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边荒之行,真正来办事的,是江庭希。
他们四个只是以帮忙的名义来凑热闹的,顺便检验一下自己学有所成的格斗术与刀术。
作为富家子弟,能玩的他们早就玩过了。
唯独这边荒,还从没来玩过。
也不是不敢来或者是没条件来,而是家里不让来。
所以这次,他们也都是瞒着家里,说是和几个同学去参加毕业旅行,这才偷溜出来的。
“天色马上就要全黑了,你们几个要不还是一起走吧?”杨岳峰忽然也建议了一声。
“不就天黑嘛,大男人还怕天黑?”那几人笑了笑。
周勇锐更是满含深意地说道:“天黑不是更好么?而且我们走快点,也是为了你好啊,难道不是么?”
俗话说天黑好办事。
黑灯瞎火,
荒郊野外,
孤男寡女。
正是感情升温的好机会。
虽然还有个金木电灯泡。
但金木电灯泡只是个保镖而已,也不是熟人,完全可以当他不存在。
杨岳峰听了这话,嘴上笑骂道:“少胡说八道,你们实在要想先走一步,那就赶紧滚蛋,别拿我打趣。”心里头却很开心,也暗暗称赞这四个家伙挺够意思。
待他们四个走后,杨岳峰就问凌纪。
“金木先生,这前面道路凹凸不平,天色也已经够黑了,我们应该可以开手电光了吧?”
“可以。”
“我们这次手电倒是没有备太多,我这支给你吧,我跟庭希共用一个。”
杨岳峰很客气地把自己的手电筒递给了凌纪,然后自己主动地凑到了江庭希的身边,与她共用一个。
手电筒,是冷光手电筒。
看来他们这些人为了来边荒,也的确是做了一些工作的。
普通的手电,在这里不能乱用,因为光有热源,会吸引到一些危险的丛林生物,包括丧尸。
而冷光,则要安全得多。它是模仿萤火虫的尾光。热量地相当低的。
杨岳峰是个很健谈的人,在他跟江庭希共用一个手电筒后,也总是有一搭没一搭地与她说着话。
但江庭希兴致并不高,除了偶尔的回应,基本也不怎么出声。
杨岳峰知道她是担心她父亲的病,于是就安慰了一句:“庭希,你也不用太过担心,江叔叔吉人自有天相,只要我们弄到了鳄龙胆,他一定会康复的。”
“嗯。”江庭希的心里也是如此希望着。
“不过说起来,也奇怪,江叔叔是干科研的,怎么突然之间脑子里就长了个那么危险的寄生物,而且之前,难道从来没有过任何预兆吗?包括头痛什么的?”杨岳峰问。
江庭希摇摇头:“爸爸之前一直都很健康,这次的病以及脑子里的寄生物,像是突然之间就发生的。”
“江叔叔之前是在威尔实验室工作吧?听说威尔实验室,专攻生物实验,他不会是在实验室里被感染的吧?”
“我不知道,爸爸很少跟我说工作上的事。不过在一个月之前,有一天的晚上他回来的时候,满身是伤,就好像出了车祸一样。我感觉有可能是那一次他遭遇了什么,但我问他,他也什么都不肯说。”
江庭希心情很低沉,说话之间,语气又见哽咽了。
“没事没事,你别担心,江叔叔会没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