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我没事杀你干嘛,我又不是变态狂。”更何况吃的还有很多,养肥了再吃不是更划算吗。
“那为什么,出界的妖里死的最多的就是鸟类?”这几个月里死了上百只妖,一半都是羊,羊王小小的眼睛中充满了大大的疑惑。
“鸡是世界上最好吃的肉啊,比如鸡排、鸡块、烤鸡、炸鸡,做法非常多,而且处理方法最简单,肉质也比其他动物嫩。”女子一改刚才随意的态度,认真思考起来。
“你看嘛,老虎太大,狼肉没吃过,蛇看着就恐怖,鸡肉又是我最熟悉的食材之一。”女子一一思考了每种动物的优缺点,最后总结道:“综上所述,还是你们鸡好,脾气又温顺,肉质又鲜美。”
孔雀王不觉得女子说的有什么问题,妖界弱肉强食,大家早已习以为常,只是我是孔雀不是鸡啊喂!好吧,雌孔雀灰扑扑的,的确不像雄孔雀长的漂亮好辨认。
但是因为肉质鲜美而惨遭屠戮,不!它不接受!
忽然,孔雀王灵光乍现:“仙子,您抓妖该不会是,该不会是……”
一瞬间,它又觉得有些荒唐,实力这么强横的人,应该早就辟谷了啊。
“没错,当然是吃!”她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我也是要吃饭都嘛!”
孔雀王裂开了。
“那没什么事,我就先走了哈。”女子背起战利品,转身就走了。
“仙子,留步。”孔雀王伸出了尔康手。
女子回头:“怎么了?”
孔雀王压下恐惧,为了减少鸟族伤亡,它想到了一个绝妙的注意:“仙子若是缺少食材,我愿为仙子效力,我鸟族数量多,分布广,能飞翔视野开阔,无论什么食材都能为仙子找到。不如我每天把食材送到您的洞府。您看怎么样?”
女子眼睛一亮,以前怎么没想到让小动物去帮自己找吃的呢,不过她还是要谦让一下的,于是故作为难道:“这不好吧,太麻烦你了,而且我也没钱雇妖啊。”
孔雀王听这话,就知道自己有希望了:“不麻烦不麻烦的,能为仙子效力是我等的荣幸。还提什么钱不钱的,您太见外了。”
对于孔雀王的狗腿行为,女子十分满意:“行,那以后就辛苦你啦!”
孔雀王感动得热泪盈眶,四膝跪地,磕了一个头:“谢仙子!”
“那要是没别的事我就走了?”
“仙子慢走!”
“再见!”
“仙子稍等!”
“嗯?”
“还未请教仙子名讳。”
“我叫明依。”
“明仙子慢走。”孔雀王双翅作揖,礼节十分周到。
明依回到山洞的时候,太阳已经快下山了,做一顿饭,吃完正好睡觉。
她躺到床上,盖上被子,仍然对现在的生活感到不可思议。
她原本在水深火热的末世混了十年,结果有天捡到一部手机,没想到末世都过了十年了,这手机居然还有电,还没来得及细看,就被一道雷劈得穿越到了这里,手机也跟着一块来了。
想着就从枕头底下掏出了手机,准备玩一局消消乐就睡觉。
古代什么都好,山好水好空气好,就是太无聊。
也不知道这手机是什么原理,现在还有百分之八十的电,她可是天天玩啊。
其实她也想过离开这片森林,奈何她路痴,在林子里走了半个月也没走出去,索性放弃了,正好看到这里有个山洞,就在这里住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