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有这么几天嘛。”
胡英哲坏笑一声,接口说完,在于国豪发怒之前,转身走出了宿舍。
来到篮球场,他这才察觉自己来得晚了。
学校里室内篮球场不用说,室外的八个篮球场竟然都已经站满了人。
“玛德,今天怎么这么多人?”
胡英哲寻摸了一会儿,转头走向了一个在打半场比赛的场地附近,先观战起来。
正在打比赛的两队都由一个实力极强的后卫带队,其他人实力也不错,通过旁边人的计数可以知道,两队的分数很接近。
胡英哲看了一会儿,就确定身穿1号和3号球衣的两个人,绝对有校队实力。
即使是再强的防守,他们都可以连续命中,即使是一对一单挑也不惧,高难度的投篮命中引得旁边的人都是一阵叫好。
围观的人也是越来越多。
“真牛皮啊!”
看着1号球衣急停跳投命中,旁边的人顿时是一阵点头。
胡英哲赞同地点头,转头一瞥有些惊讶,身旁这人装备齐全,额头上有发带,手上有护腕,叫上还有护踝,显然是差生文具多的那种。
但是让胡英哲更惊讶的是,这人身穿的球衣,号码是7号。
不是白蓝主色调装饰黑蓝黑黄的尼克斯安东尼,而是黄黑主色调的步行者!
“齐天?!”
胡英哲的惊呼顿时让差生很是满足。
没错,就是这种稀少却在被真正的球迷识别出来时的满足感,这正是他所追求的效果!
“没错,我托我叔叔专门包机去了一趟印第安纳州,在球馆外的周边商店买的。”
差生佯装遗憾地说道,
“后来专门空运过来的,就为了保证这一件是正品!”
接下来他就要说一下自己叔叔在华盛顿的工作,以及为了他专门去印第安纳的辛苦。
虽然叔叔没说,但眼前的人也不可能去查证不是?
胡英哲却点了点头,把话题转向了另一方面。
“齐天今天打得不错,越来越好了。”
听到话题转移,差生先是一愣,这才赞同地点头。
“是,是吧,打得确实挺好。”
他担心自己露怯,就又生硬地转移话题道,
“要说我叔叔啊,那是真疼我……”
胡英哲却没打算听他瞎叨叨了,看着半场比赛又打完一轮,立即举手,说道:
“同学,加一个吧,我不太会打。”
胡英哲如愿登场,没有着急,而是先给3号做球,助攻他上篮,3号队逐渐拿到了领先。
“给我!”
胡英哲反跑冲进了篮下,接到队友传球,直接跳起,扣篮得分,立即引得现场观众欢呼起来。
能在野球场扣篮,十足的大腿级别好嘛!
“厉、厉害啊!”
差生眼前一亮,没想到这位观战的同学还是个高手,他顿时做出了决定,以后就跟着高手哥混了。
感受到了队友和其他人的注视,胡英哲淡淡笑了一声,说道:
“我5岁就练跳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