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穷神,我们都认识这么久了,是时候交换称呼了。我、我可以叫你荞荞吗?”
“荞荞,我煮了一碗冬瓜排骨汤,你愿意帮我尝尝味道吗?”
“荞荞,凡界有家火锅店味道不错,下了班有空去吃火锅吗?”
“荞荞……荞荞……荞荞……”
“……”
就这样,一买一涨,涨了又买,买了又涨,财神封旭在破产部频频刷脸,怒刷好感值,两个人对彼此的称呼已经从神职变成了‘荞荞’和‘阿旭’,下班之后还能溜去凡界,相约火锅店,共同分享赚钱的喜悦!
两个人彼此的熟悉度与好感度噌噌噌的涨,任谁看了不得感叹一句:赚钱真好!会赚钱真好!
……
一日,封旭和许荞两个人坐在云端心满意足的看着账户上的余额又涨了三倍以后,封旭提出了一个小小的建议。
封旭:“荞荞,你周末还写小说吗?最近天气比较好,想不想出去逛逛?”
写作是一个很迂回的过程,许荞正巧又卡文了,以前在书里时,就跟封旭一起周末出去玩找过灵感,“好啊,我正想换个心情,找找创作灵感,咱们去哪里?”
封旭提议道:“不如咱们穿回去看看?”
许荞侧头看他:“穿回你历劫的那本书?”
封旭:“嗯。”
许荞踌躇道:“天界有规定,神仙不得二度穿越渡劫的书。阿旭,我们违规了。”虽然她挺想回去看看的。
封旭笑着摇摇头:“不,我们并没有。这本书已经成为了一个新的世界。所以,我们只是去了三千小世界中的一个,不是再度穿书,我们并没有违反天界的规定。”
许荞:“……”
她翻了翻天帝签发的关于渡劫与穿书渡劫的法规,穿书和去三千小世界,确实是两个概念。文件上也没有哪里明确点出如果原书变成了一个真正的世界,再次前往那个世界算是违规。
财神,一个平平无奇的钻空子小天才。
许荞算是明白了他为什么总是能够聚齐如此多的财富,因为他这个人总能看到别人看不到的东西,在规则界限中寻找出发家之路。
封旭捏了个诀找到了凡界第三千零一个小世界,也就是前不久成真的书中世界。
……
他们降落在封旭曾带她去吃过的那家米糕小店门口,米糕店的生意仍旧热闹,主题乐园仍然三步一对表白和接吻的小情侣,书里一线城市的很多购物商场上都挂着《相见欢》的巨幅海报。
俩人漫步在街头,封旭指着马路对面商场外墙上的巨幅海报上的一行字道:“原著:许荞。是你吗?”
许荞颇为感慨,当时参加杀青宴的时候,许荞还以为永远看不到这部影视作品面世的那一天:“是我写的,原来《相见欢》已经上映了。我还以为我没有再看到它的机会。”
封旭微讶,更多的是惊叹,为许荞取得的成就而自豪。
封旭道:“既然上映了,我们去看看?”
许荞点点头:“走吧。”
两个人走到商场四楼的电影院门口,刚看完上一场《相见欢》的小姑娘哭的直抽抽,排队取《相见欢》电影票的观众排起了长队,场次基本都是爆满,有人甚至是三刷四刷。
网络上,舒宁演的女主角红遍了大江南北,话题度极高。原著小说大结局五个月后,她的事业迎来了新的高峰,也彻底摒弃了小白花人设,要活出新的光彩,成为了她要做的大女主。
许荞和封旭一起买票,将《相见欢》完整的看完了,纵然是原作者,知道所有的剧情,她也忍不住为了男女主伤感,但这部片子,从导演的视角,并没有强行大幅度渲染悲情悲剧,片子的拍摄风格好像只是一个旁观记录者,记录着男女主的相遇,分离,各自的生活,重逢,再分别,最后天人永别……
在整部剧的大结局,女主已经白发苍苍,宫里下了满地的雪,她一个人站在雪地里,指尖拂过一支傲然的白梅,她想起年少时,男主为她折下的一支雪梅,嘴角微微一笑。
相见欢。
相见,欢。
纵然已经天人永隔,纵然一生充满磨难,但当年那个为她雪中折梅的少年永远住在她的心里,从来没有走过,和他在宫中相识,谨小慎微在宫里活着的日子是欢乐的,和他分离,想着他的日子也是欢乐的,他从来没有从她的生命中真正的离去。
从电影院出来的时候,许荞颇有一种怅然若失之感。
等她缓过神来,才忽然发现封旭已经静静的为她擦了很久的眼泪。
以前她写虐文小说把自己虐哭的时候,封旭也会这样为她温柔的擦眼泪。
想到这里,许荞顿时就更想哭了。
封旭发现许荞的眼泪越擦越多,最开始许荞是在对着电影流泪,后来是放空了自己流泪,现在则是一双眼睛直勾勾的看着他流泪。
封旭哪里受得了这样?顿时乱了章法,急切的想要为许荞擦掉所有的眼泪。
许荞掩饰般的解释道:“我刚才被电影感动了,所以哭的有些不能自已。”
封旭道:“这是你写的原著小说改编的。你写过那么多虐文给神仙渡劫,你写小说的时候,也会哭吗?”
许荞:“有时候也会哭。”
封旭:“这个小说是咱们一起在书中世界时,你写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