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子直接驶入了酒店的vip停车场,从这里下车,可以直接上电梯,不会被任何闲杂人员看到。
文卿还在路上约了私人医生来给李薇珑体检,定了香薰和按摩,帮她放松精神,打电话给她们从前常去的店,让店员送几套当季新品衣服鞋包过来。
“对,是李小姐的尺码——嗯,再小一号吧。”她看看李薇珑,这么说。
这时候才突然意识到,李薇珑婚后曾经短暂地用过“夫人”的称呼,但不知什么时候,那些奢侈品店的ba,都改口叫回“李小姐”了。
一定是李薇珑默认的,所以,她现在已经不把梅阳当成自己的丈夫了?
对,梅阳怎么配做丈夫!他明明是个畜生!
爬墙进去接李薇珑的保镖,用自己的手机拍了几张李薇珑房间的照片发给她,叫文卿差点儿咬碎了牙。
正常人都受不了那个雪洞一样的房间,更何况薇薇才受到过女儿过世的打击。梅阳的恶毒,真像是一条冰做的毒蛇。
要不要趁虚而入把启峦弄到手,这事关重大,不妨容后再议,现在的文卿,只觉得自己有必要宠爱一下旧日朋友——就算以裴夫人的身份,这也完全对呀,得让李薇珑看看,她应该过什么样的日子!
是梅阳那个祸害让她过不了这样的生活的,不更应该让梅阳美梦破灭吗?
那不就更应该坚定地站到……不,坚定地依靠他们夫妻吗?
就怕薇薇现在还想着她和梅阳之间有过的那点儿夫妻情,又或是总想着去世的熹熹,不肯顺她安排,打起斗志来反击白眼狼。
没错,不是渣男,是白眼狼。
渣男只是欺负女人的心,白眼狼就可怕多了,他们还骗女人的钱。
甚至还有可能想要了女人的命。
原本文卿是想让薇薇一个人去泡个澡,按摩一下松松骨头,然后好好睡一觉的,想到这么一点忧虑,到底还是自己也跟进去了。
好在按摩室大得很,两个人完全可以同时用。
李薇珑听到脚步声,睁眼看着文卿进来,甚至还对她笑了一下。她的笑容是特意调整过的,用了几十年也成了习惯,优雅,和善,美丽,但出现在当下这张实在有些憔悴的脸上,却显得很辛酸。
文卿脑海里就浮起那些欧洲老电影里拍的落魄贵族,要钱没钱,要权没权,穷得把女儿卖给商人做妻子刷荣誉,全家连黑面包都快吃不起了,还要讲餐桌礼仪。
虽然李薇珑没破产,准确来说,她还是拥有启峦集团的控股权,身家过亿,但是,这个穿着睡衣逃出自家别墅的女人,现在是没有任何可以轻易动用的东西了。
就落魄。
公司这东西不像股票房产,不是理论上你拥有它就能操控它的,更不能立刻出手变成现金。这也就不提了,单说那些浮财——李薇珑的账户里怎么也有个两三千万的存款,但她连身份证都没带出来。
没有手机。
也没有户口簿。
证明“我是我”,比证明“我妈是我妈”还难啊——可能还得拿点儿钱去开路。
钱也得从文卿这儿拿。
她要做的事情太多了,可她现在,太可怜了。
文卿叹了一口气:“薇薇,你打算怎么办?还回去吗?还是……”
李薇珑没有回答,不是想逃避,而是现在真的没有主意。
她先前只想着该如何逃出那个曾经的“家”,甚至也侦查了从房间的窗口溜下去之后的逃跑路线,但是,她的房间窗户下头的园子,离家里的正门还有一段距离。
而她家离能坐上公交车或者打到出租车的地方,就更有一段距离了。
能不能在别人发现她之前用双腿跑掉,李薇珑心里没谱。她自己在房间里做一些运动,但在饮食都不能保质保量的情况下,运动也不可能让她变得足够健壮。
如果不是文卿来了,她真的能等到重见天日的那天吗?
“我……先得把公司要回来。”她终于说,“我要离婚!他是怎么光着脚进我家的,就怎么光着脚给我滚出去!”
李薇珑很少说重话。能说出“滚出去”,几乎已经是她的极限。
“但他有婚后的那什么……共同财产的吧?”文卿说,“你能请律师,他也能请律师,为了财产也得撕扯一番,他肯定是会靠这个婚姻发财的。”
李薇珑咬紧牙,她当然不愿意让梅阳拿走她的钱,但是,涉及到财产分割的话,离婚就不可能走协议,打官司也要打很久。
还要跟这个恶心的人保持名义上的夫妻关系?
万一在打官司的时候自己出了什么“意外”,不幸死了,她的遗产可就名正言顺地都归他了——别说她不该这样揣度自己的“丈夫”,梅阳这个人啊,等闲畜生都没他那么牛马的。
要么就是先保住公司,把他从管理层里踢出去。
父亲生前的人脉还好用吗?或者,还有什么别的人脉可用吗,要让梅阳在本市的商业圈子里头彻底臭掉,要让他落到无人敢用的地步。
“官司肯定要打,先保住公司,得找些好的管理人员来。”她想了想,说,“其实我还是不太会做生意的,说不定也要被人蒙骗……真要是不得已,股份我也不要了,变现放到私募基金里头也可以……反正,启峦不能再给那个猪□□着了!”
“这倒是可以从长计议。”文卿嘴上这么说,心里却想着,要是让自己的丈夫知道了李薇珑的打算,一定会想尽办法让她不要跟梅阳和好的。
反正要卖股份,卖给朋友不好吗。
两个人说着说着,神经在香氛和按摩中逐渐放松下来的李薇珑就睡着了。文卿扫了一眼两个按摩师,低声道:“你们听到什么了吗?”
那两个按摩师都是二十多岁的女孩,此刻相视一眼,都说什么都没听到。
文卿这才笑了:“没听到,就有小费,听到了,就……你们明白我的意思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