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下所言,大缪也!”
辩论广场上,一名士子站起身,反驳着左丘明的说法,朗声道:“在室之女犯奸,古来有之。”
“迄今为止,天下列国,四野之间,高门之内,奸非者不知凡几。”
“仅以礼教约束,恐怕奸非之风仍旧大行其道!”
“此等奸非之风不可长。我吴人理应遵纪守法,从小做起,由小而大,因而,我认为当杜绝奸非之风气,制定刑罚!”
“若奸非者,女子杖责五十,拘役一年。男子杖责一百,流放边陲戍边三年!”
“以儆效尤,示刑罚之严苛!”
此话一出,在场的士子们都不由得交头接耳,窃窃私语起来。
他们认为,这样的刑罚未免过于严厉了。
毕竟,未婚女子跟别人私通,甚至是未婚先孕,这种事情在吴国各地,在天下列国都是屡见不鲜的。
为何要制定这么严厉的刑罚,以打击此等奸非之风?
“先生所言,有失公允。”
左丘明再一次起身反驳道:“诚如先生你所言,天下列国,四野之间,高门之内,奸非者不知凡几。”
“我听说在燕地,还有我吴国的关中、西南、岭南一带,有乡野之人以小女留宿外姓者,以便于生儿育女,此等风俗,不知足下以为然否?”
“这……”
那士子一时语塞。
这种事情的确是不少的。
屡见不鲜!
就庆忌所知道的,如秦人一般,早年与犬戎为邻,世代相互杀伐征战。
同时又产生混血,风俗习惯相互影响,使秦人有了一些游牧民族性情。
武周伐商时,秦部族效忠商王朝。
周朝初期受到严重打压,被排除在中原文化圈外,所以文化上保持了更多的戎狄原始特性。
以女子侍寝待客,在这个时代也不是秦国的特例,地处边陲的燕国也有这种习俗。
而且,吴国的南方,还有一些山村部族,至今还保留着这种陋习。
对于这种事情,士子们都是知道的。
并且他们可能都干过,跟乡野之家的妇女交he之事。
士子是一种职业,前途无量,被普通人所敬仰,好比后世的“秀才”、“举人”一样,所以在底层的庶民看来,士子的基因优良,让自己的女儿跟他生下一儿半女,说不定日后也能成为士子……
值得一提的是,女子清白之说是在宋朝时形成的程朱理学所提倡的,明清巅峰时期沾衣luo袖即为失节,何况陪睡?
“宾客相过,以妇侍宿。嫁取之夕,男女无别之风俗确实存在。”
这时,李克站起身,朝着左丘明作揖行礼道:“此乃陋习也。若新法推出,此等陋习必须杜绝,使奸非之风从此在我吴国消失匿迹!”
“呵呵,敢问先生如何称呼?”
“在下李克!”
“哦,原来是李子,久仰大名!”
左丘明向李克行了一礼。
二十余岁的李克,作为邓析的弟子,在咸阳乃至于吴国都是小有名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