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鹤野弯腰和它对视了半天,读懂它眼神的意,只觉得这比翻他白眼儿还叫人不爽,于是又伸手指着它的鼻尖儿威吓道:“你他妈几个意?”
简云闲赶紧捂住了小云朵的耳朵:“不对孩子讲脏话。”
下一秒,小云朵就边翻白眼边道:“咩!”
简云闲低头骂羊:“不骂人!学坏怎么这么快!”
几个回合下来,易鹤野总算是强烈而诡异的羞耻中挣脱出来。
他重整好精神,重又走回街道中。
因为大家都一窝蜂跑去看乐队party了,时街道上几乎有几个活人的影子。
易鹤野正想着不今天先为止,就听不远处传来一阵惊天动的吉他声。
下一秒,街角处,一个不成章法的队伍就轰轰烈烈碾压过来,带头的短少女化着烟熏妆,拿着话筒,身后有拿着吉他的、扛着音箱的、抱着贝斯的、敲着鼓的……
是陈桑的游街乐队来了。
他们街头碾压过去的气势很足,像是一个机车开道、无数个压路机护航的重量级车队,走哪里,哪里就是一片天翻覆。
易鹤野和简云闲下意识让一边,接着就看陈桑随着鼓点跺了两脚,然后颇为沉浸唱出声来——
“thisaintasongforthebroken-heartednosilentprayerforthefaith-departed”
(这首歌并不是写给那些伤心的人,上帝不会庇护那些有信仰的祈祷者)
“iaintgonnabejustafaceinthecrowdyouregonnahearwhenishoutitoutaloud”
(我不希望自己只是芸芸众生之一,当我呐喊出声,你将会听我的心声)
易鹤野毕竟是个耳机里炸摇滚乐大的,听出来这姑娘唱的是bonjovi的着名摇滚乐《itsmylife》。
她的嗓音不错,唱功技巧也很足,主是整个人的精神面貌很好、形象气质也非常有摇滚范儿。
可惜有一个可以欣赏她的舞台——
“他妈了个比的!”一边,居民楼上传来一声怒骂,“吵死了吊人了!!找死啊?!”
似乎是嫌骂不够,那人直接推开窗子探出脑袋,似乎更近距离进行文明问候。
结果下一秒,“碰”一声脆响,一个啤酒瓶下往上狠狠砸窗户边。
男人赶紧骂骂咧咧窗户关上,接着就看乐队里的那群混混欢叫着,朝他竖中指、啐口水。
陈桑的情绪一直保持一个高昂的状态,她笑着抬起头,对方才的那户人家唱道:
“itsmylifeitsnowornever”
(这就是我的人生,握现,机会稍纵即逝。)
“iaintgonnaliveforeverijustwannalivewhileimalive”
(我不祈望能够生不老,我只想趁我活着的时候认真生活。)
这时,更多的居民探出头来,原本大多都是想献上一句人文关怀,结果一开窗,看的是板砖、酒瓶、还有铁棍和尖刀……
接着,一声口哨响,像是打乞丐,又像是奖赏马戏团卖力的猴子,有人楼上丢下星星点点的硬币,还夹杂着一两张面额不大的纸钞。
乐队里,有人拿着口袋去接,有人则熟练爬广告牌上,去摘掉屋檐的钱。
陈桑开心朝他们鞠了一躬,唱道:“itsmylife(这就是我的人生)”
易鹤野和简云闲站路边观看着,有喝倒彩,也有往口袋里塞钱。
正当他们刚打算原路返回,远离这巨大的噪音源时,易鹤野的手机响了起来。
低头一看,是宋洲舟来的消息:“信息找了。”
这位高效率的朋友,花了不半天的时间,帮易鹤野找了绿『毛』蜘蛛男的芯片现的流向,他打开一看,是一张熟悉的脸——
“刘志,人型辅助型ai。”就是那个帮陈桑扛音响的家伙。
易鹤野确实想来得那么巧。
眼前,那队伍还走远,刘志应该就跟队尾,三两步就能跟上。
易鹤野一直觉得绿『毛』蜘蛛和这起事件逃不开干系,时的刘志,清除了绿『毛』有关的全部记忆,但是芯片里的基本信息都几乎完好保留。
所以,刘志身上很可能就有本次案件的突破口——他们必须找刘志。
正易鹤野刚准备出跟人的时候,一回头看见简云闲,目光正好落上了他的嘴唇,于是莫名其妙,又想了刚刚那个接吻。
简云闲也接目光。两个人对视了良久,接着,易鹤野的表情痛苦起来,低下头,疯狂擦了擦嘴。
“必嫌脏,易先生。”简云闲状似不经意道,“我这张嘴,除了你也碰过其他人。”
易鹤野盯着他的嘴巴看了半天,这才高度延迟得反应过来——我靠?这家伙也是初吻?
这人看起来经验这么丰富,居然也是初吻?!
又怔怔缓冲了良久,两个大字易鹤野的心里盘旋开来——
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