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庄氏旗下有庞大的产业链外,大至人们所住的房子,小至一根牙刷可能都与庄氏有关,重点是,庄氏每年都会拨出大量资金进行慈善。
这一点,人人皆知。
加上庄臣一直洁身自好,勤奋上进,做出的业绩大家都有目共睹。
不像别的富二代,不是炫富就是泡妞,给人不务正业的感觉。
于是,人们折服于庄臣的身份,庄臣的地位,以及庄臣给人的印象。
当喜欢一个人,尊敬一个人,潜意识便会觉得,这个人喜欢的东西,一定是好东西。
大概大家就是秉着这种想法,所以才会对她改观。
加上那晚的庄臣颐指气使,说以后谁再欺负她就是跟庄臣作对,而庄氏的法务团队恶名在外,这下,恐怕更加没有人敢顶风作案敢说她半句不是。
不然,在庄氏法务团队雷厉风行的手腕,一定会顺着网线,把背后的键盘侠揪出来。
“老婆,我钱包去哪了。”庄臣站在二楼,问。
司雪梨回头。
庄臣已经换上西装服,但是领子高高竖起,领带只是搭在脖子上,还没有完全整理好。
形象随意且狼藉。
哎。
她的老公也就光鲜亮丽了那么一个晚上。
剩下无数的夜晚,他还是那个洗澡不关门,整日穿着居家服在家里浪荡,连胡须也不剃的男人。
“在左侧床头柜第一个抽屉里。”司雪梨驾轻就熟回答。
最近晚上庄臣都是醉醺醺回来的。
虽说不至于断片,但也喝高了。
司雪梨一直在照顾他。
因为他突然搞了求婚那一出,现在全世界都知道他娶老婆,而且孩子也快出生,所以籍着祝福的名义,顺带拉紧关系,总是拉他去喝酒。
庄臣虽然不喜欢应酬。
但偏偏躲不过众人的祝福。
只要对方一说祝福他成家,祝福他快要再当爸爸,庄臣就一定会喝。
就好像一个刀枪不入的人,突然有了软肋,轻易就被人骗跑了。
庄臣进房间捣鼓一会后,拿着钱包下楼,直奔餐桌:“老婆,你帮我系领带。”
司雪梨放下喝粥的勺子,站起来,转身,面对庄臣。
同时抬手给他系领带,问:“今晚又要去喝酒?”
“还不知道。”庄臣手没闲着,大掌贴着雪梨又大了一点的肚子,轻轻的抚摸。
“少喝点。”司雪梨惦记他的眼睛。
之前庄臣就是酗酒酗到眼疾复,好不容易眼睛有好转,结果他又去喝酒了。
“嗯,”庄臣双手捧着雪梨的脸,在她额头上轻轻印下一个吻,见两个孩子还在餐桌:“你们不用去上学?”
“……”庄霆翻白眼。
妈咪不记得他可以理解。
庄臣这什么狗脑袋,竟然也忘了。
小宝级无奈,只好转身,再一次回答:“爹地,你怎么跟妈咪一样,都忘记我和哥哥今天放暑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