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带着黑色粗框眼镜的夏天脸上笑容不减,穿过人群走了过来,对着叶思仁催促道:“老爸,老爸,来两手啤酒。”
“好,没问题,太好了。”叶思仁开心地回道。生意好,心情自然就好。
再等啤酒上来的夏天,高兴地跟着雷克斯说道:“雷克斯,摇滚乐很棒对不对?”
“嗯,音乐各有千秋吧。”雷克斯微微一笑,客观地回道。
“各有千秋?”夏天摸着头,好像不太懂这个成语的意思。
“不用想了,是夸赞的意思,你还是赶紧将啤酒送过去吧。”雷克斯轻摇了摇头,看着叶思仁放在吧台上的两手啤酒对夏天道。夏天的国文水平跟汪大东有得一比,雷克斯也不奢望他能懂。
夏天不再多想,端起啤酒,高兴地拿去给客人。
快乐的时光总是短暂的,演唱会持续了两个钟头左右迎来了结束。
店里的客人陆续离场。
任晨文他们与夏天正在清理卫生,叶思仁则是开心地数着手里一大堆钞票。
夏美本来想通过夏天跟修认识,可惜夏天跟修根本不熟,又在忙,所以没有帮她。
无奈之下,她看到在吧台喝着饮料的雷克斯忽然眼睛一亮,把主意打在雷克斯身上。
夏美走了过来,托着腮,一脸期待地询问道:“雷克斯,你是不是跟修很熟啊?”
“你想让我把你介绍给修认识是不是?”雷克斯开门见山地道。
“真聪明呢,不愧是势利鬼的分身。”夏美称赞了一句,然后一边捧一边苦求道:“我知道你跟我老哥那个势利鬼不同,人很好,所以你能不能帮我?”
“要我帮忙可以啊,不过你要答应我一件事。”雷克斯放下手里的饮料,轻笑道。
“雷克斯,不要啊,美美姐是我的。”任晨文连忙阻止。
夏美恶狠狠地瞪了一眼任晨文,威胁道:“任晨文,你再敢多嘴我就电死你。”
吓得任晨文立马作了一个闭嘴的动作。
“雷克斯,不要理任晨文他们,是什么事情,你快说啊,我都答应你。”夏美看着修他们正在收拾东西就要离开,焦急地抓着雷克斯的手,催促问道。
“现在我还没想到,等我想到了我再告诉你。”
雷克斯起身,带着她走了过去。
雷克斯向着修介绍道:“修,认识一下吧,我旁边这位是……”
修停止了跟阿扣的交谈望了过来。
只是还没等雷克斯说完。
夏美忙不迭地就作了敬礼的手势,笑盈盈地自我介绍道:“你好,我是老板的女儿,我叫夏美。”
雷克斯一阵汗颜,在心里吐槽:你这么大大咧咧方才干嘛那副样子,自己过来不就得了。
修淡笑一声,伸出手,道:“你好,我是修。”
夏美看着修伸过来的手,高兴得忘乎所以,都笑得眯起了眼睛,将自己的手伸了出去。
结果被阿扣握住了,睁开眼睛后的夏美连忙甩开,并嫌弃,拍了拍手,道:“什么会是你啊,谁要和你握手。”
阿扣有点无奈:人与人的待遇什么这么差呢?
而任晨文他们可不管这些,立马挤上来跟修握手,自我介绍起来。
雷克斯摇了摇头,转身走向夏天的位置,用十分肯定地语气问道:“夏天,你很喜欢摇滚乐,很想要弹吉他,甚至想拜修为师是吧!”
“耶?雷克斯,你怎么知道的?”夏天微微一愣,随即脸上露出失落的表情,先不谈拜师,他喜欢摇滚乐又能怎么样,老妈因为老爸的缘故,从小到大就不准自己玩摇滚,甚至到自己现在都还没有一把属于自己的吉他。
雷克斯慢条斯理地解释道:“刚刚我就一直在观察着你,你的眼睛总是放在修的身上,所以我就随便一猜咯。”
雷克斯拍了拍他的肩膀道:“别做出一副愁眉苦脸的失落模样。”
雷克斯与叶思仁对视一眼,继续说道:“你可听说过知子莫若父,死人团长知晓你想买一把属于自己的电吉他声,所以早就帮你准备好了,就是想给你一个惊喜…呵呵。”
“嗯?”夏天再次愣了,他突然觉得有点不敢相信,怔怔地看向在那里一脸微笑的老爸,寻求确认道:“这是真的吗?老爸。”
叶思仁没有急着回答夏天,而是拍了拍手,叫道:“修啊,麻烦你咯。”
修微笑地点了点头,走上舞台,拿出一个黑色吉他形状的皮革戴。
夏天脸上的表情渐渐变得狂喜起来。
看着修打开皮革袋拿出一把造型酷帅的黑色吉他,阿扣拿着麦克风笑哈哈地宣布道:“为了感谢死人团长对我们东城卫的支持,所以我们的团长修要帮死人团长,他亲手为他儿子挑选的电吉他送给他最宝贝的儿子。”
说到这,停顿了一下。阿扣指着夏天道:“就是你,夏天!”
众人一听,都拍起了手为夏天感到高兴。
这突然的惊喜,让夏天一时没有缓过来,好在有任晨文拉他过来。
夏天欣喜若狂地接过自己崇拜的偶像——修递过来的吉他,感动地对着叶思仁道:“我爱你,老爸,谢谢你。”
这三个月以来他瞒着自己的老妈偷偷来老屁股工作就是为了赚钱买一把属于他自己的电吉他,但他老爸已经穷困到连薪水都发不出来了,他也已经放弃从他老爸那里拿钱买吉他的想法了,结果没想到,他老爸竟然能在最后送给了他一把电吉他。
而叶思仁装却是作若无其事的笑了笑。
雷克斯与修在夏天接过电吉他时,感觉到了破万点的异能,虽然不如现在的汪大东,但是这股异能很奇特。
雷克斯与修相视一眼。
雷克斯对修传音入密道:“修,等下在他回去的路上试试他的能为。”
“嗯。”修点了点头。
不过中间多了一个插曲那就是夏天试弹了他的新吉他。结果他的吉他程度不堪入耳,众人纷纷默契劝他赶紧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