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好者不恶”,因为痴迷,所以善于,反之亦然。
是相辅相成的辩证关系。
很明显,英子的艺术基因被发掘出来,这小妮子开始痴迷京剧了。
要不然她也不会在短短一年的时间内,利用业余时间学到如此境界。
当然,有个好师傅也很关键,名师出高徒嘛。
想到这个关于喜好的问题,大仓感觉好像自己的艺术细胞也要被妹妹给勾引出来了。
在他捡到的记忆里面,其实有关于京剧的成分。
那位老先生以前是京城骨灰级的票友,能拉能唱,相当痴迷。
这层记忆被大仓捡到,偏偏大仓作为一个贫苦的农村孩子,实在没有那份闲得蛋疼的心情。
他不喜欢京剧,于是这方面的记忆就选择性忘记了。
这种现象,在医学上大概叫“排异反应”吧?
今晚英子厚积薄发,瞒着大哥偷偷学艺,到了一定水平突然展示。
直接把大哥给震撼到了。
同时好像也把大哥的京剧瘾给激发了出来。
使得他躺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浑身燥热,技痒难耐。
正如英子吃饭时所说,“手上都技痒得蹭一层皮去”!
他很想去敲妹妹的门,让她把胡琴递出来,让自己也过一把瘾。
只不过这都下半夜了,要是去敲妹妹的房门……
那是坚决不可以的!
只好暂且忍着,强逼自己什么都别想,赶紧睡觉。
第二天起来以后,他还有想拉胡琴的冲动。
可是转念想到,自己长这么大从没动过这东西。
要是突然在妹妹面前展示骨灰级高手的技能,要是把妹妹吓着就得不偿失了。
吓得她误以为自己被什么附身就更不值。
但是手痒很难打下去。
于是跟妹妹把胡琴要过来,装作昨晚听上瘾的样子。
抱着胡琴胡拉拉。
吱吱吱,啦啦啦……
一听就是没摸过胡琴的人,呕哑嘲哳难为听,还不如拉锯好听。
但是大哥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英子,你听大哥拉得也有那么点儿意思了吧?”
英子憋着笑:“嗯,声儿挺大。”
大哥豪气干云地表示:“我决定了,从现在开始,我要学拉胡琴。”
英子高兴得大大的眼睛都弯成了月牙形。
这说明自己的表演大获成功,不但让大哥听上瘾了,还开始对京剧感兴趣了呢!
这条肚子里的蛔虫可是知道,大哥本来对京剧是不感兴趣的。
一开始的时候小姨要教她学京剧,她是坚决不学的。
无他,因为大哥不爱好京剧。
可是小姨说了:“你爸妈都是唱京剧的,你姥姥家是京剧世家。
你要是不会哼哼几句,这不是让人笑话嘛!
还以为咱们家没有传承呢。
再说了,你大哥不爱好京剧,那是他没有生在那样的环境。
要是你学好了,唱得好听,唱给他听听。
我保证他一听就上瘾。
说不定以后比一般票友都痴迷呢。
让你学京剧又不是让你当专业演员,是让你有个业余爱好。”
可英子还是觉得大哥都26岁了,所有兴趣爱好都定型了,不会突然喜欢的。
所以她还是不感兴趣。
小姨叹口气:“唉,女人这东西啊,光有漂亮是不管用的。
光是漂亮,最多就是第一样的时候眼前一亮。
看长了不过如此。
但是一个女人要是既长得漂亮,又有艺术才华,那可就了不得。
会让男人为她疯狂的。
而且漂亮这东西就是昙花一现,年老会色衰。
但要是有艺术才华,可是越老越香,让男人爱不释手的。
你看看古往今来,但凡色艺双绝的美女,都会让最成功的男人为止疯狂。
比方说陈圆圆,色艺双绝,这才使得吴三桂冲冠一怒为红颜!”
好吧,姜还是老的辣。
小姨对闺女的心思太了解了。
于是,三言两语,闺女就开始对京剧痴迷。
而且她真的是有艺术天赋,从而一发不可收拾。
现在一看大哥果然开始对京剧感兴趣了,英子自告奋勇,要教大哥学啦胡琴。
“不用你!”大哥倔强地说,“我要自学成材,你等着看吧,用不了几个月,我可以拉得比你还好。”
“那更好啊!”英子更加惊喜了:
“到时候可以你给我拉着,我唱啊!
我跟小姨学的做功也挺好了。
到时候就不用坐在凳子上自拉自唱。
你拉,我给你表演。
反正我只唱给你一个人听——”
最后一句声音变得很小,简直变成一个人嘟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