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回到过去当女神!
IP在这个年头的含义,大多还是定义为,也就是网络协定的英文缩写,但是白晓笙口中的IP炒作,指的却并不是什么IP地址这些的事物。
而是英文的缩写,也就是知识产权的意思,指“权利人对其所创作的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财产权利”,一般只在有限时间期内有效。
不过关于知识产权也是分为三种的,如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这几种知识产权的保护期限也各不相同。
商标权一般只有十年,专利权则是有二十年的保护期,而著作权的保护期则是为作者终生以及死亡后五十年。
而正因为知识产权的保护特质,所以会衍生非常强有力的商业价值。
一本备受关注的热门著作,在后世可不仅仅是在小说领域有影响,而是衍生到各个周边和其他产业。
是的,一部备受追捧的大IP,自然不会受限于其本身的性质,甚至远远超过作为小说本身的价值,完全可以用在多种领域之上,比如音乐、戏剧、电影、电视、动漫、游戏等等这些。
在这个年代,完全还没有炒作IP的概念。
但是却有着类似的雏形,就比如优秀的作品有人追捧,人气火热了,销量几百万册了,自然而然就会改编成电视剧什么的。
毕竟这年头的文学热不是说说而已,那些古装剧基本都是武侠小说改编的,而那些大部分言情剧也是琼瑶小说改编的。
影视作品,在很大程度上是与文学作品所挂钩的。
白晓笙的目的很明确,就是将《朱仙》炒作成一个顶级的大IP,方便做成游戏、漫画、影视的改编。
不论是迪斯尼还是漫威,美利坚的那一套IP的商业模式,是非常值得白晓笙借鉴和学习的。
而《朱仙》自然不会是她唯一的剧本,也不会是最后一本。
林幽萝似乎对《朱仙》CP配对的兴趣非常大,继续在聊天界面回复着:“那既然这样的话...让那个大师兄田林和张小樊在一起么?感觉这两个人超般配的,而且这个热心肠又痴情的田林,比那个高傲的青梅竹马林惊羽好多了。”
“青梅竹马被天降系完爆么?”
白晓笙喃喃自语着,总觉得这一幕又非常奇异的既视感。但具体哪里不对,一时也没有反应过来。
不过按照白晓笙的剧情来写,田林和林惊羽哪一个都不可能与女主在一起。但是面对林幽萝同学的安排,她只能继续硬着头皮的拒绝道:“这个...不太好吧...你要知道一部优秀的作品,是不可能受到读者摆布的,而且还要留有悬念...嗯,就是这样...”
“......”
似乎经历了漫长的沉默,林幽萝那头才发了一堆省略号过来,似乎对方那边已经非常的不满到了极点。
“...”
面对这样的情况,白晓笙也只是发了一个【害怕】的表情。
过了一会儿后,那边才出现一行简短的信息,“...好吧,既然如此的话你就要好号更新哦...”
白晓笙回复道:“有空的话,我会尽量的。”
“还有你的新歌什么时候出?”
林幽萝发了一个【满意】的表情,之后则是跟着一句略带疑惑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