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
许荞开始跟着封旭上下班,带上静音键盘,去图书馆的独立自习室码字。早上车子先将许荞送到图书馆门口,再送封旭上班,下午也按照正常作息封旭下班,她也下班。
早餐和晚餐都在家里吃,午餐就去封氏集团的员工餐厅解决。
许荞终于去了封氏集团食堂,吃到了传闻中的牛肉面,十块钱一碗,面上半碗铺的都是大块的牛肉。除了牛肉面,封氏集团的其他菜品也都经济实惠又很丰盛,每一顿十块钱以内都能解决。
改变作息的这件事最开始,确实许荞有点难以接受,努力的强迫自己聚起精神在早上9点开始码字,她会犯困,会打不起精神,会没有灵感,但渐渐的她也慢慢习惯了这样的有规律的作息。
她变得一整天都很精神,早上用一点清茶,中午午休,若是实在写不下去,就跑出去看电影,或者在图书馆看小说,换换脑子,享受追文的快乐。
周末或是和封旭一起游泳健身,感觉身体都不那么怕冷了。
可是写作就是一个反反复复的过程。也许昨天的作者还文思如泉涌,第二天的作者就像一只被榨干的咸鱼。
一周后的某个周六,已经基本固定了起床时间的许荞,早上睡不着,起床后,窝在客厅沙发上,揉了揉头发,抓狂:“啊啊啊啊,我卡文了!”
许荞不是什么手速很快的作者,如果脑速很快,许荞一个小时也最多码一千多字,如果遇到卡文,可能枯坐一天,最后也写不到一千字。
她这两天效率尤其的低,总共才写了20个字!就好比枯坐一整天,只写了一个开头‘小明的妈妈叫他回家吃饭’……
“卡文?”
封旭不是太懂写小说所谓的‘卡文’,前几天她不是还在说半夜才有灵感,写的还顺畅,熬夜写小说吗?
现在调整了生物钟以后,早上也能写一些了,前些天她还挺高兴的。
今天是指这种顺畅被卡住了,所以叫‘卡文’?
“就是我前几天想的那个脑洞写不出来!我只写了一个开头,想要往里面填充情节,就写不下去了。”许荞将脑袋埋在抱枕里:“我好烦。”
写作就是这样的一个过程,对于许荞来讲,很少有写的十分顺畅,一帆风顺,从来不卡,宛若流水一般的文。
每一个文都是开文的时候灵感满满,觉得自己有这个梗,又有那个梗可以写,但一旦开始写作,就这里卡,那里卡,脑子里的灵感宛若一团迷雾,难以捕捉,难以具化。
每次完结一本书,许荞都会特别有成就感,因为过程太不容易。
封旭试探的说道:“换个心情,找找灵感?”
许荞偏着头,一侧脸挨着桌子:“怎么换?”
封旭:“出去逛逛?”
许荞抬起头,一侧脸颊被她压出了红印,“去哪?”
说起来,她好像还没怎么参观过这本书里的世界。
刚进书里,到处做任务,结了婚以后,就在家里窝着写小说。
这可能是小说家或是写手的天性,大部分能沉得下心来写作的小说家都很宅,因为他们要忍受漫长的孤独的时光。
码字并不等同于打字,需要时时刻刻的思考,这个思考过程需要安静,需要独处。
她已经很久没有出去走走了。
……
许荞站在别墅门口等他,封旭从别墅后面的路上推了一个自行车出来,拍了拍车后座,做了一个绅士的弯腰礼,伸出一只手:“请封太太上车。”
许荞微微一愣,没想到封旭竟然要骑自行车带她,看来今天的霸道总裁走的是朴素路线。
她笑着将手放到封旭的手心,封旭亲吻了一下她的手背:“今天我是你的骑士,骑自行车的那个骑士。”
许荞:“哈哈。”
许荞笑容明媚的像是一个小太阳,封旭跨上自行车,她坐上车后座,抱住了封旭的腰,封旭的腰劲瘦有力,抱起来特别有安全感。
初夏的太阳暖洋洋的,封旭穿着运动服,骑着自行车,带着后排懒洋洋的许荞出门踏青。
公园两边的树木嫩绿嫩绿的,许荞仰着眼睛,眯着眼看了看太阳,路边的江流反射出星星点点的光,一闪一闪的,她深深的吸了一口青草香。
迎着阳光,她的笑闪闪发光。
这样的生活惬意而又悠闲。
许荞拿出无线耳机,将一只耳机塞到了封旭的左耳,打开了一首歌。
“摘一颗苹果——等你从门前经过——送到你的手中帮你解渴——”【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