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两个之中,谁会先站起来?
“呵呵呵。”高高兴突然爆发一阵令人毛骨悚然的怪笑,“天魔秘法虽然厉害,代价却是损伤自身根——以我的伤势,只要休息片刻即可行动,但你……”
他的是事实。
体能恢复容易,可我现在严重失血,不精心调养个十天半月的,很难完康复。
所以‘谁先站起来’这个问题,其实根不是问题。
我……
忽然间,只觉凉风拂面,拨云见日,云层缝隙中射下一缕阳光,柔和地照射在我身上。
我霍地站了起来!
“怎么可能!”高高兴再一次露出了无法置信的表情。
“觉得很奇怪?”我冷冷望着他,“其实一点都不奇怪——我一位朋友告诉我,这门木叶经非常适合我,他得一点都不错。”
木叶经第二项基础能力:光合作用。
当身上长出叶片时,只要照射到阳光,叶片就能为我源源不断补充体能,治疗伤口、制造血液、恢复生机。
重点在哪?
你们没看错,是‘制造血液’!
若单论伤势复原、驱毒祛病的能力,自然是神农劲更胜一筹,但神农劲并不能制造血液。
能制造血液意味着什么?
无限的血液燃烧,无穷的战力增强,无尽的内功真气……
永久性天魔解体!
王子云那句‘颇合君之风范’,指的便是这个意思。
从今往后,只要头顶有太阳,我便立于不败之地。
太恐怖了。
难怪王子云别的不送,单单送了这么一毫不起眼的木叶经。
“你……”我大步走到高高兴面前。
他仍然处于无法动弹的状态。
“时候,有个瞎子曾经对我。”高高兴自语道,“我的骨骼精奇,乃是万里挑一的练武奇才,但天下之大,九十九州,这个世界并不缺奇才,或许我能踩着九十九个人往上爬,第一百次却是我被人踏在脚下……踩与被踩,这就是江湖人的宿命,即便是你,也绝对逃不过这个劫数!”
高歌一曲话悲凉。
“看看远方。”我叹气道,“彩虹出来了。”
高高兴扭过脖子去看那横跨天际的虹桥,眼角忽有泪水滴落。
咔嚓!
我一爪捏碎了他的天灵盖。
扑棱棱、飘荡荡,高高兴的无头尸身坠落深谷,江湖上从此少了一号人物。
我在一线崖道上伫立片刻,终于轻挥衣袖,离开了这处高寒之地。
绝影山下……
鹰爪门、万字号、铜钱帮,以及许多看热闹的门派帮会聚集在此,甚至有人开张了卖烤肉、热茶的摊,与山顶的孤冷形成强烈对比。
见到我出现,鼎沸的人声瞬间沉寂。
“哈哈哈哈!”
“我们赢啦!”
“飞鹰无敌!”
“鹰爪万岁!”
紧接着,就爆发了更大的声浪。
在喧闹声中,铜钱帮众人灰溜溜的离开了。
“鹰主。”旁边有游栋光低声道,“我们要不要……咔嚓?”
他对着铜钱帮众的背影抛个眼色,又作了个割喉的手势。
“你能杀完么?”我问道。
“能。”游栋光点头道,“保证部杀光!”
“我的意思是,铜钱帮九大总舵,一百二十七处分舵的人,你能一个不漏,部杀完么?”我又问。
“这……属下倒没这个事。”游栋光讪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