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秀脸色沉了下来,她原本或许还只是吓唬吓唬对面的这位豪仆,但是听到这个人如此出言不逊,就决意绝不会轻易绕过这个人,“芳哥儿,不必和这个人纠缠,你快叫人去通传兵马司,我倒是看看,到底是哪一家的人,敢如此放肆!”
“什么人口气如此大啊?”一个懒洋洋的声音骤然在街角响起,又有一群连续不断的马蹄声密集响起,金秀抬起头,“还要问我们家是那家吗?”
这声音刚刚出来,那原本还要预备调戏金秀的奴仆顿时就收手,一下子退到后头,拉住了马缰,垂着手低眉顺眼很是恭敬的等候了。金秀和纳兰信芳抬头望去,见到街角路口处有仆役都骑着马,簇拥着一位锦衣华服的少年出来,虽然还不算近,但金秀也能感觉到此人的威风之盛,乃是自己所见人之最。而且绝对是大户人家最核心的子弟,君不见这些奴仆们都是骑着马,等闲人家,是不会给家里头的奴仆们都配上坐骑的。
那人被众人簇拥着,骑着马到了近处,金秀这才瞧见的分明,为首之人,穿着一身深红色的四团天地对开福寿纹的长袍,那长袍做的很是合身,更是显得身材高大,虎背蜂腰,领子是翠玉色的绸缎,寻常人这样红配绿,不是低俗就是谄媚,但此人却似乎天生就是如此适合穿这样的衣裳。
待看清楚了来人,金秀又觉得此人,真真正正配得上如此颜色鲜艳的衣裳,只见到此人长眉入鬓,剑眉星目,鼻若悬胆,皮肤白皙,且又带着一种超凡的华贵之气,纳兰信芳倒也是世家子了,可和此人一比较,还真的是山鸡配凤凰,差了许多的感觉。
只是那个人脸上带着一丝懒洋洋的表情,说话也是慵懒至极,“你这是又和谁闹起来了?”他懒洋洋的呵斥那个和金秀闹起来的仆从,“我就这么一时半会没有在你跟前,你就又惹是生非了。”
刚才在金秀等人面前不可一世的那豪仆,见到主人到来,顿时变得十分谦卑恭敬,他谄媚的笑道,“三爷,您说的什么话,奴才也不过是先给三爷到前头去探路,把胡同大街都瞧一瞧,有没有堵住的地方,没想到到了这个路口,奴才倒是被几个有眼不识泰山的人给拦住了,这才耽误了呢!”
那少年转过脸来,居高临下的看着金秀和纳兰信芳并马车夫三人,似乎审视一番这几个人是什么来路,但他似乎也没有听从自家奴才的煽风点火,或许他本来就知道,自家奴才的德性,“好了,”他看了金秀二人几眼,纳兰信芳穿的不错,想必也是大户人家,“咱们走罢!”
“这就想走了?还是请留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