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男女主的感情是命定的,而在他们相遇前的那些人,各有职责,总结起来不外乎就是垫脚石跟炮灰。
许茉云比较特别。
她扮演的角色,更像是一个工具。
什么工具?
双洁的工具呀。
在白月光的照耀下,男主对其他女人视而不见,甚至得了恐女症,连不小心碰到皮肤都不行,浑身跟针扎了似的难受,恨不能像手游里那样直接花钱换个十层八层的皮肤,实在有心无力。
直到有天,他遇到个走路不长眼睛撞到他怀里的柔弱小兔子,当对方抬头的那一刹那,他脑子里嗡嗡作响,整个世界变得格外安静。
嗯。
白月光禁制解除。
媒介就是那张初恋脸。
恐女症来得莫名,去得奇妙,两人在家在办公室随时上演“哎呀我脚底一滑”“女人你成功引起了我的注意”的甜宠戏码,偶尔青梅炮灰来袭,再把死去的白月光拉出来鞭一鞭。
“我发现我对她从来都不是爱,也许是仰望,也许是羡慕。跟你在一起后,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爱情。”
完美收官。
撒花!
裴雨欢:我可去你的叭!
许茉云的爱情用一句话可以概括:爱你爱到鲨死你,或者,那一夜,他亲手把土盖在我的脸上。
王小刁也惨。
典型的no
no
die,自取灭亡。
可怜的一批。
俗话说,同是天涯沦落人,真爱青梅都成灰。
对方约好的时间是下午两点,在街角咖啡店,裴雨欢吃完陈花做的爱心午餐,才打着伞出门。
到了店里,王小刁已经在等着了。
她走过去,在对面坐下,问服务员要了一杯白开水。
“你就是宋凛的小青梅?”
目光挑剔的在王小刁身上脸上打了一转,轻笑出声,“还要我后果自负?负什么?难道你肚子里有了宋凛的孩子?可就是真的有了,跟我有什么关系,找人负责的话你去找他呀,这后果又不是我的,你找错人了吧。”
按照那条短信的内容。
她这样理解,毫无违和感。
一个感情深厚的青梅跑到正牌女友面前叫嚣,气势张狂毫不客气,不是有所倚仗了是什么。
合理猜测没毛病。
王小刁都愣了。
孩子?
她当即就想点头承认然后抬起下巴不屑的对姓许的说“恭喜你答对了,现在我才是凛哥的女人,所以你可以圆润麻溜儿的滚粗了”,但有个问题,万一这女的马上打电话给凛哥,她不就露馅儿了?再嘤嘤几句,无中生有的告状,凛哥特么就吃这套,肯定心里厌烦她了。
不行!
这条道是死路。
还是得按照她之前的...不,估计也有点悬。
许茉云那妈一看就不好惹。
不过也可能是装腔作势。
想到这,她勾了勾唇,端起桌上的冰咖啡喝了一口,看着裴雨欢,“许茉云你根本就不爱凛哥。”
可不是吗?