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墙上,每个人都紧握刀箭,等待前方消息,一场战斗迫在眉睫。
碎金镇里,在金三重的院里,破旧的棉帘遮挡住油灯光亮,糙酒辛辣的味道混合着浑浊空气充斥房间。
炕上,金三重正跟五个男人在喝酒。
消瘦的“三重媳妇”掀帘进屋,低头把一大盘鸡肉端上桌,又躬身退下,轻飘得仿佛是一道影子。
“三重大哥,你以前也是有头有脸的人物,在镇上说话谁敢不给几分面子,两年不见怎么混成这样子了,让小弟好生心疼。”
一个二十五六岁年纪的男子叹息着,很是为颓废的金三重抱不平。
金三重呲溜喝一口酒,睁着酒意朦胧的双眼斥道:“唐项,你别看我瘦,大哥我现在依然是条汉子,只是病魔缠身,一时半会没养好而已。”
叫唐项的男子呵呵一笑:“以后小弟会像今天这样,经常来看大哥,大哥以后该吃就吃该喝就喝,只管好好养着。”
金三重家里穷得连过年都看不到一滴油腥,桌上的鸡还是唐项从七里县带过来的。
金三重感激道:“哎!还是唐兄弟好,不亏我们是过命的交情。”
唐项呵呵一笑:“那是当然,只是小弟刚出去时也是混得揭不开锅,天天都念着三重大哥当年的好才熬到现在。”
这种肉麻的话听得几人都闷声不答。
金三重却是眉开眼笑,很是受用。
唐项闲话几句就问起碎金镇的事:“卫所有多少人,那些军士每天要来镇里不?”
金三重摇头:“卫所的人不跟我们接触,我不知道里面驻着多少人。
军士走得多的地方就是杂货铺子,薛军户的酒桌,还有就是镇外宋家。”
唐项点点头,若有所思:“你说那个宋家,就是种菜的那家军户?”
提到宋家,金三重原本已经浑蒙的眸子一下亮了,闪烁着阴毒光芒:“就是那家,你不知道那宅子里有妖物,有鬼怪,谁去谁倒霉。”
唐项看看他脖子后方的一条泛红疤痕,想起自己下午刚来时听到的话,眼中顿时露出鄙视。
在七里县,他就听到闵乾德逃回来的那个手下说,碎金镇那个女东家有蹊跷,他是亲眼看见闵乾德才捏住那女人,就浑身抽搐,然后很快死了。
唐项还亲自找到闵乾德的尸体看过,无伤无痕,只是怪异的扭曲着,好像心窝疼痛。
而那个把韩大傻打死的人则明显头顶骨头塌下一块,脑浆子都出来了。
在他想来,闵乾德一直患有心疾,这些年只要喝多酒就要发作。
为了堵住韩明,闵乾德顶着寒风吹了一上午,人早就受不了
那个姓宋的女人只是巧合遇上闵乾德发病而已。
至于什么冒白烟,肯定是为了怕别人指责不救人故意编出来的。
比这个还夸张的事,他唐项当初都说过。
现在金三重也去闯过宋家,不就好好的活着。
还有那韩明更是活蹦乱跳,比以前还活得滋润。
金三重没有注意到屋里几人的眼神,还在喋喋不休的说着碎金镇上的事:“我听人说,薛军汉这几趟卖菜就挣个七八两银子,你们不知道,宋家后院里种了好多菜,今天薛壮卖的豆角茄子,就是在里面。”
今天薛壮送去的菜里面,除了平常的大白菜小青菜,还有一小撮嫩豆角,五根肥肥的大茄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