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卖儿童,一直是我国深度关注和打击的犯罪事实。
九十年代开始,拐卖儿童案件一直层出不穷,究其原因还要说是中国的文化背景尤其是思想比较落后守旧的农村,没有男孩的家庭是不被允许的,男女平等虽然被写入《宪法》,但是重男轻女这种封建思想在一些偏远地区是一直存在的,这在无形之中推动了拐卖案件的猖狂。
其实在我国一些偏远落后的地区,思想还是“重男轻女”,因此大部分被拐的男孩子都会被卖给有这种思想的家庭。
这些家庭无非也是为了所谓的“传宗接代”,也为了家里可以有一个有力的劳动力,所以可以被“收养”的男孩子可以说是相对幸福的。
如果养父母能供养孩子读书上学,那对孩子来说更是一种“幸福”了。
反观女孩就没有那么幸运了。有些家庭愿意“收养”,对她们就是天大的恩赐,能够读书上学更是想都不敢想的。
更多的女孩是会被多次“售卖”的,从一家卖到另一家,从一个人贩子手里到另一个人贩子手里,过着风餐露宿、食不果腹的生活。
其实这些孩子孩子还有其他去处,是不愿意提及的,也不想提及的。
人贩子根本没有把这些孩子当人看,在人贩子眼里,他们就只是牲口,有没有吃饱,有没有穿暖,有没有生病,根本不重要!
还有非法童工和器官售卖,前者孩子还可以活着,父母还有找到的希望,后者却是让人陷入深深的绝望。
很多时候都是因为父母对孩子的疏忽造成的。
有行动能力的孩子,学会了自主行走,却没有自保的能力,而父母不可能24小时把视线放在孩子身上。
有时候我们去卫生间,让他在门口等一下,可是出来之后就不见了;
有时候商场的人太多了,我们在选择商品的时候,不自觉松开了手,转眼间孩子就不见了;
……
而人贩子此时就在暗处,等着父母的疏忽,趁机下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