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杜归走在雾气中的罗城,此时是一脸懵逼。
“贾队长是交通工具?”
“这不就是一条狗吗?”
“好吧,我承认贾队长也挺牛逼的,反正我打不过,可它和交通工具也扯不上边啊!”
“总不能我们俩人骑着贾队长去纽约吧,也骑不下啊!”
罗城现在很尴尬。
因为他发现,自从杜归说要带他装逼带他飞以后,他整个人就一直处在懵逼状态。
简直就应了那句老话。
懵逼树上懵逼果,懵逼树下只有我。
完全跟不上杜归的脑回路。
不过,他这么一说,倒是让杜归反应过来了。
“是啊!两个人骑贾队长也骑不下。”
“要骑着贾队长去纽约,估计还真有点悬。”
“嗯,到时候得找个筏子一类的东西,把贾队长当雪橇犬用,这样就能行了。”
说到这。
杜归不禁拍了拍罗城的肩膀:“不愧是二次元少年啊,看问题的角度和我果然不一样。”
罗城人都傻了:“不是吧,你真要骑着贾队长去纽约?”
“我们坐飞机不行吗?”
“太慢了,坐飞机去纽约得十多个小时,我们骑贾队长,最多三小时就能到。”
杜归摇了摇头,指着贾队长说道:“在我的领地之外,贾队长的速度比我还要快,而且一天只要三顿狗粮,算起来还不超过十块钱。”
“这成本可比坐飞机低多了。”
听到这话,罗城呆呆的说:“这是钱的事吗?”
杜归不屑的说:“不然呢?你想想你的钱,可都是你爸留给你的老婆本,我们俩去纽约,不骑贾队长过去,机票得多少钱去了?”
“这个钱你给我出啊?”
“额……我突然觉得你说的挺有道理,况且骑狗这种事,听起来也很刺激。”
罗城并不是个爱钱如命的人。
这种二次元小年轻,对钱其实没有太深的概念,可那是以前了。
罗城现在身上就两千块钱,剩下的一张银行卡,全是罗江洋临死前给他攒下的老婆本。
那银行卡里的钱,对罗城而言其意义已经超过了本身的金钱价值。
让他动那些钱,比杀了他还难受。
……
东洲是六朝古都。
孕育了华夏文明的母亲河黄河,便贯穿其中。
滚滚黄河在几千年的岁月中,其从上流携带下来的泥沙,埋葬了许多的朝代的都城。
那些璀璨的建筑,以及风土人情,全都掩埋在地底下。
地底深处。
一座地宫之下,绿油油的长明灯千年不曾熄灭。
而在地宫之中,却有着一个池子。
池子里躺着一具泡的发绿的尸体,尸体上还缠着一条大蛇。
不是所有的墓主人,都是以人的形态出现的。
有一些,可能是某些物品,也可能是一条蛇。
忽然……
那尸体睁开了双眼,泛白的眸子中,闪过一丝惊恐和不安。
此人名为刘正华。
他也是当年窃取墓主人计划中的一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