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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谭扬(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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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达他从小就好学,有那么一段时光我每次去找他,总在书房里,好像有看不完的书.......记得那年刚来帝京,初见他,觉得这个人像一团泥巴,可以随意揉捏,却又不知道深浅。现在回想来,好像天生的,我和伯达之间,有一条浅浅的沟.........”

若干年后,另一位英豪林飏在回忆录里这样记录着和平生挚友谭扬的初次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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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阳从房顶龙纹木做的天窗钻进房中,余芒洒在书桌前年轻稚嫩的脸庞上,光影闪到了稚子的黑曈,右手的笔为之一停,平静似翁中静水的脸上突变怒涛汹涌。

海底黑胶鱼皮做成的鞋子踩在一种稀有柳木品种制成的地板上,香木椅子后退,起身来,笔挺的杭州天鹅肋条上绒毛缝纫成的长裤拖到地面,习惯性的理平泉州进口的西方吐火罗驼国图斯克布制作的衣服,令上面用七种颜色线条绣成的万紫千红的图案呆在应有的位置上。

被打断了学习,被断停了思路,小孩子非常的生气,离开书房消消气,坐到客厅熊皮沙发上,仰着头来舒缓脖颈的酸涩。

英豪不同于常人,章丫丫是这样,从小睡男人、叛逆;谭扬不同于常人之处,对衣装有着严格的要求,做什么事,穿什么装。学习的时候要穿学生装,穿软底皮面鞋;吃饭的时候要穿吃饭装,穿千层布鞋;骑马的时候要穿马服、马裤、马靴;有朋友来,参加贵族宴会,要穿绣着谭氏守护鸟的袖口绣金丝线的礼服,穿浅云鞋;即使是出恭,也有一套专门的套装........

虽然全帝国的贵族都注重衣装,在合格的地点穿合格的衣服是帝国贵族的必修课,但论对衣装的要求程度,布料选自、面料为何、何人赶制、何处制作等等讲究……全帝国没有能比谭扬还要变态的了!

贵族圈子里流传这么一句话:女人的衣服,能容纳十个立柜;谭扬的衣服,能堆满一个庄园。

这真不是笑话,因为谭扬现在现成的衣服就有三万件之多,加之正在发育期,所以是年年赶制新衣,投入的金钱海了去了!

除了对衣装的要求外,对比其他贵族子弟谭扬他还不需要侍女伺候,这在上层贵族新生代中,是凤毛麟角,几乎独一份的!

“我辈将来是要引领帝国前进,让帝国的疆土无限扩大,恢复古帝国荣光的接班人!被下人伺候,衣服、袜子不会穿,刷牙、洗脸都不会,怕吃苦怕受累,手指不沾水,这是在腐化我辈的意志,肩不能抗手不能提谈何上马执戈!谈何继承祖先之志?”

那年三四岁的谭扬奶声奶气又义正言辞的和老爹说完,就再也没有了下人的伺候。

当然,衣服、被褥的换洗还是需要的,毕竟是贵族。

学习时间太久,久到嘴唇发干都没有注意到,一停下,觉得嗓子要冒烟了,说话的声音都发不出来。坐起,抓起云团纹桌面上的金壶,在银杯中倒入至杯沿黄澄澄的水,一饮而尽。甜津津的茶叶水既消火又解渴,肺里的火气扑灭,身子凉飕飕的。

谭扬有自律,看了眼落地钟上的时针,一蹬起来,整理好衣装回到房中,片刻之后,卧室里就出来一个穿着宽大的武道袍服,小腿上由一圈一圈白色布条环绕,两手带着露指手套的英武少年美郎。

跨步走,裆前的青色裙摆一晃一晃,晃到了射击场,走上高大的射击台上立定,带上从西边贸易来的和墨宝玉制成的扳指,艰难的来开一张迷你版的金漆雕弓,弓成月牙,开如满月,含箭不放,平举练臂。

两个小时之后,谭扬虚脱的从射击台上走下来,两条臂膀宛如被剪短了神经线,永远抬不起来。靶场中两百米外,一支孔雀七彩尾羽的箭簇射穿了镶铁皮盔,箭身泰半没入盔中,要是个活人的话,脑垂体已经穿了。

几乎要凝结的水被绸布吸收进去,蹭在谭扬臭汗的身体上,热血沸腾的身体接触冰冷的毛巾,冷热交替,水火相攻,幼小的体魄如此攻伐,更加强健。

换上礼服,谭扬绅士的走进客厅。客厅很大,但不奢侈,墙面上千年历史的画卷,很多张名画师的真迹,五百张可以追溯到七八代人之前的桌椅,无不彰显着代州谭氏深不可测的家族积累。

暴发户不可怕,那顶多是一艘俾斯麦号战列舰;可怕的是这种传承悠久又一直活跃在舞台的家族,这是诺亚方舟!

“父亲大人。”

见过礼,离左肩不超过三厘米,腰部弯曲不超过三十度角,胸口的守护鸟贴在掌心.......谭扬是多么的完美,就像一件艺术品。

“吾儿来了,入席。”

谭扬的父亲谭防,一个温厚慈眉善目的长辈,一个不论对谁说话都会脸颊上挤出一抹和善笑容的长辈,却没有人知道,谭防曾经是帝京的东市将军,任职三年期间狠抓治安,设立了金木水火土五色水火棍,杖毙了的商人、恶霸、混混达千人计!谭防任职期间,东市治安良好,巡防兵几乎是摆设。后来谭防调任边疆太守,设计以三千州县兵斩八百北蛮游骑,说服北蛮七个部落南归顺扎古,名扬天下。狠历毒辣,狡诈如狐,才是谭防的本色!

“父亲大人,今天是哪一家的贵客登门呢?”看着已经聚堆儿攀谈的族人,谭扬淡笑疑惑问道。

今天宴会的阵仗,是有平级贵客上门才举行的规格。这很好区分,只看一眼蜂王蜜蜡和龙沉檀香就能知道。

“是为父忘记提醒了,今日来的是岭南道钦州林氏,林震前有辅助戚帅大破林人之功,中有治理州县,大治一方之劳,后有戚帅举荐,入主帝国中枢,故一部族人北上进京.......”

谭扬十分难得僵硬的脸上涌现出由内而外的喜色,一种躁动的热情在胸口不断发酵,谭防一眼便看到了儿子心态上的剧烈变化。

“林震的子嗣,都入京了。”

谭扬是好学生,当爹的在课业上放心,更希望的,是最优秀的儿子,不要成了闷罐子,能有一个交心、发泄情感的朋友。

最好能把这个朋友,发展成知己,刎颈之交!

钦州林氏,上上级家族,虽断断续续进京来,离京去,在中央影响力还不如个上下级的家族,但在岭南,在林人部落,甚至在江南道,林家势力树大根深,和南境军关系千丝万缕,结为盟友,有一地方大势力结合,谭氏的好处,不单单一加一等于二了!

此时帝京城郊,一位帅气到能把男人都迷得神魂颠倒、宽衣解带的男孩眺望帝京,庞然大物般的城市让一直以为广州、泉州才是普天之下最宏伟城市的林飏,黯然伤神,重塑三观。

“这就是帝京吗?万能的普林修斯神(山林之神)啊,世上竟然会有这么宏伟的城市!赞美天帝~~~~~”

每一个来到帝京扎古城的人都会表现的和一头土包子一样,哪怕他是未来的英豪,几十年后这座五最之城唯一的主人!

修长的胡须修整的像一件宝物,哪怕被风吹舞也依旧显得那样高贵;无名指间一颗璀璨的绿宝石名贵似乎无价,黝绿的石面平整而细腻,光滑却不圆润。正像它代表着的林家男子,长相帅气,生活细腻,皮肤光滑似松油,但刚正不阿、不趋炎附势!

和孩子们一样,钦州林氏家主林震,同样眺望着远方那座安然沉睡在关中平原上的庞然大物,眼角微微湿润,手掌上的镶金边钳绿宝石马鞭紧紧握在手里,生怕一松手,就彻底失去了。

【父亲,孩儿回来了!钦州林家回京了!】

曾经的记忆翻滚上心头,不夜的东市、奢华的南城区、辉煌的建筑、包括本身雄伟的城市.......在这里林震度过了七载寒暑,这里是他最一开始,无忧无虑童年的起点。

大帝国,曾经卡拉迪亚古帝国内部就争权夺利不断;现在的扎古帝国,内部仍旧是争权夺利不断。这仿佛是创造人类的西禾女神有意为之,创造人类的同时,给人类的基因血脉骨骼里,注入这目光短浅、见利忘义的一大劣根,只有那些精英神选之人,才能摆脱这梦寐般的恶魔!

林震的祖辈在党争中失败,一个失败者,林家很幸运没被斩尽杀绝,但也失去了原有的权势,灰溜溜地从帝国心脏回到偏远祖地。依靠和林人部落间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父辈经营,自身努力,终于在这一天,林家人又回到了帝国权力中心。

【归来不易,做决定要冷静,为国为民的同时,还要维持住林家的权势,林家不能再离京了…………】

林震正在为帝京日后的生活找方向,一个稚嫩声音不恰当时候打断了他。

“父亲,什么时候能到谭家庄园呀?”

自钦州出发,上直道,一路风尘,林飏就一直吵着要见谭扬,吵得林震耳朵都起茧子了。林震生气?不,他不生气,他高兴,甚至一力在促成。两个小孩子,从小便成朋友,结交的还是谭家下一代里最棒的子嗣,不出意外就是未来的代州谭氏家主,结交谭扬,就等于结交一个奥援。

支持归支持,但林飏的表现,于林震看来太不矜持了。虽然林家需要在朝堂上有一位盟友,但是林家好歹也是上上级家门,有一有二的大家族,这般举止,成上赶着了。

“先不去谭家庄园,回自家庄园。”

“啊!为什么!”林飏不高兴摆在脸上,全然没有看到林震不善的眼眸,还在据理力争。

“父亲,我们是客人,谭家人是主人,让主人久等客人是失礼的行为.........”

正要说下去,忽然感受到有人撞了自己胳膊一下,扭头看去,是自己的大哥林冲。

“二弟,少说几句,父亲又不是不去。你看我们一行人面带风尘,去了也是失礼,总归先沐浴净身不是吗?”

“奥~~是这样啊~~~~”

林震暗叹一口气,自己的二儿子,从小感觉就脑子缺根筋似的.......

说起直道,这在扎古帝国史上,是一场规模巨大的工程,历经两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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