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晃晃的夜色中,东面和西面俨然分成了井然有序的两股队伍。
一队治病救人,一队赈灾发粮。
官兵站成了两排,将所有的难民都挤成了两排队伍,没办法,饿急了的人就是两眼发红发晕,你要是不约束他们,他们就敢上手枪。
所以,虽然大家已经饿了受不住了,但咱还是得讲规矩。
且得让他们知道,这些东西都是从哪里来的,这东西比粮食还好,不用多吃就有力气,要是一次性吃多了反而伤胃。
“来,老乡这是你的一份奶酪,这东西也叫奶豆腐,待会儿你放嘴里慢点吃,这东西进嘴里就不发晕,能顶一天一宿。”
老头颤颤巍巍的接过巴掌大的奶酪,这是个什么,他怎么没见过呢,还有,你叫他老乡,可听你的口音,怎么不像是这里的人呢。
朱五六笑呵呵的点头,“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咱们脚下踩的都是大邺的土,头顶上顶的都是大邺的天,我叫你老乡没毛病。
好了老乡,您慢慢走,去边上吃去,这是好东西,宫里人才吃的着,大补呢。
我这要给下一位发粮了。”
边上的士兵听了抿着嘴乐。
这老头问的还挺多,关键是这个姓朱的回答的还挺像那么回事的。
这些想法都出自不认识朱五六的陌生人。
知道朱五六的,虎子算一个,他对这家人现在说出的话一点都不意外。
从前他们家就很是特别,想在更是跟着世子爷身边做事,已经算是半只脚踏进皇城的人了。
说出这种话没什么意外的。
让他意外还得是朱五六的外甥女。
这姑娘从认识她第一天就知道是个娇贵的,干把鼻涕沾在侯爷手上的她可是第一人。
还有侯爷的裘毛披风,他要是没记错的话,那会子去客栈见他们最后一面的时候,这姑娘是用那披风当地毯了吧。
价值连城的披风,侯爷穿过的披风,多少姑娘要是得到了会藏在衣柜里不敢让人发现。
而她明目张胆的踩在了脚下,成了个暖脚的。
这女子,比燕京的那些个小姐还很是不会过。
就是这么娇滴滴的农家女,此时正卷着袖子扶着大娘坐下吃饭。
耐心的告诉大娘这是什么吃食,该怎么吃。
不止是对大娘,每一个她发出手的粮食她都会亲自告诉人家一遍,怕人家吃多了难受,怕他们饿急眼了狼吞虎咽。
你看这里夜里潮的厉害,江水一浪一浪的拍在岸上,才算是打出来了一股子江风。
风一吹,那姑娘的发丝就跟着飘,头上的粘着的汗也跟着顺着她的下颚骨往下流。
一直淌到下巴尖上。
月光一照,是不是莫名的有些好看?
诶?
侯爷,你这么盯着人家看,是不是也这么觉得的。
周欢难得直起身子锤了锤腰背,怼了怼身边的孙大壮,“大壮哥,你给王大人做的那块板子能不能给我也做一块。”
“咋的?你是不是受不住了?要不你先回去吧,你来这一道也没休息过,俺们好得在船上的时候还睡了好几天看,你天天就埋在那做奶酪的,你这腰可守不住,听话妹子,快回去。”
孙大壮轻轻推了一下人,没推动。
再一使劲,直接给人推进了后头强大的怀里。
周欢一扭头:“诶呀,侯爷,对不住对不住,我们俩没看见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