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薇珑这段日子和文卿住隔壁,接女儿回来的事儿,当然也瞒不过裴家人。所以干脆就邀请他们一起吃顿饭,说是见个面认识一下——其实谁还不认识谁呢?只不过走个明路,表示从此“沈乖乖”就成了“李晴熹”罢了。
席上,李薇珑似乎是有些感叹,但始终不曾说出口,只是有几次,叫李微熹捉住她的目光停在自己脸上,眼中似乎有泪水。
可只要目光对上,李薇珑就会露出笑容,然后替她夹一筷子菜。
而裴家的三个人,待她的态度却极熟络。裴勋自不必说,连文卿,都时不时冒出几句:“熹熹,这个石斑你不是最喜欢的吗?来尝尝今天做得怎么样。”
仿佛她没有离开过,仿佛沈乖乖也没有来过。
也有那么一霎那,李微熹觉得,沈乖乖真的很可怜。自己顶替了她的身份,用着她的身体,那她去了哪里?无人记得她,也无人会想念她。就连张雪竹,也说“李晴熹这个名字比沈乖乖好听,沈乖乖听着就是在家里受人欺负的倒霉女儿。”
可是,这个不好听的名字,已经是那个女孩子留在世上的、除了这身体之外的最后的东西了。
现在,连名字也没了。
李微熹从妈妈那里拿过新的户口页,那三个字还留在“曾用名”里,但从今往后,中考,高考,人生的每一个要留在档案里的时刻,“沈乖乖”都不会被提起了。
想到这个,就难免有些怅然。她想自己应该是要谢沈乖乖的,可是,沈乖乖连个坟墓都没有,连买束花去给她上坟都不行。
直到这顿便饭吃完——其实真的没有花太长时间,毕竟裴勋下个月要中考,不好耽误他宝贵的复习时间。可即便如此,大家各自回房间后,李微熹和李薇珑还是不约而同地长长出了一口气。
两个人的脸上,都没什么喜色。
彼此相视一眼,又有些手足无措。
李微熹想了想,问:“妈妈,你抱抱我好不好?”
这是她从前经常说的话,虽然不知道李薇珑是因为什么原因而心下怅然,但,至少这一句,能让她明白,现在至少还是个值得高兴的时刻。
果然,李薇珑一怔,眼中迅速蕴出了泪水,她伸出双手去抱住她,手臂用力得几乎发狠:“我的熹熹,我的熹熹。”
李微熹也哭,听到那“我的熹熹”,就怎么也忍不住。
说来这一世认回妈妈也已经很久了,也一起哭过笑过,但只有这一刻,她觉得有什么东西找回来了。
“妈妈,我们要是没有分开过,那该多好,我好想你,”她像树袋熊一样抱着李薇珑,“我们再也不分开了。真的,就算你让我学竖琴,我也去学,只要你高兴就好。我想让你以后一直高高兴兴的……”
李薇珑开始还在掉眼泪,听到那句“就算你让我去学竖琴我也去”,顿时就哭不出来了。
很早之前,她的确想过让熹熹女承母业,但熹熹从小就没有节奏感,光是入门就学了四个月,学到母女亲情几乎了断——四岁小女孩儿坐在琴边,一边哭一边制造噪音,哭着哭着还打个嗝,顺便翻个白眼,仿佛在遭受了不得的虐待。
李薇珑自己也教过不少学生的,从没见过任何一个孩子,比自己的女儿还朽木,还粪土,还狗肉包子的。
而她女儿明明在别的事情上很聪明,怎么就这么没有乐感呢?李薇珑不想认输。
可她越是着急,熹熹的表现就越差,学到最后,熹熹根本就不想看到竖琴,还用水彩笔,在她的琴上画了小鸭子、丁老头和一排乌龟面包。
李薇珑气炸,她认定熹熹倘若就是学不会竖琴,那一定是死丫头故意和自己这个当妈的作对。
但最后,李微熹还是得以如愿放弃了音乐人生——因为李薇珑的恩师来她家做了客,跟熹熹聊天后,替她劝了心怀不甘的李薇珑。
——这个世界上既然有人得到“祖师爷赏饭吃”的神奇天赋,也就有人得到“祖师爷决定饿死你”这般诅咒。很明显,李微熹这种连唱《蜗牛和黄鹂鸟》都站不准节奏的孩子,连三角铁都碰不得。
现在女儿旧事重提,又讲这种孩子话,惹得她又是鼻酸,又是想笑,手一抬拍了拍女儿的背:“臭丫头,想学也没有琴了,琴都被炸掉了,新买的还没有到——再说,我也不是想和自己过不去,你弹琴真的太难听了,还是好好读书吧。”
“我读书一直很好的,妈妈,换了沈乖乖这个身体我也一样考到前十了……”
“那下次就考第一吧。”李薇珑说,其实自己也知晓这话说得毫无意义,但此刻心潮澎湃之间,她心思是乱的,又能说出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