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朕闻古之圣王,多有与民为善之举。
尧观民农耕不得时、作不得足获,乃命羲和,钦若昊天,历象日月星辰,敬授人时;
舜得位而生民疾苦,乃令禹治水,任贤举能,厘清吏治,内修私德,与天下安和;
禹得舜任而治水,更三过家门而不入,方使水患得休,生民得安。
朕本布衣,潜丰沛而为楚民,后天下苦秦愈久,朕方顺天之命而兴义兵,挟天下之共望以讨暴秦。
虽朕之德,不及尧舜圣王之十一,亦不敢于生民之计有片刻或忘。
幸太一眷拂,先祖庇佑,又朝堂公卿效命、百官襄助,使朕得施仁善之政,以与民休养生息。
虽民偶有米不果腹、服不遮寒,然父母亲长得宅可居、妻儿子嗣得田可作,各得其乐,以稍享天下之太平。
自立汉祚,距今凡近七载,朕无不战战兢兢,唯恐所观有谬、所行有失,亦或偶为之政,误残天下生民。
为使民衣食得着、居养得安,朕更赐民以田、爵,制十五取一之税、户入一算之赋,方心稍安。
后观天下钱制之杂,使生民用之不便,又朝中公卿争相谏议,得朝议之共允,朕方诏令少府,铸汉钱半两与民便宜,更许民私铸,以使民稍得铸钱之利。
然朕一时不查,本与民便宜之善政,今竟为乱臣贼子二三人窃以为残民之器,以劣、荚之钱乱钱制,民自苦而不能言。
更朕欲使民各得铸钱之利,亦为此贼二三所阻,使民闻钱变色,而面不见笑颜。
《尚书》云:是彝是训,于帝其训。;凡厥庶民,极之敷言,是训是行,以近天子之光。曰:天子作民父母,以为天下王。
朕顺天命而除暴秦,应天命而立汉祚,作天下民父母,以为天下王,今知此贼子残民之事,不敢视之而无有所举。
令:禁民私铸钱;凡未得少府之任、聘而私铸钱者,尽没其已铸之钱、未用之铜;
主谋坐死、从谋发边;为人佣而铸钱之匠、力,完为城旦;
凡所治之地现民私铸钱,不足百钱,免县令之职;逾百钱,县令坐死,余有秩之官、吏流千里;逾千钱,郡守免职而发廷尉,从重罪之;逾万钱,廷尉、内史、丞相共查而自省,朕亦当沐浴斋戒,思过三日,以省己之无德。
又今,已铸得之钱,各有轻重参差,更故列国之钱杂者甚。
令:凡钱者,皆当形外圆而内方,色铜黄,径当足半寸,孔径不得逾钱径之半;钱重当足面文。
凡不如此令者,皆非钱;不得行于市,不得用之以为口赋,而入少府内帑。
凡朝堂有司、地方郡县,亦不得收、用不如此令之劣钱;违者夺劳半岁,职左迁一级。
昔,三皇五帝临世,而天下安泰,生民安乐;今朕得立汉祚,虽自知己之无德,亦当时而省不足,法效圣王之举······”
······
将手中竹简上抄录的诏书默念而出,刘盈只呆愣许久,久久未能从思绪中回过神。
而在刘盈身前,吕释之则是一副喜形于表的激动神情,只强自安耐着心中激动,将略带试探的目光,紧紧锁定在了刘盈的面容之上。
“呼~”
不知过了多久,刘盈才缓缓吐出一口浊气,勉强将心绪拉回了眼前。
刘盈心中自是明白:这样一封文绉绉,甚至有将近三分之一的内容都在‘引经据典’的诏书,必然不是出自老爹的原创。
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刘邦草拟了几点中心思想,如禁民私铸钱,以及‘钱’的判断标准之类,而后便扔给了宫内的尚书郎们,拿去润色。
等刘邦浅显直白的话语,在尚书郎们的笔下带上了一些严肃的气息,便算是初步拟得‘草稿’,拿去给丞相萧何过目。
待萧何再稍行修改整补,拿去给刘邦过目,君臣二人都表示‘可以颁布’之后,再将这份最终版本的诏书拿去抄拓,一式三份。
再然后,刘邦、萧何二人在这三份一模一样的诏书之上,分别盖上天子印玺和丞相印,这才算宣告完成。
而这三份诏书,会有一份留在石渠阁作为备份,另外一份则留存于丞相府,作为‘预防矫诏’的第二道保险。
在前两份诏书分别被留存于石渠阁、丞相府,以作为备份之后,第三份诏书,才会正式颁布。
有了这样三道程序,‘矫诏’这种可能性,就可以被降到最低。
如果某人从怀里逃出一张绢布,就说这是天子诏令,那也非常好分辨。
——拿着这份真伪难辨的诏书,看看石渠阁和丞相府有没有备份。
如果都有,那就意味着这确实是天子诏;可若是其中一个地方没有,那就可以被判定为:矫诏。
若是石渠阁有备份、丞相府没有,那这份诏书的合法性,就不会被外朝所承认。
若是丞相府有备份,石渠阁却没有,那就更严重了。
——一份天子诏,在丞相手里有备份,在天子手里却没有?
如果真的发生这样骇人听闻的政治事件,那整个中央朝堂,三公九卿不死个十来号人,这事儿就根本不可能结束!
而在这样的三份诏书中,重要性最低的,无疑是第三份,即正式发布的那一份。
如果是针对个人的诏书,如封赏、调任等,那诏书自然是交到受诏人手中;
若是如这份诏书般,发行天下的政令,则是将原诏张贴在长安,并让朝堂有司抄录拓本,以分发到天下各地。
便如此刻,刘盈拿在手中的竹简,便是朝堂特意将诏书抄录了一份,并在天子刘邦、丞相萧何二人的‘默认’下,快马送到了刘盈手中。
只不过,看着竹简上那一个个看似随意,实则却内有乾坤的用词、用句,刘盈的心中,只悄然涌上了些许愧意。
——按理来说,如果不是刘盈开口,甚至半求半逼着萧何,去同天子刘邦商量,那这样一份可能让刘邦威仪受损的诏书,其实是没有太大的出现必要的。
原因很简单: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刘邦能颁布诏谕,强行给三铢钱赋予半两,即十二铢的面值,但刘邦不可能通过任何方式,强行维持三铢钱在市面流通。
就好比过去几年,关中百姓明知天子有令:不得拒收汉半两,可少府堆积如山的荚钱,依旧是一分钱也没花出去。
为什么?
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