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干菜,我大嫂拿过来了,郑大爷,您尝尝。”
干菜炖肉。
入口鲜香,十分美味。
郑忠光喝了酒,一口下去,当即竖起大拇指,脸色略微红润,朗声笑道:“要说最好吃的梅菜扣肉,我在绍省吃过,入口咸香,回味无穷,丰腴混合着瘦肉,吃上一口,快活似神仙啊!”
他吃着,对着柳梦璃竖起大拇指。
“小柳的手艺,大有长进!”
柳梦璃当即露出了笑脸。
久违的分别过后,一桌子的人喝酒聊天,孩子们吃饱了就在院子里跑。
郑忠光喝了酒,话显然多了起来。
他忽然想起什么,朝着柳梦璃瞧了一眼,又给自己倒了一杯酒。
“小柳啊,你这个姓氏,我是真不多见。”
他哈哈笑了两声,“上次见着,还是好些年前了。”
郑忠光很少说起自己以前的事儿。
今天高兴,顺嘴提了一段。
原来那个姓柳的小子,是个大户人家的少爷。
他去参加抗美援朝的路上,经过苏州,遇见了这孩子。
才十几岁,生的那叫一个白净帅气,偷偷换了军装就跟着大部队上前线了。
“五二年冬天,冷得不像话,他偷偷摸摸跟着过来,军装都穿不好,帽子也歪着戴,被营长批评了一顿,直接就塞给我了。”
郑忠光喝了酒,眼睛里泛着细碎的雾气。
像是想到了什么,他又伸出指腹,笑着擦去了眼角的湿润。
“小伙子,参军就参军,居然还带了一副绣花手套,不知道哪个姑娘给他绣的,宝贝似的藏着,从来不舍得给别人瞧一眼。”
郑忠光边说边笑。
柳梦璃倒是听进去了。
她给郑忠光倒了一杯酒,轻声问道:“后来呢?”
郑忠光闻言,耸耸肩,胡乱抹了一把脸。
“谁知道呢?”
他道:“战场上,满天都是炮弹,咱们都是底层的兵,听上头的话,让我们去哪儿就去哪儿,第三天就走散了。”
“他机灵,应该能活下来,要是下次再见着了,和他再喝一杯也是好的。”
一番话说完,酒瓶也见了底。
江洲和柳梦璃津津有味听着,倒是叶敏杰,显然有些心不在焉。
他站起身,帮着收拾了碗筷,之后就回了自己的屋子。
郑忠光瞧着他的背影,无奈摇了摇头。
“这孩子,穷怕了,太执着了。”
郑忠光叹口气,又站起身,去陪团团圆圆玩儿了。
…………
屋子里。
叶敏杰坐在床边发呆。
他的脑海里,浮现出今天江洲和自己说的那些话。
真的错了吗?
这些天,店里的利润大幅度增长,钱挣得比他这辈子见过的都多!
明天开始要降价,他是真的舍不得。
可是……
这生意,到底是江洲的。
叶敏杰脑袋里乱糟糟的,他干脆不去想,转身上床睡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