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是目光太过炙热,正在走神的蔺荷若有所感地抬起头。
然后就看到了昨日的锦袍公子哥。
他旁边还有个书童打扮的人,那目光怎么说,让蔺荷感觉自己是用金子铸成的。
“……”
至于吗,她摆摊碍着他们什么事?
难道这人是王才的亲戚?
蔺荷心中百转思绪,面上没忍住狠狠瞪回去。
古代的女子不说含蓄自持,就是路上碰到男子,都要远远避开,哪里会像她一样,不仅混在男人圈里,还会朝着未婚男子抛眉弄眼。
陆史虞:“……”
陆大人又气又恼,几下引起了喉咙的异动,不由得咳嗽不止,倒是给苍白的脸添了几丝血色。
索性已经有不少酒楼的大厨前来应召,门口的摊子迟早散去,看她还能坚持几日!
事实上,蔺荷的卤味的确遭遇了一点小小的困境。
原因无他,那股子香味太霸道,打开盖后便有人主动过来询问,可看到里面是鸡爪,一个个又嫌弃地退避三舍:“真晦气,居然卖污秽之物!”
蔺荷微笑:“公子说笑了,鸡爪也是鸡的一部分,何来贵贱之分。”
“哼,鸡脚是鸡行走之器,且无靴袜遮掩,沾到污泥浊水自不必说,更甚者会踩踏躁矢,脏不可言。”这位学子大概家里养鸡,对于此事颇为了解。
蔺荷看了他一眼,嗯,挺穷的,既然都穷成这样,还嫌弃鸡爪不干净?
读书读成书呆子了吧!
再看周围,好多人都在无声看热闹,似是看事情如何发展再做出决策。
这可不行,她还指望着卤味进国子监呢!
蔺荷当即做了决定,挑起一边眉毛,大声反驳:“按这个说法,猪肠猪肺猪肝也不干净,但大家清洗后,照样可以当一碟菜。”
“……好像是这样,过年时候买不起肉,买点儿猪肝炒着吃也是不错。”
“还有猪肺,那酒楼里不是还有一道菜叫夫妻肺片嘛!”
有人弱弱道:“其实,鸡爪之类的我们家也吃,只是腥味太重,不好吃!”
“没错,”见大家并非一股脑否认,蔺荷继续大声说,“鸡爪也是同样的道理,它表面有一层皮,那层皮就相当于人类的鞋袜,处理时我已经将那层皮剥掉。”
“更何况,你们说的不好吃、不能吃,只不过是不会做,我有特殊的办法处理它们,保证味道比鸡腿肉还要香,且这东西本就便宜,如果能推广,老百姓也能尝一尝肉味……”
后面那句话振聋发聩,对啊,鸡爪鸡心便宜,要是真能做的好吃,他们买不起肉,还是能买点边角料吃的。
当即有其他摊子的摊主说:“小娘子,给我来一份,带回家给我儿尝尝,最近一直吵吵着吃肉呢!”
“好勒,您是第一个买的,多送一对鸡翅。”蔺荷笑嘻嘻的,自始至终不卑不亢。
她很漂亮,也很瘦,身上穿着的白袄子洗到褪色却干干净净,她站在学子面前,被挡的严严实实,可她的话却掷地有声,清楚传到陆史虞的耳中。
“老爷?”
陆史虞回过神,继续往国子监里面走,只是低声嘱咐:“你去买些,记得要悄悄的,切勿声张。”
四九:明白明白,虽然家里穷到揭不开锅,但从四品的官啃鸡爪,传出去也不是什么好名声。
不过老爷为了讨姑娘欢心,居然也开始办这种事情,他可万不能给老爷拖后腿!
陆史虞可不知道自家书童的鬼鬼祟祟,他脑海中想到春岁时的流民,去年南方大涝,无数百姓流离失所,背井离乡。
京城也接受了一批流民,可大部分还是安置在了城外,若这鸡爪真可以代替鸡肉,对百姓的生活而言,不失为一件好事。
姑且看看她的厨艺,是不是也像嘴巴一样那般厉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