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兰克先生,这次怎么不急着要回纽约了?”
富兰克?
伊莎贝拉脚步一顿,目光投向说话的人。
她听伍德女士提起过富兰克,在时尚杂志上面也见过他的名字数次,他被誉为美国最出色的设计师之一。
不过伊莎贝拉实在对他没有任何印象,至少可以说明他不是那些名留青史的划时代设计师。
“有个叫希莱尔的人抢走了我的客户,我想看看他到底会什么神奇的魔法。”
“这件事我也听说了,真是难以想象伍德女士竟然聘用了他而不是你,这完全不合理。”那人又开玩笑似的补充一句,“难不成是她的情人吗?”
这就尴尬了,他们正在谈论的“希莱尔”本人就在不远处。
……原来她不仅要跟自己谈恋爱,还要跟伍德女士谈恋爱。
伊莎贝拉想再听听他对自己有什么评价时,富兰克便注意到她,晃晃手中的空杯子道:“嘿,给我拿一杯鸡尾酒来。”
伊莎贝拉穿着平常的衣服,没有怎么打扮,在这群穿着华服的有钱人里面的确像是在这里工作的,结果被误认为是服务生或者谁家的女仆了。
“还愣在那里干嘛,没听见我的话吗?”见她没反应,富兰克又不耐烦的催促。
伊莎贝拉说:“我不是服务生。”
“不是服务生?那你肯定是走错地方了。”富兰克眉头紧皱,声量依然那么大,彷佛就是故意让伊莎贝拉听见,“这家酒店的安保也不过如此,什么人都能放进来。”
跟他聊天的人说:“七点了,晚会也该开始,我们先回去吧。”
伊莎贝拉看着他们回到宴会厅,嘴边勾着一抹浅笑。
美国最出色的设计师么……这个称号她倒是挺有兴趣的。
……
另一边,晚会准时开始。
四十几位来宾皆已全部入座,记者也准备就绪了,只是仍不见主人的身影。
众人在交头接耳的期间,宴会厅的大门被服务生拉开,走进来一个穿着墨绿色长裙的女人。
绿色并不是一种会让你第一时间就注意到的颜色,而且她浑身上下只有这单一的墨绿,不像其他女士身上至少有两三种不同的颜色,可是她却仍然不费吹灰之力就让他们的目光集中在自己身上。
伍德女士披着自然而慵懒的大波浪卷发,风情万种的走进大家的视线里,身上裙子的质料是亮面的,但并不是那种刺眼的亮,而是低调、奢华的亮,会随着走动而折射出不一样的光线,发出或明或暗的光芒,像极了里面的反派角色,美丽又危险。
虽然近年大家都抛弃了厚重的大裙摆,现时在上流社会流行的服饰仍然会运用大量的高级蕾丝和雪纺造出层次感,然而这条裙子的设计师却反其道而行,没有那些繁复的层次,单层的剪裁完美地勾勒出穿着者的身段,简洁但不简单,特别是背后那个开到肩胛骨以下的v型,那裙摆更像拥是有生命力般,甩得流畅而利落。
高贵端庄,优雅迷人。
很快他们便发现为什么裙摆可以甩得这样好看,因为裙子是开叉的!
开叉的地方就像彩蛋一样很难发现,但一旦发现了就会带来惊喜——开叉位在后腿,所以正面是看不见的,只有从后面看过去才能在走动间发现那道不起眼的缝隙。
所以才能甩出直筒裙没有弧度!
这样用色和选料非常大胆,一个不慎就会变成灾难,然而它的设计者却巧妙地化腐朽为神奇,用剪裁把它玩得出神入化。
而且她们总觉得,这样的剪裁和轮廓,这个摇曳生姿的裙摆,甚至是她的妆容,好像都在哪里见过?
有知情的人小声的解答她们的疑问:“本来伍德女士的晚装由富兰克先生设计,不过她临时换了一个叫希莱尔的设计师。你们还记得黛西·费尔的舞会上那个穿红裙的女孩么?那条裙子也出自他的手。”
史密斯太太是个守不住秘密的人,这半个月以来她在各种的聚会上高声谈论这件事,说伍德女士真是胡涂了才会选择一个毫无名气的设计师,她们想不知道也难了。
众人一听,立即看好戏般把目光转向坐在一起的史密斯太太以及富兰克,前者刚刚到处跟人炫耀她这身礼服是富兰克工作室的出品,好不风光的样子。
但伍德女士一出来,史密斯太太身上那些华丽的珠片变得黯淡失色。
这不是说史密斯太太的礼服比伍德女士的低级,只是她穿的款式是时下最流行的款式,他们见过很多次了,不少女宾穿着的就是类似的款式,就是做工和华丽程度不及史密斯太太的精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