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觉得不够,便连声大喊道:“哈哈!哈哈!哈哈!”
我凝神思索起来:当务之急,我还是要找到黎砚。
既然他没有去安城,至少说明他还想活下去。
我对他全无所知,他去做什么、想做什么,我不得而知、也猜不到。
他为什么扔下我?
我原以为他不想让我跟着他一起“送死”,如今想来,这想法不免是我自作多情、自我感动、强行加戏罢了。
我闷闷不乐地将躺在脚边的无辜的小石子踢飞,尤不解恨,又踢飞了一颗。
对我来说,“黎砚”是我当下唯一能抓住的最接近真实的事物,所以我对他毫无保留、掏心挖肺、生死以之,我拼尽全力想要抓住他。
可对他来说呢?
我不过是凭空冒出来的、和他死去的姐姐同名同姓的“陌生人”而已,甚至是从敌军里出来的、还帮过敌军的立场不明的“可疑人物”,因为“黎墨”这个名字,他没杀了我,都已算是“感情用事”。
怀疑我、跟踪我、甩掉我,才是他的“该当如此”。
他从来都没有相信过我。
我恼恨地将脚边的石子统统踢飞,扬起一地泥沙。
“小树,你不是精擅追踪么?你带我去找黎砚那小子!”
小树讶异地道:“姑姑,你还找他作甚?”
我气鼓鼓地道:“他给我脑瓜上来了一下子就跑了!哪有这么便宜的事?”
小树默然片晌,道:“好罢,我试试。”
我和小树向南而行。
小树有时站在高处瞭望,观察地形;有时在土地上、草丛里、河流边搜查,寻找痕迹。
他的神情格外专注而认真,我亦轻手轻脚,尽量不弄出声响,生怕搅扰他的思路。
至一处树林中,小树先是四处查看,又蹲在地上对着几个泥脚印比划丈量起来,过了一会儿,再拔起几根断草仔细地看了又看、摸了又摸,尔后扔下草,抓起一团马粪,在掌心搓开,目光深注,细致入微地看了半晌,又凑到鼻端闻了闻。
我的好奇心蠢蠢欲动,但忍住了没开口。
小树索查一番后,道:“姑姑,黎砚的部队在此处歇息过大约两个时辰,并于一个时辰前离开。”
我不可置信地道:“你能从马粪里闻出这么多信息?”
小树噗嗤一笑:“姑姑,若果如此,那不是追踪术,那是妖术。”他见我一副感兴趣的模样,遂朝我招招手:“姑姑,你来,我粗略与你说说。”
我走到小树旁边蹲下,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见草丛里有个半月形的印子,凭着常识道:“这是马蹄印?”
小树点点头:“可看得出这是什么马?”
我讶然道:“这也能看出来么?”
“追踪的要义便是寻找并分析痕迹,而足迹是痕迹中非常重要的一种。若是懂得门道,从马蹄印中估摸出马的品种和体型并不是什么难事。”
小树道,“楚越两国所用战马多是蜀国的‘建昌马’,而黎砚的部队骑乘的是西域狄戎部落所产的‘顿河马’,这种马体型较小、性情温顺、擅长跳跃、以快取胜,通常只有训令队和侦察队才用,很好辨别。”
“以后得空,我再与姑姑细说。总之,这处留下的马蹄印正是顿河马的,因而我推测,部队应是经过此处。”
小树指了指四处的粪便,“而这处有明显多于正常行走状态所产生的马粪,草地上也有大片的咀嚼痕迹,说明部队在此停留过,但并无打斗痕迹,自然便是正常休息了。黎砚所部大约有三百匹马,依据马粪数量,大致可以推算出部队停留的时长。”
他又拔下一簇断草展示给我看,我见草叶上有咀嚼过的痕迹,断处呈现较深的绿色,水分未干,想了想,道:“从草叶咬痕看,他们离开此处应当没多长时间罢?”
小树露出赞许的目光,欣然道:“不错。从最新的马粪的颜色、温度、干湿、气味等亦可更精确地锁定他们最后停留于此处的时间,因而我推测,部队一个时辰前离开此处。此地的时间序与我在他处的发现与推算亦是连贯的,可以相互佐证。时间线的连贯通顺是追踪中最重要的一环,时间线贯通,关于痕迹的推测才是成立的。是以,我才下此结论。”
我凝神思索,费解地道:“他怎么一下往西、一下往南的?”
小树摇了摇头:“这我便不知了。”
复往南行,折而向东,我愈感奇怪:按说以骑马的速度,黎砚不该走得这么慢,难道是遇到什么事耽搁了?
一路寻痕索迹,至于一处,但见丛林茂密,弥望草木菶菶,小树低声道:“姑姑,部队在前面的树林里。”
我闻言屏住呼吸,作势觇望,不见有异,纳罕道:“我怎么看不到半点动静?”
“姑姑,当你能用眼耳见闻对方的动静时,说明你已经在暴露了。”
我疑惑地看向小树,正想问他句“不用眼睛和耳朵,难道靠‘心灵感应’么”,小树亦看向我,眸子里散发着自信的光辉,那张原本瞧来无甚出众的暗淡脸庞也为之绽放出万丈光芒,有一刹那,闪耀得令人莫敢逼视。
话至嘴边而止,我忽觉得:不必多问,信他就是。
我压低声音道:“我跟过去看看情况,你仍藏在暗处,便宜行事,自保为上。”
彼时正当傍晚,余晖残照,我蹑手蹑脚地潜入树林中,透过重重树影,果然看到了黎砚的部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