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几分钟后,张文雅的温柔霸气回答便上了纽约当地电视台,半小时后登上abbc这样的全国性大电视台。各家电视台新闻节目主持人都盛赞阿妮娅女王霸气又大气的回答,认为她的态度才是真正的王室风格。
正在国会大厦上班的小约翰·肯尼思也在电视上看到了她的回答,很为她骄傲:谁稀罕英国王室的承认呢?
他四岁的时候去过英国,见过女王和王夫菲利普,英国为他父亲建造了一个纪念碑缅怀他。当时他还小,没觉得女王有什么稀罕的,就是一个有点平庸的中年妇女,没有妈妈好看。
他们在英国玩的很开心,还去王室牧场骑马,鲍比叔叔也去了英国——
鲍比叔叔。
人们都说母亲和鲍比叔叔有过于亲密的关系,他不懂,他才不信。他很年幼,也曾经喊过鲍比叔叔“daddy”,当时鲍比叔叔和母亲都哭了。
唉!
他心情沉重。
幕僚长弗兰克推门进来,见他脸色沉郁,诧异的问:“怎么了?出了什么事?”
肯尼思勉强一笑,“没什么,只是想起了一些往事。”弗兰克也不是外人,是他在哈佛大学期间参加的兄弟会里的“兄弟”。
弗兰克便了然了:约翰的“往事”大多数都是他的父亲和叔叔。
“我就在隔壁,有事喊我。”
“找我有什么事?”他看着弗兰克。
弗兰克一笑,“王室婚礼——”
“我会和阿妮娅一起去。”
“不是,我是说,你的婚礼,你和阿妮娅的婚礼。”
肯尼思正要说什么,门又被推开,泰德叔叔大步走进来,一脸兴奋,“约翰!”
肯尼思忙站起来,“泰德叔叔。”
“快瞧!”泰德叔叔指着电视机,“我们的阿妮娅回答的多棒!”
“她棒极了!”肯尼思由衷的称赞张文雅。
弗兰克笑了,“泰德叔叔,我正在和约翰说他的婚礼。”
“对对,”泰德叔叔兴奋的搓搓手,“这很重要,王室婚礼是什么规模,你的婚礼就应该是什么规模。”
肯尼思颇感无奈,“叔叔,阿妮娅和我只想要一个简简单单的小型婚礼。”
“胡说什么!你的婚礼怎么可以简简单单呢?”泰德叔叔深感责任重大,心累,“你的婚礼不能比你父亲的婚礼的宾客少了。这件事情我会去跟阿妮娅谈,她的父亲想要一个非常隆重的婚礼。你想想她在凡尔赛宫举行过结婚仪式,你和她的婚礼一定要更盛大!”
——好——吧,确实,一想到查理浮夸又炫耀的租下了凡尔赛宫跟张文雅结婚,他就很恼火。男人嘛,排面决不能输给情敌,或者,前夫。
于是泰德叔叔拍板了,盛大婚礼必须有!这次去伦敦参加王室婚礼,也好顺便看看真正的王室婚礼是什么规模,参考参考。泰德叔叔还抱怨他这个大侄子怎么总是什么都不跟他这个叔叔说,以至于他还要从电视上知道这事。
肯尼思当然不能说他俩都觉得稀松平常没什么大不了的,机智的说忘了。复活节假期之后张文雅才接到白金汉宫的邀请电话,而四月份他俩都忙得很,工作日分别上班上学,周末到处签售,便忘记了。
泰德叔叔勉强接受了他的解释。
这个周末到洛杉矶签售,张文雅越发见识到美国群众的疯狂。
美国老乡们对欧洲王室一直怀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尊崇心情,特别是英国王室,总觉得王室天然高人一等,盲目崇拜。其实从国力上来看,日不落帝国已经夕阳西下,大大不如美国老表,现在已经是仰美国鼻息的小弟。偏偏美国群众又一直在心理上保留对“宗主国”的敬意,这就有点撕裂了。
这种撕裂表现出来的情形就是,他们一方面真的认为英国王室的认可十分重要,但另一方面又狂喜她的骄傲态度。
于是在洛杉矶安排的两场签售会都爆满,每场四个小时,上午一场下午一场,盛况空前。洛杉矶当地书店没有这么大场地,租了两个大场馆。据书店经理说,这种爆满的情况只在前总统回忆录的签售会出现过,而且还不是每一位前总统都能有这种大场面。
洛杉矶群众从大洛杉矶地区各个城市涌来见她和她的未婚夫,弗兰克安排民意调查公司做了个现场调查,随机调查了三百人,张文雅的支持率高达百分之百(说明是真的对她很感兴趣、很喜欢她),约翰的支持率是百分之八十五(说明他的受欢迎程度至少在签售会上不如主角张文雅)。
弗兰克对此表示满意。
签售会火爆的后果是,她的右手腕晚上就抬不起来了,手腕微肿,一碰她就喊疼。
晚餐都吃不了,只能将右手放在桌上,学着用左手拿叉子。
兰登书屋经理赶紧派人去请私人医生,有钱好办事,只要有钱,私人医生随时上门进行服务。
肯尼思拿过她的餐盘,为她将食物都切成小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