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合作双方一起到南通考察建厂所需设备设施,参观了对方在南通的办事机构:因为对方在全国计划建设多个厂子,所以把办事机构设立在这家生产设备的工厂旁边。
这些都是后来我听他们跟我说的。至于我提出注意投资陷阱和诈骗,他们总是笑我是书生,并且叫我放心等待,光等着建厂成功后的“好处”吧。
无意中我听说对方要求我方打过去20万元,以显示诚意——毕竟厂房场地是固定资产,是我们的。而对方却是200多万的现金购买设备,和我们的钱一起打给了第三方——设备出卖方。
我加强了警惕,抱怨他们没有及时和我沟通,我说八成你们被骗了,第三方怕是他们做的“坑”,而村里的领导和政委都笑了:“我们亲自和第三方签订的购买合同,你这人,这样下去,能办成什么事儿?!”一个比较实在的伙计有些笑话我了。
时间一天天过去,我一直不停地追着他们跟对方联系:“设备马上运来了。”他们告诉我。
终于,一个月以后,他们说对方失去了联系。我说,快报案啊。
结果,到了南通报案,公安部门说,你不是第一家也不是唯一一家,全国有二三十家了。
案件进展顺不顺利,我懒得问,也感觉不好意思问。政委也很少来上班,见了面也不说什么相关话题,我想,他的压力更大一些,毕竟这个项目是他首先提出来的,并且参与了全过程——本来官场失意的他,却再一次做了对不起乡亲的事情。而我,却觉得非常对不起他——毕竟,那封信是我收到的。
多年后,在一次会议上,遇到了这个村的那个年轻的会计,如今他已经是村主任了,村里的经济也发展的不错。我有些羞涩地跟他说起当年的事情,他并不是很在意,含含糊糊中,好像那笔被骗的资金回来了,虽然不是全部。当年的书记因为这个事儿下台了,开了一个酒店:“其实,我们并没有觉得你们做错了什么,甚至仍然要感谢你们,毕竟你们都是为了我们好,是不是?”那个主任诚恳地说。
我心里稍微得到了一些安慰。毕竟,案子破了,钱,起码回来了,即便是一部分而不是全部。
好大喜功,天上掉馅饼的事情,是要警觉的。学费,是要缴的。可是,能够避免的,为什么不能防病于未病呢?
回想这个事件的过程中,最为兴奋的那个,也是对我的敏感和幼稚嘲笑最直接的那个大哥,他死了,因为某日喝了太多的酒——愿你安息,不要在那边恨我就好。
一直希望,有个机会儿,能够回报一下那里的乡亲,可是,苦于自己能力有限。好在,那里的乡亲现在都生活的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