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插足唯一伴侣契者,杖刑或赶出娄城,唯一伴侣契未解除期间背叛者,杀!
解除伴侣契者,幼崽由娄城抚育中心统一抚育,法典规定上不抚育下不赡养,此后幼崽与父母来往遵循双方自愿原则。
……
房屋,土地归娄城所有,房屋可申请居住……
……”
虎山一条条念下来,娄夭夭就逐条解释。
初版法典可以分为五大部分,第一部分是明令禁止的行为和触犯这些禁止行为后的处罚办法。
考虑到兽人好斗,娄夭夭单独设立了娄城擂台,擂台上的打斗损伤,法典不予追究。
不过要是非生死擂台造成了身亡,还是要按法典来追究责任的。
法典第二部分可以算是兽世的婚姻法。
娄夭夭没有禁止兽世一贯以来的多夫多雌制度,而是对唯一伴侣契作了特别规定。
不管哪种伴侣契,都是可以解除的,但在唯一伴侣契存在期间,背叛者一经发现,只有死路一条。
插足者可以分为主动插足和被动插足,主动的知三当三者,会被赶出娄城;
无知被骗而插足的,也要为自己的无知付出代价,会被施以仗刑作为处罚。
由婚姻关系改变而连带的幼崽养育问题,娄夭夭直接让娄城接手了。
说实话,连自己的婚姻关系都处理不好的长辈,娄夭夭不认为他们能教育好幼崽。
当然也不能以偏概全,所以娄夭夭没有禁止幼崽和父母来往。
虽然法典规定上不抚育下不赡养,但双方来往自愿,如果幼崽愿意照顾父母,法典也不禁止。
另外,为了下一代着想,娄夭夭在法典中明确禁止了近亲结合。
这条法典在以后修订时,是不可更改的。
法典的第三部分则是兽世的财产法。
娄城现在的财产都是公有财产,大家还没有形成私有财产的概念。
但随着娄城的发展壮大,以后的私有财产会越来越多。
娄夭夭先对公私财产的分配与获得做了一些规定。
娄城所有的房屋都属于公有财产,归属娄城,不属个人,想要居住需要申请。
如果是单身兽,那只能申请到单身住房,结侣以后可以申请伴侣房,有了崽崽可以再申请家庭房。
不同房屋的面积是不一样的,家庭房当然最宽敞。
娄夭夭也明确说了,结唯一伴侣契申请的所有房屋都会比结多夫多雌契约的房屋要好。
另外,如果是第二次结唯一伴侣契,那申请的房屋肯定不比第一次好。
每个崽崽成年以后,可以离开父母的房屋去申请单身住房。
房屋的主人去世,娄城会收回房屋所有权,等下次其他人申请,再重新分配出去。
娄夭夭这样分配的最深层次原因,是要打破部落与部落之间的壁垒,从而促进部落融合。
人们到了陌生的环境,总是喜欢和熟悉的人抱团取暖,这无可厚非。
但这样不利于娄城的发展。
就像现在的犬部落,他们迟迟不能融入娄城,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他们自己聚集。
内部结构过于稳定,再想和其他部落融合,显然不是件容易的事。
等打乱了居住环境以后,娄城应该会焕发出新的活力。
除了房屋,再一个就是土地,所有耕种的土地目前都归娄城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