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白一黑两道身影笑着冲进雨幕,小巷里只剩下珠帘相撞、“叮铃”“叮铃”的清脆响声。
接下来的日子里,他们去夜店蹦过迪,也在闹市中坐下来静静地喝过豆花;看过地下拳场的拳击,也看过一眼望不到边的薰衣草。随着自己的心情想去哪就去哪,临时改道也时有发生,反正爱人在身边,什么样的荆棘都能踏平。
兴致来了程真心也经常唱歌,有时候悄悄唱给沈昼听,有时候唱给民宿的客人和驴友听,收获一票来自天南海北的陌生粉丝。有次不知道被谁发到微博上去了,居然还小火了一把,令人意外又唏嘘。
可人不能总在路上飘着,诚意传媒可以不管,极光科技不行,尤其极光今年新签了好几个军工类的大单,需要有人把关,沈昼还参与了国家级科研项目,时不时得去趟项目组。
最终他们决定沈昼乘飞机回滨城,程真心继续流浪——其实程真心要跟沈昼一起回去,沈昼没让。
这是程真心深藏多年的梦想,比起陪伴,沈昼更想看到他张开双臂时,自由又张扬的大笑。
程真心读懂了他的考量,没多坚持。
他不愿浪费沈昼的心意,也确实想再去其他地方看一看。
回滨城前夜,两人在空无一人的山谷里做了场极致缠绵的爱,做完之后,程真心窝在沈昼怀里,第不知道多少次控诉:“为什么我衣服全没了,你竟然还衣冠楚楚!”
“你忘了么,”沈昼说,“是你嫌施展不开,自己脱的。”
啊好像确实是这样。程真心只好换个角度污蔑:“那你干嘛不拦着我?”
沈昼:“”
沈昼:“我的错。”
程真心大佬般拍拍沈昼脸颊:“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天空万里无云,隔着窄窄的山谷缝隙,居然能看到那么那么多的星星。
程真心枕在沈昼胳膊上到处找到北斗七星,找着找着,忽然说:“沈昼,你真不用我跟你回去?”
“嗯,不用。”
“那万一我永远不回去了怎么办我说的是万一。”
沈昼翻了个身:“没关系,我可以来找你。”
两人相视一笑,又接了个极致缠绵的吻。
翌日一早,程真心把沈昼送到机场,可能整天厮混在一起吧,刚开始程真心并没觉得难受,继续他的流浪之旅。
当然,现代社会通讯如此发达,两人倒不至于苦苦思念,沈昼经常能收到程真心发来的图片,有风景,有臭美的自拍,那家伙黑了、瘦了、漂过的发色又长出黑色头发来了,沈昼全能看得到。
实在太想念,程真心就找信号稳定的地方通一次视频,一次通一天。甚至某天,沈昼还收到了对方邮寄来的手写信。
里面有一首情诗,请诗是这么写的:
【大海,辽阔的大海,承载了多少我对你的思念】
【站在海边,东临碣石,那一块块嶙峋的石头啊,让我想到了你坚实的腹肌、有力的大腿】
【那一块块嶙峋的石头啊,都是我想你想到千疮百孔、永远无法磨平的心】
整首诗里,最有文化底蕴的就是那句引用的“东临碣石”,沈昼捧着信笑了好久,然后裱起来挂在主卧。
反正他不尴尬。
谁尴尬谁心里清楚。
但其实程真心真的在想沈昼,尤其开到无人区的时候,再壮美的景色无人分享,也变得平庸起来。
而且这种思念与日俱增,让他吃饭不香、睡觉不踏实,连唱歌都没激情了。他就像求偶期的鸟,要沈昼在旁边才能唱出情歌或苦情歌,才能挥动多彩的羽翼,换成别的鸟,他连喙都懒得多颤几下。
离开沈昼的第三个月,他嘴里长出好几块溃疡,瘦了一大圈,看什么都觉得无趣。他开始渐渐明白自己有多爱沈昼了,比自己想像的多得多。
有些人,真的是凌驾于梦想之上的存在。
或者换句话说,有了沈昼,他的生活已经达到最美满的状态,不需要再用什么去点缀了。
他本来是一个完整的圆,随着沈昼离开缺了一一角,于是心心念念的,从此就只剩下一个沈昼。
想清楚之后,在某个烟雨蒙蒙的清晨,他把房车扔给托运公司,买最早的机票直接奔回滨城。
催着司机师傅以最快速度开到温莎花园,他冲进屋找了一圈,没找到沈昼,又急急忙忙跑到外面。
下一刻,看到了许久未见的人。
为防水防寒,别墅标高比地面多出几十厘米,门口建有两阶楼梯,程真心站在楼梯上面,沈昼站在楼梯
让程真心不由想起结婚那天。
“真心,你怎么回来了?”
“因为我想吃你做的餐蛋面了。”
于是霜雪融化,求偶期的鸟凌空跳起来,奔向他的巣。
如果没有那场堪称搞笑的意外,程真心不知道沈昼会不会仅止步于台阶之下。
他用拙劣的谎言,窥见了一场最盛大的爱。
------正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