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谁?”面对突如其来的质问,我忍不住反问一句:“你又是谁?”
风风火火闯进门来的,赫然是一个十五、六岁的小姑娘。.org
“在鹰爪门的地盘,你居然敢问姑奶奶我是谁?”小姑娘瞪大着眼睛说。
这句话,怎么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小愉,别胡闹。”鹰爪王喝住了她。
小……虞、鱼、余、渔、愉?
我在心里勾划了一下这个‘愉’字。
幸好是嘴里叫出来的,如果用笔来写,会不会有人错看成‘小偷’?
“你应该听说过,她就是连副门主的千金。”鹰爪王为我介绍道,“连欢愉。”
果然是她!
“原来是连大小姐……”我随口应道。
“叫连大姑奶奶!”连欢愉响亮道。
“不得无礼!”鹰爪王怒道,“这位是你郑大哥的好朋友,专门为了你郑大哥的事情过来的。”
好朋友?
听到这个词,我心里微微一愣。
我和郑则,算得上好朋友么?
见过一面,说过几句话……
恐怕,连朋友都算不上吧?
但为了这个可能连朋友都算不上的人,我倒是怒挑金牌杀手,勇闯黑风别苑,明察暗访鹰爪门。
这到底是为了什么?
或许,是因为郑则做的事情——为了救援一个素味平生的江湖女子,他冒着生命危险,孤身闯入黑风帮总舵,力毙首恶……
这类少年英雄为民除害的故事,我从说书先生口中听过很多很多,心里也非常向往这种侠客生活。
但如果事情真的摆在面前,我是十有八、九不敢帮忙的。
大部分人都不敢。
毕竟豁出生命和恶势力作斗争,确实是一件吃力不讨好的事情。
但不敢,不代表不想。
每个人心中,都自有一腔热血。
虽然残酷的现实,让我们麻木,让我们冷漠。
可正因为有这种英雄故事,让我们不至于把这一腔热血,漠然化作冷血。
吃力不讨好,讨的不是自己的好!
所以,我做的这一切,不是为了郑则,而是为了自己心中的一点信念——只要问心无愧,做点傻事又何妨?
“你……你没事吧?”五根纤细的手指在我眼前摇晃。
“没事。”我眨眨眼,从沉思中回过神来。
“你……你有郑大哥的消息?”连欢愉问道。
“没有。”我摇了摇头。
“那你来这里是干什么的?”连欢愉满脸失望。
“我来这里,就是想看看自己究竟能干些什么。”我耸肩道。
“那就是什么都干不了咯。”连欢愉叹息一声,拉过一张椅子,反向坐下。
“郑门主。”我转向鹰爪王道,“你能不能把整个事件的经过,详细给我说一遍?”
“没问题。”鹰爪王点头道,“正巧,小愉是第一个发现郑则失踪的人,有些事情,她比我知道得还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