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甲虫,就是叶阑珊用来啃咬锁芯的灵虫。无论多么坚硬的金属,都能被金甲虫咬碎。
火云邪神的蛤蟆功再厉害,也不可能比金属更坚硬。
而且,金甲虫的身子也比金属更坚硬,不畏刀剑,想弄死它们,也不容易。
火云邪神对于金甲虫并不陌生,知道这玩意儿厉害,还不待虫子近身,他就立即后退。
看到火云邪神退出五六米之外,叶阑珊手指一圈,金甲虫立即就飞了回来。
江豹暗自赞叹:“看来,阑珊已经把金甲虫喂熟,虫儿和他心意相通了。我要是有一个这样的虫子,还用怕火云邪神吗?”
火云邪神原本想杀了江豹,奈何江豹就赖在叶阑珊的身边,而叶阑珊的手指上,两个金甲虫还不时地弹出翅膀,绕着圈子飞,对他就是最大的威胁。
“你小子,躲在我女儿身边,让一个姑娘来保护你,真有出息!”火云邪神指着江豹,故意激他。
江豹反唇相讥:“你还不如我,见到个虫子怕得要死。你看我,离得这么近,屁事没有!”
叶阑珊听了,简直哭笑不得。
对于江豹这种脸皮厚的,火云邪神更是一点办法也没有。
他又向叶阑珊说道:“女儿,你是叫阑珊吗?”
“谁是你女儿?快上来受死!”叶阑珊根本不给他好脸色。
“当年我和你母亲相恋时,就约定过,无论生男生女,都叫阑珊,因为我们都喜欢辛稼轩的一句词——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江豹冷笑道:“看你那损样,这辈子可能就读过这一句词吧?不对,我刚才叫过阑珊,你才知道她的名字!要不然,你一开始为什么不叫她的名字?”
作为一个网络写手,他在古诗词方面还是有些储备的,自以为可以嘲笑火云邪神。
此刻,火云邪神根本不理他,只是和叶阑珊絮叨:“我当年也是鬼迷心窍,一听说名门奇功,就见猎心喜。为了拿到昆仑派的蛤蟆功秘籍,就偷偷离开崆峒山,并且没有征得你母亲的同意。那时候,她都已经怀上你了。后来,我又去过几次崆峒山,却再也进不了你们的秘境。她现在还好吗?在哪里?我想见见她!”
虽然火云邪神此时极力表现得像个父亲,但是叶阑珊根本不吃这一套:“你要是想见阿妈,就先自废修为!”
火云邪神当然不同意:“对我来说,武功修为甚至比性命都重要!”
江豹却故作同情:“老鬼,啊不,老爷子,我非常理解你!”
火云邪神微微点头:“多谢!”
“你今年起码过五十了吧?”江豹问道。
“我今年五十七了!”
哪知,江豹语气一转:“对所有男人来说,到了知天命的年纪,最应该重视的就不是事业、金钱和武功修为,而是亲情、儿女啊!女儿这么大了,你却还是头一回见到,你不应该自责吗?”
“的确!我非常愿意补偿她!”火云邪神似乎也有点懊悔,“甚至我愿意把蛤蟆功教给她。可惜,这种功夫不适合女人练,这样会让她变丑的!你看看我,我当年也没有这么丑!”
江豹本来想说,你可以把这门功夫教给我,听火云邪神这么一说,他立即打消了这个念头。
于是,他继续忽悠:“看来,你并不是真诚地自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