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猜到是你做的,不过你干嘛要用这样的语气说出来?!迟筵恨不过,最终发泄似的拧住叶迎之在他脖子上咬了一口。
胡星咳嗽了一声,迟筵回头一看,只见满桌的人全在看着他和叶迎之。
即使已经不再是面皮薄的青葱少年,在场的也都是相熟的朋友,他也不由得立刻红了脸。
怎么对上叶迎之就总是容易丧失理智。果然是红颜祸水。
胡星还在一边友善地笑着安慰他:“小迟没事的,这些年我们早就习惯了。”
迟筵一点都没被这句话安慰道。
叶迎之还在一边小声接道:“看,阿筵,大家都知道是你一直欺负我。”
老袁反应慢了一拍,直接接道:“不对啊,尺子给我讲过当年他还不认识你的时候,你趁着天黑蒙着脸翻阳台到他卧室里吓唬他的事。”
小安听得很惊奇:“不是吧?叶哥还做过这种事?”
叶迎之倒是马上意会老袁说的是哪件事,脸上露出一抹堪称温柔甜蜜的笑意:“嗯,虽然有些对不住阿筵,但是即使现在想起来,那也是我最快乐的回忆之一,更开心的是就是那时候遇见了阿筵。”
迟筵深知内情,听见他如此厚脸皮的发言简直要气得再咬他,转过脸去却正看见叶迎之笑意盈盈的看着他,黑眸深深,一如初见。
那时研究生开学,他气喘吁吁地搬着箱子推开寝室门的时候,看见里面已经有一个人了,正背对着他看着窗外。
那人听见响动回过身来,眼疾手快地帮他安置好行礼,然后递过来一块毛巾,微笑道:“我叫叶迎之。”黑眸凝视着他,深不见底。
明明是生人勿近的模样,却是意外的温柔。
迟筵那时候就在想,叶迎之,真是好听的名字,简直是他所能想到的,最动听的名字。
满腔怨气顿时化作一腹柔情。迟筵控制不住地也看着他掀起嘴角。原来,他们已经在一起这么多年了。
叶迎之说过他会证明他不会伤害自己。如今这道证明题,迟筵想让他做一辈子,已经不是因为不相信或是因为恐惧,而是因为他想一辈子都和他在一起。
晚上两人回到家,入睡前叶迎之摸着自己颈间的牙印轻声抱怨道:“什么时候添了爱咬人的习惯,生气了也咬,高兴了还咬。”这个牙印不是之前在餐馆迟筵恼羞成怒咬的那个,而是他刚刚新咬的。
“不行,你总咬我,显得我夫纲不振的样子,我要报复回来。”
迟筵累得不行,勉强睁开眼睛幽幽看了他一眼。
叶迎之立马改了口:“下辈子报复回来。”
迟筵也看见了他脖颈上那个牙印,顿时有些羞赧:“……叶迎之,你快把那个印子给抹了,明天上班被同事看见怎么办。”
叶迎之这种妖物,整个实体都是自我凝结而成的,抹去一个咬痕自然不难。
叶迎之却不依,美滋滋地摸着那个咬痕闭上眼就要睡觉:“我不要,我就要留着它。”
迟筵咬他他要抱怨,身上真得了这么个牙印反而很美,宝贝地捂着不肯消除。
迟筵推了他两下,他却装作已经睡着,纹丝不动。
迟筵拿他的无赖行径没有半点办法,也只好默默地拉起被子睡了。叶迎之才又有了动作,伸出手臂将爱人拢在怀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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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三年后迟筵和叶迎之便共同购置了他们的家,搬离了那栋“借住”的房子。
两人便如同这世间最普通的一对爱侣一般,每日互相叫对方起床,为彼此找衣服、系领带,各自出门工作,再在一天忙碌之后回到共同的家,吃饭、洗漱、入睡。
两人也会尽可能地把年假凑到一起,找一个去过或没去过的地方一同去旅行。
如果叶迎之愿意,他可以依靠他的能力轻而易举地获得各种普通人梦寐以求的东西,但是他宁愿把自己伪装成一个彻头彻尾的普通人类,和迟筵一起脚踏实地地为他们的生活打拼,一起还房贷,一起在冬夜里分享一杯热红茶。他送给爱人的每一样东西,都是他踏踏实实一点一点赚来的。
时间久了,甚至迟筵偶尔也会忽略自己的爱人其实并不是人这一事实,即便记得也不会再在意。
他亲眼看着叶迎之头上出现第一根白头发,惊讶地捏着那根发丝道:“迎之,你也会变老?”
叶迎之略微低下头让他把那根头发拔了下来,随意地笑笑:“当然。别信那些神话故事,什么不老不死都是编的骗人的,违背科学规律。”
他没说的是三天前他醒来时看见迟筵头上已经生出一根白发,于是趁着爱人还在睡梦中把它偷偷拔掉了。
如果可以,我愿意比你更先老一点,这样你永远是我的小宝贝,永远可以在我面前胡闹,对我任性、对我撒娇,尽情地胡作非为。妖邪不老不死,但是我会陪你一起变老,陪你一起走完此生,否则我宠了惯了你一辈子,下辈子你却被别的妖魔鬼怪或是人类抢走,我岂不是很吃亏?
之后他像往日一样带迟筵出门买菜,有些话,却永远不会对爱人说出口。正如有些爱意深藏在心里,不舍得也不敢拿出来。
白云苍狗,年华易逝,人间几十年回首再看也不过瞬息。
迟筵垂垂老矣时喜欢默默握着爱人的手戴着老花镜在家里阳台上的小玻璃桌上看书,老了很难集中注意力,总会走神地想着,能遇上叶迎之真好,否则他无法想象自己会爱上另一个人,大概只能孤独地过一辈子。
再后来的日子,他在阳台上坐一会儿叶迎之就要拉他回屋,让他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