒是其他几个小老板有心打探她的婚事——这些日子也看到陈嫣办事了,小姑娘一点儿不娇气,而且在管理工作上确实做得好!算账更别说了,扫一眼就清清楚楚,其他人还得掰手指扒拉呢!
这样的姑娘要是讨来自家,确实不错!
这几个小老板自己都是有正妻的,但给家中弟弟、小郎打听一番,这总是可以的。
陈嫣并不是此时一般的女郎,听到婚配之类的字眼多少要脸红一下。她的神色始终很冷静,只是点点头,就算是知道此事了。
然后爬上车,从行李包裹下抽出一把手臂长的剑——汉代儿郎出门就要佩剑,这几乎是全民普及的事了。最多就是有钱人家用百金一把的宝剑,没钱人家就只能拿把百钱余的玩意儿装样子了(这个价位的剑,用的材料十分粗糙,工艺也很糟糕,根本不能用来战斗,确实是装样子的)。
裴英自己是走南闯北的人,当然有一把不错的剑。看上去很朴素,但却十分好用。
此时裴英有点儿惊讶,因为他没注意到,陈嫣竟然是带剑了的。
陈嫣有很多把宝剑,大多是她舅舅留下的旧物。此外,她自己也有剑,这就是为了赶潮流,学剑的时候请名家打造的了。
说实话,名家之剑最后归了她这个不常用剑,甚至装饰剑都不用的人,实在是有些明珠暗投的可惜。
这次出门,那些华丽的宝剑都不能带了,这把剑是马魁让王温舒转给她的。锋利、好用,但外表看不出有什么特别的这应该是马魁当年混游侠的时候的佩剑,真正见过血、杀过人的剑。
“你会用剑?”裴英眯起了眼睛,觉得自己又知道了什么。
‘噌’地一声,宝剑被抽出了一点儿,一丛剑光正好反射到陈嫣的脸上。光是陈嫣这个拔剑的动作就很能说明问题了,她是真的会用剑。
“今夜我来守夜。”陈嫣将剑插了回去,抱着剑对裴英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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