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以,摆酒的事就定下来了。
两家人一商定,挑了个日子,在县城最大的酒楼,也就是何抗美的酒楼,足足摆了十桌,都是双方的朋友亲戚。
热热闹闹玩了一天,一行人就转战去了乡下。
乡下摆酒,就各自分开了。
余家庆祝余家的,周家庆祝周家的。
两边的亲戚吃吃喝喝玩了一天,气氛尤其好。
却苦了余天天与周喜儿两个当事人。
两场酒宴下来,两人都是充当吉祥物。
而且,必须是会笑会点头哈腰,说谦虚话的吉祥物。
上了年纪的长辈们就喜欢拉着她们说话。
忆苦思甜,告诫两人要好好读书,不能上了大学就放纵。
周喜儿稍微好些,她是女孩子,好听的,不好听的话,听过就算了。
余天天就不一样了。
他是男人,他爸妈的朋友又多,尤其是他爸的朋友,那都是在酒场上翻爬打滚的。
也不管余天天能不能喝酒,拉着他就一通灌。
要不是有余闹闹帮忙挡酒,余安邦又借口孩子年纪还小,不能喝多了,他早就喝趴下了。
即便如此,酒宴第二天,他都差点没爬起来。
这时候,余秀莲就对着余安邦狠狠地呸了一声。
“你这还是当爸的呢,哪有这么坑自己儿子的。”
又对余天天道,“天天,以后少跟你爸混这些酒局。别学你二哥,他就是个酒鬼。”
余闹闹:……
他上大学不给摆酒就算了,竟然还要受无妄之灾?
他哼哼一声,大度地不跟老人家计较。
不过,自己的好弟弟,就不能便宜他了。
于是,找了个机会,他就约余天天去爬山。
没错,就是爬山。
余天天从小爱吃,高三的时候,为了补充足够的营养,更是毫无节制。那体型就发育得相当伟岸。
像爬山这种运动,尤其是身后还有人激他的运动,几乎要了他的老命。
下山的时候,他几乎是滚着下来的。
一回家就瘫在床上不肯动了。
任凭余闹闹如何取笑,他都一动不动。
太累人了。
周小满却觉得余天天应该减肥了。
于是,就让他重拾旧业。
游泳。
这项小时候余天天最喜欢的运动,此时几乎就成了他的催命符。
可下命令的是他妈,就是他爸说情都不行。
哦,还有他奶奶。
可他奶奶才开口,就被他妈一句太胖了容易生病为由头给打发了。
于是,苦逼的余天天,就这样走上了减肥之路。
等到大学快要开学的时候,小伙子往秤上一站,嘿,瘦了八斤。
这样的成绩,别说周小满了,就连余安邦都有些羡慕。
咳,年级来了,新陈代谢就慢了,整日里应酬又比较多,那小肚腩就有些富态。
要是他也去游泳——
余安邦想了想,就打了个激灵。
算了,他哪怕胖一些,那也还是很英俊的,就不折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