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三年多没有发过新歌……叶盛欢觉得内心有种陌生的冲动与紧张。
这段时间她经常独自前往追光工作室,已经爱上那个隐蔽而小巧的地方了。
倪楚结束毕业答辩后,去工作室的次数越发勤,窝在工作室内,帮助叶盛欢制作曲子。
“最近找工作了吗?”叶盛欢放下耳机,伸了伸懒腰,将自己从别墅带的花茶分享给身边趴下休息的倪楚。
倪楚喝了口花茶,感受的满齿的花香,大大咧咧:“没呢,我准备这一年好好忙碌工作室的事情!我还年轻呢,想做些自己喜欢做的事情,说不定我就突然大火了呢!说真的,盛欢姐你关注我以后,我还涨粉了!这样就有更多的人看到我们工作室了!”
女孩朝气蓬勃的脸上充满对未来的憧憬,叶盛欢明媚皓齿嫣然一笑:“真羡慕你,有理想。”
倪楚摆摆手:“盛欢姐你也是有理想的好吗,你做的每一首歌我都特别爱听,真的有你独特的气质,你真的是天生的歌后,有着不朽的歌喉。你应该永远站在最高的位置的!”
叶盛欢内心是感动的,不过她没有表露出面,只是拿出一些从家里带的食物,和她分享。
倪楚突然拍拍桌子:“今晚他们要来排练的,我觉得可以加点乐器的声音在demo里面!盛欢姐你觉得怎么样?”
这段时间,叶盛欢来的次数很多,也认识了倪楚的这帮乐队朋友。
“我觉得不错啊,大贝的贝斯可以稍弹几句,洛洛的古琴也可以加入。”叶盛欢头脑中瞬间有了一堆想法,脱口而出。
“盛欢姐你真棒!”倪楚眨了眨眼,竖起了大拇指。
到了晚上六点多,乐队的人来了,纷纷都跟叶盛欢倪楚两人打招呼。
贝斯手大贝率先跳到两人面前,得意洋洋:“欢姐又带了什么好吃的啊?”
吉他手纪源与鼓手夜非白随即跟在后面,侧头望过来,也拿了想吃的零食。
元气满满的键盘一把手洛洛瞬间冲到叶盛欢身边,挽起叶盛欢的手臂:“欢欢姐,我就知道你是疼我们的~”
其实刚开始叶盛欢与四人见面时候,四人是放不开的,毕竟是才即将毕业的大学生,带着好奇而崇拜的眼神看着她。
洛洛是万年吃瓜选手,看到网上的消息一开始也是持怀疑态度的,但是叶盛欢为人并没有网络上说的那样,相反很会与他们打交道。再说毕竟叶盛欢是个歌曲天后,长得还漂亮,瞬间几个就与叶盛欢成了朋友。
他们都是刚刚毕业的大学生,唱歌与乐队纯粹就是兴趣,身上并没有什么钱。上一次去某个酒吧演出,叶盛欢替他们准备了人生第一套正式的服装,对于他们来说,叶盛欢就像个知心的大姐姐一样。
几人吃饱喝足便开始排练,叶盛欢坐在一旁倾听。倪楚作为主唱,站在场子中间,手中抱着一把吉他,轻快唱出。
是她的处女作《追》。
不同于原曲的民谣风格,倪楚五人稍微改造了一下,用现代的乐器将其轻松洋溢地表演出来。
叶盛欢忍不住拿起手机,拍了一段视频,发送给南宫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