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薇珑听了女儿的经历,一时竟也是惊得说不出话来。
她完全不能理解世上怎么会有这样的怨种儿子!人家是打肿脸充胖子,他呢,他简直是把整个脑袋挂上面糊塞进油锅里炸天妇罗啊。
你脸胖了,脑袋也熟了,这值得吗?
穷人装富,若只是虚荣,穿穿假名牌,或是弄几个背景墙伪装住豪宅,又或者蹭别人的豪车拍拍照,倒也无伤大雅。可若是学着有钱人一掷千金,那就真是自己找不痛快——人家手上有几百万现金的,过个生日花一两万,不过分吧?但你全家加在一起只有一千块,还要花几千块过生日,敢问这个生日过完之后,全家人是就此饿死完事儿么?
对,没有钱可以借,银行放不出来的话,可以借高利贷,只要你肯卖血、卖肾、卖身上所有能卖出去的东西,又或是舍得一身剐,坚决不还钱,那总是能快活几天的。
但这跟吸/毒有什么两样?图一时痛快,断送一辈子?
不过,想想沈家豪能把这一切都归罪于“姐姐”,甚至想杀了姐姐报复,他能干出这么拎不清的事情,倒也不是很奇怪。
挂了电话,李薇珑就给顾律师拨了过去,问清楚沈家豪这种行为可能遇到的惩罚之后,她皱起了眉头。
——还真是难办。
虽然沈家豪是拿着刀闯进了女生宿舍,也在走廊里喊着要杀了沈乖乖,但是,他什么都没做成啊。
而他在走廊里喊了什么——只有那个叫张雪竹的女孩儿能提供一个人证,但人证的效力是不如物证的。
更何况,沈家豪才刚过了十四周岁没几天,这样的年龄,就算真的杀了人,也会轻判。更何况,沈乖乖今日毫发无伤,沈家豪自己倒是被打得鼻青脸肿。
虽然报警之后公安来人把他带走了,但又能怎么样呢?教育一下,写个保证书,然后让人带回去——如果是有家长的孩子,家长把他带回去或许还能好好教养。可沈家豪的妈已经被他的梦幻生日宴给送进去了,他也没有家长了。说不准,还是要那个未成年人救助中心把他接回去。
就让这么个居心叵测的畜生和女儿在同一个地方生活?
李薇珑沉默几秒,她必须在两个不大保险的选项里做出选择。
终于还是说:“顾律师,我想把那个孩子收养过来。”
顾律师回答:“当然可以,李小姐,您现在……没有自己的孩子,年岁也已经达到规定要求了,您计划什么时候去办收养手续呢?”
“明天。”
电话那边的女律师微微一怔,但还是答应了下来:“好的,明天我先帮您递交材料,不过,如果您有空的话,救助中心那边,您最好还是和我一起去一下的,也好提前给那边的负责人打个招呼。等这边确定下来了,才好去民政办手续,落户口……”
李薇珑自然没有异议——其实也是有的,她巴不得今天晚上就能把熹熹接回来,但又不能直接去抢。
这一夜本来该安静了,可她心里总是难安,突然想起自己还给熹熹派了两个保安呢,立马抓出秘书叫她去责问两个保安是怎么干活儿的。
这么折腾了一通,她才觉得心情稍稍松快些,可躺在床上还是睡不着——酒店的床当然也舒服,环境也不错,但怎么的都比不上自己家。
想到那栋被炸掉的房子和她葬身火海的几把珍贵的竖琴,李薇珑直咬牙。她恨啊。
她听办案民警说,公安部门已经确定了那个小偷的身份,现在正在调取他生前的通话记录,可之后的进展,他就不会告诉她了——有纪律!
还是顾律师找了老同学,又是请客吃饭又是送酒送烟,好不容易才打听到,那小偷还活着的时候,曾与某个手机号有过长时间的通话记录,而那个手机号属于二中的一个学生。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就算是透露消息的警官,也不能再多说什么了。只说请他们好好等着,法律是公正的。
嗯,法律大部分情况下是公正的,就算不公正,也不至于不公正到李薇珑头上来。这一点,李薇珑并没有疑义,可她还是着急。
她能猜到二中的那个学生就是高忱,但警方一日没把高忱抓起来,就一日不能保证她和熹熹的安全。想想吧,这个坏了良心的家伙甚至能搞出一场爆炸来,他眼里还有王法吗?他还有什么是干不出的?
沈家豪追砍沈乖乖,因为没有发生切实的伤害,也没有留下录像录音证据,所以不会被判处刑罚,那高忱呢?
要是高忱□□证据确凿,他总不能再被以“关爱未成年人”的理由放出来吧?
哪怕因为他的岁数而轻判了他,让他够不上死刑也够不上无期,她也要让这个狗东西在牢里蹲足十年!
他妈已经在爆炸案里丢了性命,可他“爸”还在啊,在爆炸案里不幸遇难的人员家属,总得有人出面掏一笔赔偿金吧?到时候,高龙翔是会老老实实掏几十万的赔偿金呢,还是把梅阳咬出来呢?
梅阳又会有什么反应呢?
愿他们一窝杂碎在互相背叛里同归于尽。
这就是李薇珑能对梅阳和高忱给出的最大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