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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书轩 > 仙侠小说 > 大靖执剑人 > 曾经年少春衫薄,骑马倚斜桥,满楼红袖招。 第二十三章 世间最最好的娘亲

曾经年少春衫薄,骑马倚斜桥,满楼红袖招。 第二十三章 世间最最好的娘亲(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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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你要去哪里?”秦芳随意道。

老人抬手,一道璀璨金光划过天空,最后落在老人手中。

看着那把剑,秦芳有过短暂失神,虽然她与王桦清并无过多交集,但她知道这柄天下名剑,曾经是青阳山的掌门之物。

老人轻声道:“王桦清死之前,特意将这柄镇妖托付给我。我打算去一趟酆都,手持这把镇妖之剑,和那尊阴神好好讲讲这世界的道理。”

“在此之后,便再无什么事情可做。既然已经九境,那最后三境又已早早失传,便不必再苦苦追求。无非就是喝喝酒打打盹,然后等待自己老死。”

老人轻轻叹气,神色感慨,“太老了,两百多岁了,很多事情都已经记不得了。原本以为一辈子都放不下的事情,过了这么多年,也就自然而然的放下了。所以说这世上无放不下之事,只是未到放下时。”

秦芳面无表情,“说完了?”

老人点头笑道:“说完了。”

老人最后看向差点就联袂问剑的二人。

他先是看向瑰流,点头笑道:“瑰启的儿子,真不赖。手持这柄诛仙,且不往远说,就说这十年后的天下武评,都必定有你那一席之地。至于那天下第一,你可以试着去争一争,也未必没有机会。另外,你戾气太重,内心杂念太多,不如去梵柯山,修得几个月清净,如此一来,对你日后的修行一途,既扫清隐患,也有所裨益。”

他又看向青衫剑魁,眼里流露出欣慰,“你走的剑道,纵横于天地,以山河为剑意,是人间最宽阔的剑道。世俗之人大多目光狭窄,包括我,都选择了一条狭窄短暂的剑道,以至于我在甲子之年,便已剑道停滞,再能前进半步。即便以后的岁月里有所感悟,但剑道已经到头,所增进的,不过是剑意和剑法。”

“我看得出,你的剑道有拨青云见青天之势,有望将人间剑道再拔高一筹,甚至有望去寻得那虚无缥缈的最后三境。至于在剑道造诣超过我,则无疑是板上定钉。”

“等我从酆都回来后,不妨教你几招。有什么问题,我也可以给你指点迷津。”

剑魁恭敬朝老人作揖行礼。

老人坦然受之,笑道:“后生可畏啊。”

最后,老人最后再看一眼秦芳,说了句“走了”,然后身形便消失不见。

不知为何,莲花冠道人略显仓促,脚底抹油,赶紧跑路,像仙人般腾云驾雾远去。

鹿泉铁器早已逃之夭夭,但注定会被围困至死。中年剑魁也缓缓离开。偌大主道上,只有娘俩二人。

秦芳心思琢磨,既然自家儿子戾气过重,要不把道家心经也抢来?

这时,瑰流好奇问道:“娘,那赵老前辈?”

“他呀。”秦芳眨了眨眼,“几百岁的老人了,当年喜欢你娘亲我,还追过我好长一段日子。但他实在太老了,又没有你爹有魅力,所以娘才没答应。”

瑰流有些发懵,这都什么和什么啊,一个押镖相识的老人,是无敌于世的剑道至尊也就不说了,和娘亲相识也可以理解,但竟然还曾追求喜欢过娘亲。要不要这么巧合啊。

秦芳瞥了一眼瑰流手中的诛仙,轻声道:“这把剑应是有所损伤,需要在剑鞘温养数日,如若没事,你也就不要随意将它拔出来了。”

瑰流点了点头。

但马上,秦芳又补充说道:“当然,你也未必拔得出来。”

瑰流眨了眨眼,试着拔剑出鞘,果真拔不出来,即便使出吃奶的劲,诛仙依然岿然不动,没有任何想要出鞘的意思。

瑰流脸都绿了,好不容易有了无敌于世的名剑,竟然都拔不出鞘,这不是天天能眼看猪跑,但就是吃不着猪吗?这谁能扛得住啊?

秦芳笑道:“一般来说,越好的剑,越是难以驾驭,所需条件也就越高。诛仙这种位列天下前几的,更是需要高境界的支撑。你现在实力太弱,自然拔不出鞘。想要拔出,最不济也要六品实力。方才你之所以能够驾驭,是因为你动用帝王气运短暂跻身七境巅峰。”

“所以,”秦芳微笑道:“想要一劳永逸,还是想想就算了吧。要加油哦,争取下次见面时,娘亲能看见我家小瑰流已经能拔剑出鞘,手持诛仙,威风凛凛。”

瑰流愣了愣,轻声喊道:“娘。”

“怎么?”秦芳嫣然一笑,“是不是以为娘肯定会软硬兼施,让你回家?”

瑰流点点头,嗯了一声。

“娘呢,起初是这么想的。想到要是有一天能够找到你,无论如何也要给你带回家。毕竟你身负气运,天下不知几双眼睛在盯着你,没有娘的庇护,你极容易遭遇危险。但是你爹的一番话点醒了娘,你是帝王家的孩子,你是储君,是未来的天下共主。宦海沉浮,勾心斗角,血雨腥风,阴谋诡计,你无可避免的要经历。娘不可能护你一辈子,你也绝不愿意次次都躲在轻雪桃枝她们身后,你需要成长,需要羽翼丰满。”

秦芳轻轻抱了抱瑰流,轻声道:“所以这一次,娘等你回家。娘会很想你,会很担忧你,所以你一定要平安回来。”

“娘,你放心,我一定会平平安安的。”瑰流坚定道。

秦芳点点头,似乎是想再好好看看这个眼前人,好像怎么看都看不够。

“一晃这么多年,真快。当年在这里避暑赏荷时还是个跟屁虫小不点,如今都变成玉树临风的大美男啦。”

提起避暑赏荷,瑰流笑道:“娘,好久都没来绿带城了,再去那里走一走。”

秦芳点头笑道:“你若不急,就陪娘走一走。”

二人走了许久,走过那处亭子,走过堤坝对岸,走过那道后来才修建的石拱桥。

一直从晌午走到黄昏。

城门外,即将分别的两个人,影子被金光拖拽的斜斜的,两个影子紧紧凑在一起,似乎都不太愿意离去。

但瑰流还是踏出几步,最后转过身,和秦芳作最后的告别。

秦芳不语,红了眼眶,却笑着挥手道别。

瑰流总觉得应该说些什么,却又不知道应该说些什么,最后只是说:“娘,簪子别忘给瑰清。”

“知道啦,走吧走吧。”秦芳开始赶人。

瑰流笑了笑,转身离开。

夕阳下,一人远行,一人送行。

此去一别,相思相见知何日?

但有些离别,有些远行,一开始就是命中注定。

这以后的路,

离开之时,鸡声茅店月,人迹板桥霜。

羁旅之时,槲叶落山路,枳花明驿墙。

客栈梦时,因思杜陵梦,凫雁满回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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