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饭是过去大伯陈国良家里吃的,而且,是带着杨若一起过去的。
毕竟,来一趟不容易,可玩不了什么三过家门而不入,老爷子可不会惯他这种脾性。
就当是倒时差了。
当然了,这次肯定是不能住家里的,还是酒店里更方便一些。
第三天,陈哲就带着杨若出现在了一座小型庄园里,而迎接他的,则是一个已经白了头发,五六十岁的老头。
这个老头叫杰瑞·桑德斯。
他是amd的创始人,是仙童帮里,最年轻的那一个,也是性格上最独特,活得却最异类的那一个。
他来自好莱坞,放荡不羁、挥金如土、酷爱凯迪拉克、喜欢留长发,一副浪荡子的纨绔子弟形象。
这和诺伊斯、摩尔、葛洛夫、斯波克所崇尚的勤俭、朴素绝对是格格不入的两类人。
但就是这个人,却生生扛住了英特尔的专利大棒,还赢下了5亿美金的官司。
他直言不讳的说“我崇尚金钱”,从不介意穿着那条臭名昭著的“粉红色裤子”,逛遍ibm的各个角落。
他不会克制,厌恶矜持,和早年硅谷的严肃完全迥异。
却以独特的魅力、狂妄、智慧以及恰如其分的疯狂,为硅谷注入了一股新风。
这一点,在amd这家公司的身上,体现的淋漓尽致,不但公司股票大起大落,而且简直是毫无定数,让那些华尔街的精英都有些摸不准脉搏。
这和同样是仙童出身的英特尔以及国家半导体,完全不一样,因为前者讲究团体智慧,后者则精明而实际。
华尔街就曾评价过他,说桑德斯虽然才华横溢,但也是最不靠谱的那个……
但是,陈哲却喜欢这样的不靠谱。
因为这种人够直接、够疯狂、也更具魄力,甚至是更敢……赌!
三个人坐在一个巨大的葡萄架下,围着一个石桌,坐着实木树桩镂刻出来的椅子……好吧,估且称之为椅子。
只有鲜榨的果汁,没有咖啡,也没有茶水。
老头姿势摆的那叫一个坦然,比葛优躺更显得夸张,丝毫不顾忌自己的形象。
一边还不忘招呼着两人,“到了我这儿就不要客气,大家随意一点儿就好……说真的,如果不是罗宾告诉我,真的很难相信,你竟然还是arm的大股东呢,更不敢想象,九尾狐手机也是出自你的手笔。”
罗宾指的就是arm的现任ceo罗宾·萨克斯比,以前在摩托罗拉任过职。
陈哲淡然一笑,“这些都是一些不起眼的小成绩,没必要太过于在意,人的眼睛,还是要往前看的。”
一口流利的英文,让坐在一边的杨若,心里大感惊讶。
说实话,她都不知道陈哲是什么时候开始,把英文练到这种程度的,真是……会藏呢。
而最让他奇怪的,则是陈哲所表现出来的那种张扬与不知收敛,这可与他平常的样子,是完全不一样的。
但是,桑德斯却像是听的很高兴,“年轻就是好啊,敢想、敢做、也敢拼,确实应该是这个样子的……这位杨女士是你的女朋友?”
陈哲歪着头冲杨若笑了笑。
很自然的回答,“当然,要不然,谁会在身边放一个永远存在的巨大诱惑?那不是找不自在?”
桑德斯哈哈大笑,“我开始喜欢你了,杨,你会因为自己的选择,而骄傲一辈子的,相信我,因为陈真的很像年青时候的我,虽然在帅气上,还差了那么一点儿。”
杨若在心里狂翻白眼。
却只是矜持的一笑,“希望您是正确的吧。”
桑德斯一副信我得永生的样子,“时间会证明我的正确……对了,这次过来美利坚,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吗?有的话尽管开口,我觉得我们会成为朋友的。”
陈哲就喜欢这种直接。
当下也很干脆的道明了来意,“谁也不会拒绝友谊的,不是吗?所以,这次我过来,是想和您谈合作的。”
听到这句话,桑德斯显得有些意外,“哦?能具体说一下吗?”
陈哲于是把cyrix的事情,简单的介绍了一下。
最后才道:“你如果能帮我拿下cyrix,我就帮你直接把英特尔踩在amd的脚下,甚至不需要多长的时间,两年就足够了。”
桑德斯脸色没有什么变化,但是坐姿却明显僵了一下。
看向陈哲的目光,也多少有了几分变化,“陈,你不是在和我开玩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