寨城有个郭家村,这个村子的年龄已经很大很大了,到底传承了多少年,已经不能考证。村子的形状像个簸箕,房子围成了这个簸箕的轮廓。而“簸箕”中间存放着的是村里人的墓地。
村子依山傍水,气候也比其他地方温和太多。景煜和小豆丁到这里的时候,天空中正披上了一层晚霞,暖光透过云彩打在翠绿的麦田里。
在休息站收到过惊吓的两个人简直不能相信自己的眼睛,“这里可太美了。”小豆丁嘴里感叹着,还不往掏出黄豆检测地面。黄豆似乎也喜欢这个地方,贴在地上像多了一点粘性似的,小豆丁用了力气才把它从地面“请”回自己的手掌。
“咱们不走了吧!”小豆丁这话把景煜逗得不行,“不走了你住哪儿呢?你这小孩儿心可够野的,刚到就不走了,没这么玩的。”
前面走过来三五个人,赶着牛,扛着锄头,身上穿着粗布衣服,裤子挽到膝盖,头上带着草帽,说笑中流露出最让人舒适的质朴。
那几个人从小豆丁和景煜的身旁经过,可视线并没有在他们身上停留,好像这两个人不存在,又或者他们俩本来就应该在这里。
那些人都走过去了,景煜才酝酿好状态,转头问:“您好,请问这附近有没有一个全都姓郭的村子?”
他说不上来自己为什么看见陌生人会像个羞涩内敛的小姑娘,不过他记得自己小的时候曾经也是一个人来疯。
导致变化出现的节点大概是被亲妈带去朋友聚会让他演唱《红灯记》,他不爱听自然也就不会唱,站在包间里拿着话筒愣了大半天,才红着脸说:“对不起,我不会唱。”
那一瞬间,对景煜来说,外界的一切都已经不重要了,最关键的是他自己给自己打上了一个印记:“我不会”,在他的世界里不会等于不好,他不想把不好的自己展示给别人,所以看见生人就会胆怯。
不过这也还是有好处的,他这个性格会给同龄人留下高冷的印象,一不小心成绩再优秀一点,轻而易举就摘得了“男神”的称号。
几个老乡倒是非常热情,一个问:“你们要去的是郭家村不是?”不等小豆丁和景煜回答,另一个就说了,“这附近也没有别的村了,二毛,你带他们过去!”
叫二毛的男孩被他身旁站着的中年男人推了一把,他对着小豆丁和景煜局促的笑,露出一口白牙,“我带你们去吧!”
他古铜色的皮肤在阳光下发着属于自己的光亮,说话的时候把草帽给摘了下来,圆圆的脸上还带着几分没褪干净的稚嫩,笑的时候圆眼眯成一条缝。
“那就麻烦你了。”景煜把自己在太阳下白得发光的手缩到身后,同样是发光,人家的那个怎么看怎么顺眼,自己这个倒有些病态。
二毛带着小豆丁和景煜来到一个古怪的村落,首先引入眼帘的不是村民的房子,而是大片的墓地。先不说小豆丁,景煜当时就觉得整个人都不好了,他问二毛,“你是不是带错路了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