纸张之外的事物,才是契约的真正精华。
格局要打开。
‘契约本身’不存在任何物质层面的意义。
契约,只是驱使凡人去“改造物质世界”的一种,多方【共同认同的幻觉】。
换言之,‘契约’首先是一种思维层面的幻觉。
只有当人们对这一幻觉产生了共同认同,并进而主动地“改造了物质世界”,‘契约’才能是【有用的契约】。
【右方·契约之毒】的力量,举一则简化案例作解释:
若有买家A与磨坊老板B,两人签订了一份契约。
买家A的权利,是在一周后,从磨坊老板B的仓库内取走十袋小麦粉。
买家A的义务,是预先支付10%的款项,并在一周后提货时,支付其余的90%款项。
磨坊老板B的权利,是预先收取10%的款项,并在一周后交货时,收取其余的90%款项。
磨坊老板B的义务,是在一周时间内,生产十袋小麦粉。
违约条款略过不计,仅假设确实存在某种违约条款。
如果李迦束在场,于契约的签订过程中,为这份契约注入‘模因毒素’——便能按照魔鬼的意愿,定向性的发生‘模因污染’。
譬如,买家A中了【权利】毒素,那么他在取货的时候,很可能会由于某些莫名其妙的奇葩意外,亲手损失两袋小麦粉(像是不小心把开口的袋子掉进牛粪堆,导致两袋小麦粉完全污染无法食用)。
即,被放大了“行使权利过程中因风险意外导致的收益损耗”。
如果,买家A中了【义务】毒素,那么他在取货的时间点之前,很可能会由于某些乱七八糟的不幸意外,提前“花费掉”45%的应付款项。于是他不得不绞尽脑汁,想办法在取货之前把这45%的款项资金“赚回来”,否则他就违约了。
即,被放大了“完成义务过程中的困难阻碍产生的违约风险”。
类比可知,若是磨坊老板B中了【权利】之毒素,
那么,磨坊老板B在收取90%的应得款项时,很可能会“一不小心,自己把腿摔断了”,于是他刚刚获得的90%款项,其中便有70%的金额需要用于找医生疗伤——刚入手的收益,直接缩水了大半——当然了,他也可以不打算治这条断腿,钱更重要吧?
若是磨坊老板B中了【义务】之毒素,很好理解,
在交货的时间点之前,很可能会“艰难险阻重重”,十袋小麦粉的生产活动不断出纰漏,磨坊老板B的违约风险大幅上升。
至于紫蛇之毒(放大【TA对契约的重视程度】),则是能让中毒的对象,在契约生效期间,心理层面不自觉地把契约事项的“优先级”,一路拔高。
有些人,赚钱是为了生活;
有些人,生活是为了赚钱;
这【契约人】毒素,大体上,便是在心理层面,让中毒者变成“生活是为了赚钱”的思维倾向。
AD大公塞给李迦束的这份超凡力量,可以说是很弱:
既不能开山辟海,也无法破碎虚空,更做不到手搓五火球。
但是,
凡俗之人,
农夫、商贩、佣兵、贵胄、王侯、教士,
总有需要签订协议、合同、契约的那一日。
魔鬼不一定很能打,
魔鬼也没必要善战,
来签份契约,一切都好说。
李迦束想了想,
该加速一下了!
有【右方·契约之毒】作为兜底的超凡力量,魔鬼就能放心大胆地,让初阳去点出两条决议:
“奴隶国有化!”
啊呸,划去这条。
应该是:
“领主大人与民间团体协商,城堡‘收购’固斯城民间现存的,所有奴隶!”
“从今往后,禁止民间团体(与岛外商人)买卖奴隶!”
既然有了超凡力量作为兜底,
那就,
该威权就威权!
由初阳和魔鬼来使用奴隶!
禁止民间私人买卖奴隶!
哦,民间团体需要廉价劳动力是吧?
城堡可以把奴隶租借给你,价格从优。
但是,
需要和城堡,
签一份契约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