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纽约,哥伦比亚大学。
绿茵茵的草坪上,慵懒地躺着许多人,一些人面色匆忙,手中抱着几本书,有的和导师边走边讨论问题,阳光很好。
商学院门口一如既往的热闹,刚下了课的学生三三两两收拾东西,几个人聚在一块讨论问题,池森和一旁金发碧眼,皮肤白皙的女生用英文聊得热火朝天。
南宫浔敲打完最后一个字,关机,合上电脑,揉揉了美心,淡淡的倦意袭上心头。
这个月andrew布置了很多任务,他和池森一个组,池森很挺都很“忙”,南宫浔赶了很多晚上做完了几篇报告,andrew认为他选材新颖,时刻与他商讨,他的学习与工作量一下子上来了。
日夜奔波,南宫浔已经很多天没有睡个好觉了。
也没时间做自己的事情,他松了口气,靠着后背的椅子,他垂眸,望着手机,若有所思,之后勾起嘴角,闭上眼。
“anne,晚上要不要一块聚?”池森凑到女生边上。
“噢……如果xun可以去那最好了。”anne有些羞涩的望着低头小憩的男孩,眼神里满是期待。
池森拍拍南宫浔的肩膀,充满自信:“ofcourse。”说完凑到南宫浔耳边,“兄弟,我好不容易把咱这系花约出来,你可不能不给我面子,啧啧啧,这可是难得一遇的美女,咱要把握住机会懂不,先发制人才能动一全身。”
南宫浔拍开池森的手,淡淡地瞥了他一眼,收拾东西就起身。
男孩身材挺拔,头发最近刚修剪的整齐,露出光洁的额头,薄荷色的衬衫,他脸上没什么表情,只说了句失陪就走了。
“哎哎哎,等我啊,哎呀,不好意思,咱们下次一定约……”池森赶紧起身,把桌上东西往包里一扫,往背上一扔,追上南宫浔。
一路上,池森一直说着话,叽叽喳喳,南宫浔没回他,从学院走回宿舍,需要一段路。
直到手机响起。
他低头,打开,闪动的联系人,几句话,他眼神慢慢暗淡,最后低垂着,没人直到他在想什么,他收回手机,往前走。步子却渐渐加快。
池森中途遇到法学院的朋友,停下了,南宫浔一个人继续走。
细碎的阳光从树间穿过,静好。
回到宿舍,他把东西放整齐,洗了个澡,拉上窗帘,整个宿舍变得灰暗,无光,安静。
他慢慢踱步走回床边,躺下,身体十分疲惫,他有些空洞看着天花板,他满脑子都是那个人,那个女孩,那个藏着掖着也留不住的……爱人。
一股沉寂已久的心情,慢慢爆发,充斥着他的每一个角落。一股感觉绵延不断,一股痛意又狂的叫嚣,压着,顶着,疯狂地扭打,交缠。直到,最后的无力,浓浓贯彻他的胸腔。
他很轻地呼吸,停下,打开手机,搜索了一个名字:叶盛欢。
枕头下,静静躺着一张照片,有点旧了。
长发的她,穿白色花苞裙的她,赤脚的她素描朝天却明艳动人,她笑盈盈的看着镜头,手上抱着一只猫,坐在一座石头上,脚尖踩着湿软的土地。天气很好,盛夏正盛,人……亦幸。
南宫浔想着,自己应该再回头找一次叶盛欢的。
那次匆匆忙忙的见面后,南宫浔对于那个女孩,充满了好奇,心中的感觉成了一只藤蔓,在他的心口爬来派去。
两个人,相隔那么远,又那么近。
我该欣喜,还是无奈。
自有定数。
……
陈阮静高中的时候是擦边进的一中,初中的她并不是老师口中的聪明孩子,勉强考进一中算是花了她人生中第一份幸运。
再加上陈老的自助,陈阮静进入一中变得十分容易。
高一的时候,她被分到了一班,和靳思寒同桌,两个女孩子瞬间打成一片。
风靳霆也是在陈老的自助下,以全市中考第一考进一中。
陈阮静有一个哥哥陈阮俊。
陈阮俊比陈阮静大三岁,还是作为男孩子,陈老对于陈阮俊要比陈阮静严格的多的多。
甚至有些人觉得,陈老对于这个女儿过于偏袒了,什么好的东西,先给女儿。
陈老也在一些场合上,毫不夸张地说着,以后给女儿的,肯定要比儿子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