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林百川那年,周曼才二十岁,正在经历人生中最为黑暗的时刻。
像是被人下了恶毒的诅咒。
先是母亲突然查出恶疾匆匆离世,没多久弟弟也在下班的途中,跟一群街头小混混发生口角,被打成了植物人。
原本好好的一个家,就这样毁于一旦。
周峰成了植物人,却并没有死亡。
姐弟感情深厚,为了维持他的生命,周曼不得不放弃原本收入微薄的工作,去找其他更赚钱的活儿。
二十岁的周曼长着一张倾国倾城的脸。
明眸善睐,唇红齿白,肌肤吹弹可破。任谁看了都难以离开目光。
不仅如此,她还天生有着一副好歌喉。
意外被人看中,邀她去舞厅唱歌。说是唱的卖座,一晚上赚的钱,就能抵上她拼死拼活工作大半个月赚来的。
报酬如此丰厚,周曼当然是心动的。但她也深知,歌舞厅是寻欢作乐的地方,正经人家的女孩子,不应该出现在那里。
于是一番纠结过后,还是拒绝,选择了去有钱人家里当保姆。
岂料四十多岁的男主人,却是个老不色胚。刚开始,他只是喜欢长时间色眯眯地盯着周曼。
后来便逐渐放肆起来。
借着从她手中接过水或报纸的机会,油腻地摸着她的手,占小便宜。
周曼不是非常强势勇敢的性子,人在屋檐下,怕丢了工作,哪里敢轻易跟男主人起冲突。
只能一次又一次地选择忍气吞声。
如此,就造成了对方更加的肆无忌惮。
一次酒后回到家里,见客厅只有周曼一个人,喝得酩酊大醉的男主人便动起了歪心思。
他扯着领带走过去,从身后一把将周曼给紧紧抱住。
正在擦着桌子的周曼吓得惊叫出声,意识到对方想干什么,拼命地反抗起来。
然而一个女人的力气,哪里抵得过人高马大的男人。她的衣服被撕破了。
好在关键时刻,女主人从外面回来了,进屋看到眼
前的一幕,气得差点没掀了房顶。
最后,周曼被扣上了勾引男主人的帽子,让人给辞退了。
有了这样一次经历,周曼不敢再找保姆的活儿。可是医院那边交的钱,眼看着就不够用了。
她又实在缺钱。
走投无路之下,只能去a市四大歌舞厅之一的“乐斯城”舞厅,找到曾对她抛出过橄榄枝的甄姐。
甄姐常年混迹于生意场,是个打扮非常时髦的女人。
她跟周曼面对面地坐着,左手夹着烟,深吸一口,吐出缭绕的烟雾。笑道:“我就知道你会回来找我。因为我看人的眼光一向很准,像你这种美人胚子,天生就是要走这条路的。”
“我是因为家里缺钱,才选择过来的,并不代表会就此自甘堕落。”
“自甘堕落?”甄姐听着这话,觉得有意思,“你指的是什么?”
这种环境让周曼感到紧张,甄姐强大的气场,更是让人觉得压力重重。
她沉默片刻,才鼓起勇气跟对方讲起了条件,“你那时候是邀请我过来唱歌的,所以来到这里工作,我只会好好唱歌,不会陪任何人跳舞喝酒,也不会……”
“我懂。”甄姐打断她的话,“我找你过来,也只是为了唱歌。陪客人跳舞喝酒,那是别人的事,不用你管。”
就这样,周曼加入“乐斯城”舞厅,成为了一名驻场歌手。
虽然甄姐承诺了她只需要唱歌,其他一概不用管,但有这样一个人美歌甜的尤物存在,客人们哪能不为之动心。
很快就有财大气粗的客人,晃着钞票让她敬自己酒。
周曼实在应付不来这种场面,只能向甄姐求助。
一次两次,甄姐帮她挡了。再后来,便开始劝她性子别这么拧。
有钱干嘛不挣呢?
若是能傍上个土大款,那以后就可以跟着吃香喝辣了。
“甄姐。”周曼死守自己的底线,“我说过,来到这里只会唱歌,其他什么都不会做的。”
那天,周曼动了辞职的心思,她知道长久下去,肯定会出问
题。
可是她又不敢轻易辞职。
因为一旦没了经济来源,医院续不上费,唯一的亲人也会离她而去。
就是在那天晚上,周曼遇见了林百川。
从乐斯城出来已经挺晚了。她在回家的路上遭遇了抢劫,抢匪抢了她的包拔腿就跑。
包里装着周峰的医疗费,哪能就这样让人给抢走。
周曼只能边追边向路人求助。
在她觉得自己喉咙都快要喊破了的时候,终于出现一个男人,制服了抢匪。
男人帮她把包抢回来了,但也不小心被抢匪用到刀划破了手掌。
几秒钟的时间,鲜血就染红了整只手。
周曼吓得呼吸一滞,赶忙上前关心道:“你的手怎么样?伤的严不严重?”
“没事。划了个口子而已,小伤。”
周曼盯着那只鲜血淋漓的手,却不太放心:“我看好像割的挺深的,要不去医院包扎一下吧。”
男人嘴上说着没事,但流了那么多血,不包扎肯定很难止住。于是在周曼的陪同下,去了趟医院。
处理好手上的伤从医院出来,才想起把抢回来的包还给她,“对了,你的东西。”
周曼微微失神后,接过,道了句谢谢。
两人相对无言。
片刻,男人问她:“你每天这么晚下班,家里没有人来接你?”
这话听上去好像对她挺了解的,周曼面带疑惑地看着他。
不禁问道:“你怎么知道……我每天都这么晚下班?”
“你不是在乐斯城唱歌吗?”男人轻笑一声,说:“刚好晚上被朋友拉过去喝了两杯酒,后来又在附近逛了逛,正准备回家,就碰到了你被人抢劫。”
原来是这样。
周曼莫名觉得有些抬不起头。
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在这个陌生男人面前,产生这种心理。
大概,始终还是觉得在那种地方工作,低人一等吧。
“真的很谢谢你。”周曼收回思绪,理了理头发,不打算继续在这儿跟他闲聊,“很
晚了,我该回家了。”
转身之际,男人忽然叫住她,“等一下。”
周曼回头,眼前的人迟疑片刻,说:“这个点你一个人太不安全了,如果半路上再遇到抢匪,那我这伤岂不是白受了。”
“???”
“我送你吧。”
这话出口,男人见她似是有所顾虑,又说道:“对了,自我介绍一下,我叫林百川。暂时是个……无业游民。”
从乐斯城所在的这一片繁华区域到周曼家,步行过去需要大概半个小时的路程。
这还是在走得比较快的情况下。
因为不熟,这一路除了关心一下林百川手上的伤疼不疼外,周曼几乎没怎么跟他说话。
看得出她并不是非常活络的性格,林百川也没主动多聊,省得招人烦。
不知不觉,两人就来到了一片挺破旧的平房居民区。
这个点家家户户都熄灯了,只有零星几扇窗户还亮着灯。
站在巷口,林百川也不知道哪户是周曼家,像是没话找话般随口说了句:“你家住这里。”
“嗯。”周曼点了下头,再次道谢:“谢谢你送我回来。”
这时,距离他们最近的第一户人家,把门给打开了。
从里面出来一个男人,站在门口瞅半天,才不确定地问:“阿曼,是你回来了?”
“是我,大宏哥。”
江宏闻言,立马走了过来,关心道:“你今天怎么这么晚才回来?一直不见你家亮灯,还以为出什么事了。准备出去找你,又不知道你上班的地方在哪儿。”
发现周曼身边站着一个男人,江宏的目光落在他身上打量好半天,但由于天色已晚,始终无法看清长相。
又问她:“这位是?”
周曼:“我在回来的路上碰到抢匪,包被人给抢了。是这位好心的林先生帮我给抢回来的。”
听到这话,江宏快被吓死了,“你被人抢劫了?怎么样,人有没有受伤?”
“没事,我很好,没有受伤。倒是林先生的手,
被抢匪用刀给割伤了。”
“林先生,真是太谢谢你了。”江宏热情邀请,“要不要去屋子里喝口水?”
……
江宏对周曼的态度,成功让林百川误会了两人的关系。他本来以为是个亲戚,堂哥表哥之类的。
就算没有这么近,应该也是个远房亲戚。结果后来慢慢跟周曼熟悉起来,才知道只是邻居。
两人是一起长大的,江宏对周曼一直都很照顾。
后来周母查出肺癌,临终前也曾拜托过江宏,帮她多照顾着点儿周曼姐弟俩。
“所以,”林百川问:“你觉得他对你好,只是因为你们一起长大,以及,你母亲在临终前拜托过他照顾你?”
周曼的确这么认为,而且她对江宏,也一直当做哥哥看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