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回到过去当女神!
白晓笙虽然是华国人,但是在名额上她是交换留学生,住的地方,也是给专门配备的留学生公寓。
耶鲁大学可是世界顶级学府,就综合排名来看,只比哈佛差一些。在学术界的地位上,自然比京城大学是高上许多。
很少有在外国名校读书的华国人,特意回国来做交换生项目,而白晓笙算是极为少数的个例了。
不过这里是京城,华国的首都,一个人口逾1500万人的超级大都市,每日每夜,每时每刻,都在发生着新奇的变化。
而京城大学中的外国留学生不在少数,白晓笙的到来自是引起了不少关注,但也仅此而已了,没什么太多的稀奇可言。
出了宿舍楼,就是学校的锅炉房,还有几个女生裹着厚厚的棉衣,提着热水瓶来打水。
清晨,年轻的声音嘈杂着、喧闹着,充满着青春还有活力。
现在还只是2005年,学校大多数人穿着都很单调普通,并不花里胡哨,也没有太多的潮流元素。
白晓笙这身打扮,已经是平日里最简单的风格了,但作为一个偶像艺人,她在这群学生,依然是有种格格不入的味道。
一些戴着黑框眼镜,捧着理工教科书的年轻男孩,成群结队的有说有笑,路过白晓笙旁边的时候,都下意识的回头看了几眼,有一两个夸张的,甚至取下眼镜,用衬衫袖子狠狠的擦拭了几下。
这年头系里面的恐龙太多,背影杀手也多,他们这些理工学生都快麻木了,偶然出现个天姿国色,简直是快要怀疑人生了。
“这美眉谁啊?”
“系花校花咱都认识,这个真的没见过,哪个系的?”
“不知道,没见过...新生?”
“就这气质,肯定不是咱们理工系的!咱们系整一个侏罗纪公园...”
“万一是呢?”
“真是的话,那我王字倒在写!”
“...切!你王字倒着写不还是王么?”
距离还不远,这些嘻嘻哈哈的议论声,自然落在孙依柳的耳中,让这位小姑娘情不自禁的皱了皱眉头。
招蜂引蝶。
对自己给白晓笙打下的标签,她表示坚定不动摇。
她走在前面,此时步履有些急,边走边说道:“知道今天什么课么?”
白晓笙跟在孙依柳的屁股后面,非常随性的左顾右盼,听到孙班长的话,摇了摇手中的书籍:“不就是宏观经济学么?对了,你们大四学生,按理说不都是要去实习么?哪还有什么课程要上?我还打算来这里是来偷懒的...”
她说到这里,嘴里就忍不住嘟囔起来,耶鲁大学到了大四,该结的课程就都结束了,除非是单独跟教授或者学校的项目,否则一周就几节课。
哪像京城大学,下学期的确没什么课,但是上学期的专业课程倒还真不少。
“分系和专业的,还有看老师的,而且你走的是交换生项目,与正常的大四生不一样。”孙依柳说到这里,话语停顿了几秒,又说道:“而且你能不能,别这样随意的说出心里话?难道你在美利坚读书,就可以天天偷懒么?亏你还是顶尖名校的学生。”
这个年头,就算民族自尊心再强的人,客观上也依然认可国外学历的含金量,耶鲁大学的学生,对于大多数华国人来说,就是最为顶尖的学霸。
孙依柳一开始也以为白晓笙是学霸,但真的接触了几天后,发现对方除了言行举止,是学到了西方资本国家那一套外,其他的学术气息还真没看出来。
天天翘课睡懒觉倒是第一厉害。
“那倒没有。”白晓笙打了个哈欠,最近倒时差有些疲惫,总感觉特别的困,“我在耶鲁读书时挺认真的,除了在教室上课,课余时间我都泡图书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