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弗雷德将他扶起来,两个人小心翼翼地走到了一个干净的树桩边,克里斯蒂安做了下去,阿尔弗雷德为他压腿。
“好些了吗?”他抬头问道。
克里斯蒂安眼睛被晃了一下,刚才他没看清楚对方的长相,只大概看了一遍,知道对方长的不错,但没想到这么好看,甚至能说上一句“漂亮”!
“……好多了。”他回过神道。
他也是个美少年,很英国的那种美少年,黑发蓝瞳,自带一种忧郁矜贵的气质,别人一看就知道出身不凡的那种。
阿尔弗雷德有些愣神,这张脸……怎么给他的感觉那么奇怪呢?
“那就好。”他放下对方的腿说。
“我叫克里斯蒂安·安德森。”对方伸手道。
英国人并不怎么常用握手礼,一般是初次见面或者说好久不见的朋友才会这样做。
握手礼也通常是身份高的、年长的或者是女士先开始的,然后身份低辈分低的、男士去握。
很显然对方身份比他要高(这点从衣着和首饰就可以看出来了)
阿尔弗雷德忍着怪异感跟他握手:“阿尔弗雷德·班纳特。”
“你就是麦里屯最有名的少爷?”克里斯蒂安有些诧异。
“算不上什么。”阿尔弗雷德浅笑。
克里斯蒂安则说:“我听说过你,确实跟传言一样,根本不像是小地方能养出来的少爷。若你说你是贵族哪怕拿不出任何证明,对方估计也会相信的。”
“……”阿尔弗雷德继续微笑,“如果我真是呢?”
“那国王该给你颁发嘉德骑士勋章!”克里斯蒂安也笑了起来。
两人便这么熟了起来。
回到家照镜子时,阿尔弗雷德猛然想起来他为什么感觉奇怪了——
克里斯蒂安的那张脸不就是他前世的脸吗?!虽然不能说一模一样,但也有八分相似了!
这叫什么?
自己认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